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夫妻在逃荒+番外(192)

作者:三十六楼看风景 阅读记录

但是山长说的也很有道理,自己懂得多,出去干活竞争力就强。

那些从勋贵家里,派来学习的小丫头可没这忌讳,这学了就能回去伺候主母啊,她们可是打败了府里多少丫头才来的。

虽然切菜这些基本功每日都要学,没人不耐烦,灶房大厨收徒可不是这么简单的事,而烹饪学院的夫子可个个都是大厨呢!

“二嫂,这些时日,课上得咋样?忙得过来不?”

“谢谢妹妹,学生们听话着呢,我觉得做这么多人的夫子,怎么说呢,就是特别的满足,觉得能帮助到这么多的人,真是太好了!”

“哈哈哈,这就是职业成就感啊!”

不仅是范璟菁一人这般想,米夫子每日都觉得活在梦里一般。

她的女儿也跟着她住进了学院,还能跟着一起旁听,儿子被她送进了东城的学院,沾了山长的光,而她现在也不是商户的身份,她儿子也有了科举的资格

第一百八十七章 虎妞

翠花的月子餐课程才上到一半,向氏就生了,生了一个八斤重的小胖妞。

洗三的时候,翠花带着俩娃去了卫国公府喝喜酒。

还在坐月子的向氏,看到翠花就笑眯眯的招呼她:“快来,快来!抱抱你家儿媳妇!她的小名是我家老太太取的,叫做虎妞。”

老婆婆.翠花接过嬷嬷手里的襁褓,小胖丫头发又黑又浓密,皮肤还是红红的,但是肉嘟嘟的很是可爱,眼睛半睁不睁的,还打着小哈欠,一下就萌化了翠花的心。

“噢噢,小虎妞,你可长得真壮实呀,你娘养胎吃的好东西都长你身上去咯!”

“可不是嘛,她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我就老饿,喝奶可凶了,是个嘴壮的,回头我给你送你府上去,给你家做童养媳!”

“有你这么说自家闺女的吗?你要敢送,我真敢养!”

“嘿嘿嘿,不敢不敢,我怕我们爷跟我着急!”

向氏比翠花同岁,也就大翠花一个月,她是婚后多年才生下的嫡长子麒麟。

主要还是她男人成天不在家,她能在如此高龄,再生一个嫡女,已经是万幸了。更何况,她家这女婿人选都有了,只需要把闺女养到十八岁就行。

小五和小六今日也来了,对比他们更小的婴儿,两人还是有些好奇的,麒麟在一旁,得意洋洋给两个弟弟显摆,这可是他的亲妹妹。

小六看着胖妹妹,小手轻轻的戳了一戳她的小脸,虎妞嘴巴瘪了半天,也没哭出声来。

小五迟疑了半晌,拉了拉虎妞的小手,妹妹的手可真小啊,指头还是红红的。

“娘,妹妹的脸好滑!”

“不能用手戳,不然妹妹就要流口水,你们可以握下他的小手,妹妹皮肤很薄很嫩,要爱护妹妹哟。”

麒麟点头,他娘也是这么说的:“我们是哥哥,要保护妹妹!”

男娃的耐心总是有限的,再有趣的妹妹也不能他们耍上两刻钟,一会就被麒麟带到前院玩儿去了。

这里的喜气,万里以外的海岛上感受不到,但是好歹高怀瑜也不是头一回当爹,对夫人的预产期心里还是有数的。

“哎,我家夫人最近恐怕就要生娃了,还不知道是小子是闺女呢,咱们可说好了啊,要是闺女,可要同你家结亲的!”

高怀瑜这会同黑娃聊天,遗憾他不能第一时间看到老二出生。

“有你这么当亲爹的吗?不是都说老丈人看女婿都是不顺眼的吗?刚出生的闺女,这么小,就给定人家,你舍得啊?”黑娃觉得要是自己闺女,这么小就被人惦记,他不把这个臭小子揍一顿才怪。

“这是舍不舍得的问题吗?先定下来,等我闺女满了十八岁再嫁,我还能帮着调教调教女婿!”古人高怀瑜不这么认为啊,他觉得女婿小反而好调教,迟早要嫁人的,养闺女就得有这个觉悟。

“啧啧,行行行,我家小儿,能有你这么一个总兵老丈人帮忙调教,有啥子不好的?!”得了便宜还卖乖,讨打的人。

“那就这么说好了,来来来,你把你那把短刀给我,咱们交换一个信物!”

