狗仔穿成店小二+番外(74)

但是越是如此,他们越是食髓知味。

好想吃好想吃好想吃。

贺破晓的小脑袋已经被这三个字占满,巴巴地看着阿兴哥和洪小翠吃得满嘴油,享受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啊呜~”一声扒着贺归不放:“爹爹,我也想吃茄子。”

贺归瞄了那对杀手夫妻档一眼,道:“下一局,我赢给你。”

坐在他旁边的豪哥忽然有些冷,壮硕的身体抖了一抖。

第二轮开始,洪小翠担任县太爷。

方希其非常幸运拿到“杀手”的角色,更幸运的是,当他张开眼的时候,发现他的同伴竟然就是贺老板。

正激动地准备和贺老板眼神交流一番,结果贺老板一下子就指向旁边的贺破晓,过程都不带犹豫的。

方希其:“……”

是谁刚刚冠冕堂皇地说虎毒不食子的?如果手上有碗,方希其绝对立刻摔碗,他可以百分之两百肯定,贺归绝对不是因为怀疑贺破晓是捕快才杀他,看他的架势,分明是要来一场大屠杀= =

凶残果然是和气场成正比的。

这一局的捕快是豪哥和阿兴哥,他们验了方希其,然后洪小翠拇指向上,表示没错,眼前这个就是穷凶极恶的杀手之一啦。

辩论开始,第一个是张妈,张妈一如既往地迟钝,不过为了挽回上一轮造成的痴呆印象,决定还是开口说说话:“我觉得吧,方小哥看起来挺可疑的……”意味深长的话尾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

接着是顶替洪小翠位置的方希其,他看了看,故作深沉道:“我倒觉得是张妈,她上一局都没什么话说,这一句突然活跃起来,肯定是心里有鬼。”

轮到阿兴哥,他看了贺归一眼,正想说贺老板挺可疑的(贺归其实每一场都可疑,没办法,气场太凶残了),结果贺归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吓得他立刻毫不犹豫地指向方希其道:“他是凶手。”

豪哥支持阿兴哥的结论。

然后投票,豪哥和阿兴哥一起投给方希其,方希其和贺归一起投给阿兴哥,怀疑方希其的张妈却投给豪哥——百分百的暴民啊!方希其想。

于是阿兴哥和方希其2:2平,需要再进行一轮投票,两人又再一次进行一番PK,主要是陈述自己如何如何清白,对方如何如何可疑。

结果说完正准备投票的时候,贺归瞄了张妈一眼,张妈正好也看过来,结果被老板貌似若无其事的眼神吓出一身冷汗,迟钝的脑袋豁然开朗,毫不犹豫地跟随贺老板的脚步把手上那票投给了阿兴哥,于是阿兴哥就惨死了。

目睹了贺老板以眼神要挟张妈的过程,方希其默默汗。

所以说,不管在哪个朝代,力量悬殊的双方之间是不存在公平的,即使只是在游戏里。

迫于贺老板传递出来的强大的心理压力,阿兴哥和豪哥双双败北,贺破晓终于吃到他心爱的烤茄子。

又玩了两局,方希其觉得没意思了,或许是因为人数太少,少了各种猜测争论的乐趣,或许是因为时代不同,对象不同,根本就无法真正燃起兴趣,以前喜欢的游戏似乎也有些沉闷了。

于是方狗仔果断跑去小山坡上放风筝。

45、谁来背? ...

风筝很漂亮,但是方希其始终有些闷闷不乐,看着客栈其他人开心地继续吃东西、放风筝、钓鱼,忽然有些伤感起来。

他很喜欢玩killer的,不只是killer,还有很多的桌游、网游,他喜欢上网,作为一个媒体人,方希其以前的生活几乎离不开网络,要么发布八卦,要么看别人的八卦,在QQ和MSN上跟五湖四海的人胡吹,闷了可以斗地主,可以出去泡吧,唱K,去不同的地方旅游……

这些在他过去十几年时间陪着自己度过每个日夜的东西,早已成为习惯,深入骨髓。

刚穿到这里的时候,对于不同时代的错位感让他新鲜,可是这种新鲜感一过,不管他再怎么努力融入,也会有一种自己是外人的感觉。

就像现在,眼前的人只要有风筝和简单的七人killer就可以满足,自己却不行,他玩的killer,最少都要十个人以上,每个人都思维敏捷,能言善辩,甚至有主修心理学的,可以通过细微的动作判断一个人话语的真假,也有娱乐圈的明星,能够自如地控制自己的表情反应。

他也不喜欢放风筝,偶尔一次还可以,但是如果生活的娱乐只剩下风筝和钓鱼,那么他迟早都会受不了的。

其实他只是不想承认,他早就想家了。

只是,以前那种强烈的独在异乡的孤独感,因为心里对贺归那一丝似有若无的亲昵而被冲淡不少。

在确定自己是喜欢贺归是时候,自己甚至是欣喜的,起码,在很大的可能根本回不去现代的情况下,这个时代里有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几乎可以说是幸运的,他会转移自己的思念,减少绝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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