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余孽只想卖烧烤(163)

而姜纾的美则是自带仙气的那种,让人一眼看去不会注意他的五官如何,而是被他脱俗的气质所折服,寻常人根本不敢靠近,唯恐亵渎——说白了就是“我不配”。

实际上,楚溪客也是好看的,但是楚溪客的好看更偏向于精致灵动,自带亲和力,让人不由心生好感。

这位小郎君则是精工细作的美,每一处线条、每一个细节都像照着黄金分割雕琢出来的,像个漂亮的瓷娃娃。

更奇特的是,他的眉宇间还有一个淡粉色的花钿,像是一朵含苞欲放的睡莲。仔细一看才知道,那根本不是描画出来的,而是天然而生的胎记!

楚溪客愣愣地看着,没想到,对方主动伸出手,塞给他一根熏烤的鸭脖。

“别流口水了,给你吃。”

楚溪客:“……”

为了挽回尊严,他故作镇定地从自己的小食盒里拿出一个鸡爪子递给对方:“和你交换。”

小美人便勾起嘴角,软绵绵地笑起来:“你好像有些变了。”

他的声音很轻,显然是自言自语,但楚溪客耳力向来好,好巧不巧就听到了。

作为穿书者的敏锐,他的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

什么叫“你好像有些变了”,难道他之前认识我?还是说,他也是穿书的?!

楚溪客禁不住激动万分,小声地说出那句地球人都知道的接头暗号:“奇变偶不变……”

对方刚好从食盒中端出一碗面条,看着他,试探性地回:“来一碗素面?”

第101章

呃,接头失败,貌似不是“老乡”。

不是楚溪客多心, 而是这个小美人看他的眼神确实不太一样,像是认识了很久似的, 仿佛看透了一切。

真不是穿书的?

楚溪客正要再问, 就听监考官轻咳一声:“作答期间,不得交头接耳。”

他连忙转回身,露出一个老实人的笑。

年轻的监考官不知怎么的红了脸,略显尴尬地把视线转向别处, 低声说:“快些吃吧,免得没有时间作答。”

楚溪客这才发现, 整个考场只有他和后面的小美人一个啃鸡爪,一个吃鸭脖, 其他人都在埋头苦写。

楚溪客连忙把鸭脖丢进嘴里,一边飞快地嚼着, 一边唰唰唰写了起来。

这一场只考策论,题目是《大学》中的一句话:“心诚求之, 虽不中,不远矣。”

这句话结合上下文的意思是:“(治理国家的人)内心真诚地去了解百姓的愿望, 即使没有完全切合也距离不远了。”【注】

题目要求根据这句话结合时政展开来谈, 说白了就是写一篇八百字以上的议论文。

虽然题目一样,但是每个人的切入点都不同,这也是为什么监考官看到他和后面的小美人说话不会怀疑他们作弊,因为这个时代考的不是八股文, 作弊也没用。

比如, 有人看到这个题目想到的是家乡的旱情, 有人想到的是田亩赋税,楚溪客首先便想到了廊桥美食街。

当初,他修建美食街的初衷就是为了不让东门一条街的摊贩被打为“商贾”,不然孩子会失去在官办学堂读书的资格,更不能考科举。

紧接着,他又想到了奶茶店。

一间小小的奶茶店,不仅能让他自己赚到钱,还能为至少三个人解决就业问题,让三个家庭增加收入,令至少三名孩童接受教育。

长安城一百一十坊(市),哪怕奶茶店只能开上五十个,惠及到的员工就有一百五十人。这还不包括仙草园中种植仙草、熬制原料、负责杂活的帮工,以及几百名跑腿小哥。

这些人因为奶茶店过上更好的生活,有了更多的钱购买粮食、布匹、房屋,被他们照顾生意的那些农民和工匠也就有了更多收入来源。

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这样看来,商业本不该是低贱的,商人的子女也应该有资格接受更好的教育,培养君子之风,这样他们才能反过来为国家做贡献,为百姓谋福利。