“你这堂堂水军总兵,怎么跟个土匪似的,这不还不确定是不是闺女的吗?万一是个小子呢?”

“少废话,这个不是闺女,劳资回去接着生,反正你家小子得给我做女婿!”

黑娃的短刀(匕首)是从空间里选出来,最不打眼的一把,可居然还被高怀瑜这厮给相中了。真不知这武将家还有用刀做定亲信物的,打不过人家,只得被同意。

盛夏的海岛,火辣辣,所有人都晒得脱皮了,一号海船其实破坏得不算严重,已经被恢复得差不多了。大森林里的木料随便选啊,能用来造船的还挺多。

房子修得飞快,岛上数千的土著们,有一半搬进了砖瓦房里住。

不是房子少,让黑娃他们意外的是,这等原始落后的部落,人家的等级制度还相当森严的。

不同等级的人在什么地方捕鱼打猎,在什么地方采集,在什么海滩游泳嬉戏,吃什么样的东西,都有规定,违者就是死罪。

他们的男尊女卑尤其突出,女人是不允许和男人同桌吃饭的、还不许碰火、不许吃椰子和香蕉、不许吃烤猪肉和海龟肉,有外男在的场合女人也不许出现。

如此好的砖瓦房,他们部落至少有一半的人,是没有资格居住的。

黑娃本来还打算教他们烧砖瓦,反正这些窑炉闲着也是闲着。可这有了房子也不给住,他们就无可奈何了!

袁文杰他们几个少年,脑子还算灵活,跟着土著们学说土著语,不到一个月时间,酋长和祭司也能会上几句简单的大夏话了。

日常对话就是:“你好,吃了吗?”

怪腔怪调,估计在他们走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夏文明将成为这群海岛部落里,最时髦的流行。

夏季的雨水频繁,草木生长旺盛,狩猎的成果非常喜人,野猪肉吃不完的,忠勤伯府的厨子们给做成了肉干。

土著们对比猎物的肉,更喜欢海鲜,他们喜生食一种大个头的鲔鱼。在抓到鲔鱼后,他们会在最快的时间内,取出鲔鱼的心脏。这时鲔鱼的心脏还是跳动的,直接吃下,这是他们酋长和祭司才能有的待遇。

鲔鱼,也就是金枪鱼,哪怕到了后世,也是一直可以直接生吃的鱼类。

土著们还给黑娃和高怀瑜献上过这等美味,高怀瑜一向鄙视食鱼烩的,觉得这是野蛮人的嗜好,况且这血咕隆咚的心脏,他被这些土著的生猛给吓到了。

黑娃也没这口福,他两世的肠胃都消化不了生肉,不过,他跟去海捕了几回,倒是给空间的海子里,添了几十头活的小鲔鱼。

就算是鲔鱼生肉他无福消受,他的大厨媳妇有的是办法给做熟了吃!

收到十多斤鲔鱼肉的翠花,把鱼肉厚切成片,用黄油香煎,煎到两面金黄,再撒上黑胡椒与盐。

为了让肉质更嫩一些,鱼肉不用煎至全熟,大约煎五分钟左右便可以使鱼肉成熟了。

等出锅之后,冷却一段时间,切片,叉起一片放进嘴里,外面香酥,里面鲜嫩多汁,吃得翠花连连点头。

当晚,子时,黑娃悄悄溜进了空间,也就今天他才分得了一个单间房,迫不及待的和媳妇约会去。

空间大厨房里,高压锅里正炖着羊排,平底锅里,不断的煎着鲔鱼,米饭也煮了一大锅。

闻香而来的黑娃,眼睛一亮,从翠花身后搂住了她的腰身:

“啊,媳妇儿,你男人回来啦!”

“可惜你这见不得光啊,啧啧!”

“婆娘,你给我扎刀子!”

“赶紧坐好,羊排可以吃了!”

“嘿嘿,馋死我了,吃野猪肉和海鲜都要吃吐了!野猪肉可真是骚味得很,我还是只有吃家猪觉得香。”

“除了野猪就没其他猎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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