综上,商人也是子民中的一部分,了解到他们的诉求,解决他们的问题,也是治理国家的人需要考虑到的。

——写到最后,楚溪客还不忘扣题。

说起来也是幸运吧,按照他的水平,跟这些苦读十几年的学子根本没法比,好在《大学》是他的启蒙读物,被姜纾监督学了整整一年,早就背熟了,也有了很多自己的思考。

再加上钟离东曦这些天带着他反复练习策略格式,揣摩出题者的心思,楚溪客原本的三分水平,此刻竟发挥出了七八分。

不过,也不完全是幸运。他扎根市井的经历,乐于让利的心性,兼济天下的志向,这些才是真正支撑他写出这篇文章的内核。

……

楚溪客想说的话越来越多,越写越走心,越写越专注,手里的半截鸭脖没有吃完,散发着鲜香的气味,他却顾不上再啃一口了。

这种状态十分玄妙,仿佛进入了一个无人之境,他能看到的只有眼前的答卷,头脑高速运转着,灵感源源不断地汇于笔端。

直到锣声响起,考试结束,楚溪客才猛然间从那个玄妙的境界脱离出来,这才察觉到手腕酸疼,后背也出了一层汗,只觉得酣畅淋漓。

楚溪客飞奔出考场,迫不及待地想跟钟离东曦分享一下。

没想到,钟离东曦身旁多了一个高大的男人,两个人正愉快地交谈着。

楚溪客头顶的小呆毛顿时警惕地竖起来,举着半截鸭脖就跑了过去:“东曦兄,吃鸭脖吗?”

不等钟离东曦回答,楚溪客就把被他啃剩下、在桌子上放了一个多时辰、又冷又硬还沾了一丢丢墨汁的鸭脖塞进了钟离东曦嘴里。

罚一下钟离东曦,顺便宣告主权,一举两得。楚溪客机智地想着。

钟离东曦纵容着他的小性子,就那么毫无形象地咬着半截鸭脖,抚平他翘起的小呆毛。

楚溪客暗搓搓检查了一下,熏香是平常就在用的,衣裳也是自己喜欢的风格,目光一心一意放在他身上,没有丝毫心虚或心猿意马……

嗯,一级警报暂时解除。

“月余不见,小郎君越发有趣了。”含着笑意的声音响在身侧。

楚溪客扭头一看,这才发现,刚刚和钟离东曦说话的人他也认识,是当初在猎宫帮过他的林二郎!

今日,林二郎没有穿金吾卫的甲胄与头盔,而是束着头发,戴着银冠,穿着套极显身材的红色劲装,如同满身贵气的世家公子一般,难怪他没认出来。

说起来,能被选入金吾卫的,的确十有七八是世家公子。

“确实许久不见林二哥,差点没认出来,是升了官吧,不在平康坊了?”楚溪客连忙扬起笑脸,同时挡住钟离东曦……嘴里的半截鸭脖。

林二郎体贴地装作没有发现楚溪客此刻的尴尬,爽朗一笑:“升官没有,只是回了趟老家,接了个人过来,往后还要麻烦小郎君多多照应。”

楚溪客好奇道:“莫非是林二哥的阿弟?”

“不是。”林二郎笑着摇摇头。

“是。”一个清凌凌的声音插过来。

两个人对视一眼,林二郎唇畔的笑意染上几许宠溺,刚刚走过来的小美人却不满地瞥了他一眼,有些傲娇的样子。

林二郎笑意加深,习惯性地接过他手里的书箱,还软下嗓音解释:“想着去门口迎你的,刚好在这里遇到小郎君,便多聊了两句,可是走累了?”

“乱讲什么,我又不是纸糊的。”

小美人小声埋怨一句,却很是心安理得地把书箱递给他,然后把暗格里那根楚溪客友情赠送的鸡爪拿出来,认认真真啃干净。

林二郎看看钟离东曦手里那半截鸭脖,再看看林淼嘴边的鸡爪,不由笑道:“看来,小郎君跟我家阿淼已经见过了。”

还交换了小零食。

楚溪客也觉得好巧,上千名考生,他就认识了这个额头长着花钿胎记的小美人,没想到居然是林二郎的……呃,阿弟,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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