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夫妻在逃荒+番外(205)

作者:三十六楼看风景 阅读记录

这么热的天,朋友们居然晚上还要盖“皮子”,阿曼林实在搞不明白,为何朋友们的“皮子”如此的轻薄,又如此的柔软。连头都能有专门搁置的地方,这里睡觉可比他们家的草窝舒服百倍了。

可惜这么舒服的床,阿曼林居然兴奋得一晚上都没睡着!

新世界一旦被打开,小孩儿就跟脱了缰绳的野马一般,整整和他们混吃混喝了七日,直到阿木酋长派人来找他,阿曼林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已经把阿曼林当做跟班小弟的少年们,在阿曼林回家之际,把早已经准备多时的铁锅给他搬了出来。

知道他稀罕他们的盐巴,用了大罐子给阿曼林装了二十斤盐巴。

特意给阿曼林改制过的,衣裳裤子还有鞋都齐活儿了,小孩儿终于穿上了人生当中的第一件衣裳,第一条裤子,第一双鞋。

珍惜得不行不行的,小心翼翼都怕踩到烂泥巴。

黑娃还送了他一张弓箭和一百只箭羽,不过这弓箭就比他的身量矮一点,他可完全拉不开的。

秦柯给他示范过,阿曼林决定拿回去,让部落里个子最高力气最大的猎人使用。

归家的阿曼林,被家里人包围了起来,大家摸着他的衣裳,扯着他的裤子,气得他不断的发出警示声。

“这到底是用什么皮子做的啊?”

“弟弟,弟弟,你这脚上穿的是什么?能给我穿穿吗?”

“不行,不行,这是朋友们送给我一个人的!你们的脚比我的大,穿不了!”

“这个皮裙我们穿得了!”

“啊!啊!不给你们穿,这是我的,这是我的!”

“哈哈哈哈哈哈.”哥哥们逗起弟弟来不遗余力,气得阿曼林跳脚。

大铁锅和盐巴,马上让大夫人接了过去,这么大的锅他们还是头一回见到。

阿曼林赶紧给他阿母讲解:“这个是用来煮肉汤用的,可比我们的石锅好用多了,两块柴火就把能把汤煮开!阿母,这个盐巴也好,一点都不苦!”

“我儿子真能干,这些客人喜欢你,都送你这么贵重的礼物!”大夫人把阿曼林夸了又夸,惹得哥哥们眼红得很。

除了猎物,部落里最珍贵的可不就是盐巴了吗?!

可谁能有弟弟这般聪明,有弟弟这般讨人喜欢呢?

阿木酋长却仔细的看着儿子拿回来的这张弓,在阿曼林比划了射出的距离后,陷入了沉思。

弓箭他们也有,箭头他们用的都是木箭头,而儿子的这些箭头他摸了又摸,非常坚硬,估计比猛兽的牙齿还硬,这些要是用来打猎,猎物还能逃到哪里去?

可如果用来射人?也是无人能阻挡这些利器的!包括上次那位首领送他的刀子,这些时间他都用来分割猎物的皮肉,锋利得骨头都能切开!

思绪越想越远,这些外来人的杀伤力,阿木酋长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阿父,朋友们都是好人!”阿曼林看得出阿父的担忧,可他有非同一般的直觉,就是觉得这群人不会伤害他,也不会伤害他的族人。

阿木酋长不知道应该怎样同儿子说出他的担忧,这孩子还思虑太少了。

“阿父,朋友们乘坐的船只像山崖一样高,比丛林里的猛兽还要多!

他们的吃的食物比我们任何食物都美味,还用非常非常好看的罐子装着。

除了这些,他们有我们没见过的弓、刀,湖里的鳄鱼他们都杀死了好多条!

这是一群很厉害的朋友,他们的人数比我们整个部落的人还多。

要是想伤害我们的族人,我们早就和那些鳄鱼一样,被杀光了”

阿木酋长听着儿子细细的讲述了,他这些时日的见闻,对这些他既没听说也没见过的事物,感到迷惘。

袁文杰他们那日带来的一百多张图,还留在他们部落里面呢。

不但他看了吃惊,族老们看完也都觉得很神奇,这是一个离他们非常遥远,但是一看就很富饶,很大的部落。

这些人的衣食住行,都比他们强上百倍。

土生土长的丛林部落,哪怕高龄有四十八岁的族老,这一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

既然儿子如此笃定,他的朋友们不会伤害族人,阿木酋长就暂时放下心来。

当晚,大铁锅就煮上了十多只野鸡,比以往用的柴火和时辰都不到一半,鸡肉就给炖熟了,大夫人亲自从罐子里,挖了一大勺盐巴进去。

盐巴他们家也不能独享,还要给部落的其他人家,一户分上一些。

“吸溜.吸溜”阿木酋长第一个吃肉喝汤,没有筷子也没有晚,他们用的是从海边捡到的一些贝壳和大海螺盛汤。

“这锅真好用!”所有家人都发出了感叹,一大锅汤,他们家大半的人都能分上一口!

被分了一个大鸡腿的阿曼林,边啃鸡腿边同阿木酋长商量:

“阿父,朋友们还要在我们这里住一段时间,他们还想往那边走走,我能不能一起去啊?”

“让你一起去做什么呢?”

“他们和其他部落的人不认识啊,我可以帮他们传话,现在朋友们画的画,我都能看懂的,朋友们都夸我厉害呢!”

人家阿曼林真没有白混这七天七夜,不但袁文杰他们图画的表达他能看懂,简单的大夏语他也能听出个高低,说就完全不会了。

“儿子,你想去就去吧。”阿木酋长心思不算复杂:族里的男人们长大成年后,都要出去狩猎,找寻新的猎场。他这个最聪明的儿子,看来找到了一条更好的路。

他也很好奇,这群一看就比他们富裕的人,在此逗留到底都图啥?

第一百九十九章 威慑

大本营里,黄尚书成了坐镇大员,水军们还在不停的搭建帐篷,至少有三分之二的人需要住到湖边帐篷里来。

两对羊驼也住到了给它们修出来的羊圈里,可怜巴巴的羊驼,从来没有走过这么远的海路,要不是黑娃的空间水给题目吊着,估计早就死翘翘了。

换到陆地上,它们的精神好了不少。干玉米、干草、花生是它们这路上的主食,吃到了新鲜的树叶,胃口都好了许多。

既然打算要到处走走,高怀瑜带着人把马船上的马儿都赶下了船。

这些马儿和羊驼一样,到了丛林里,很快就缓过了神来,吃着新鲜牧草很带劲。

不过,马匹现在也就剩下一百来匹了,高怀瑜只得带着一百人的火铳队,随着忠勤伯他们出行。

再见和朋友们一起厮混的阿曼林,如同归家的鸟儿,自在高兴得很。

还给朋友们带了不少,部落里猎人们用他带回去的弓箭,打回来的野猪肉。

一百多人,骑着马,从平缓的湖边往丛林高山处走了两个时辰。

“总兵大人,伯爷,前方是高山!没路,马可能爬不上去了。”前方传来士兵们的汇报声。

队伍只得停下来,阿曼林也没来过这地方,他在丛林的几颗长得最高的大树上观察记号。

看了半天,回来后,在宣纸上,用毛笔画了一个狮子的头像,还画了很多很多的人。

“爹,他说,这里不远山上,有个叫雄狮的部落,他们这个部落的人,没他们丛林部落的人多,但是这片山林里有狮子,狮子要吃人。”

高怀瑜有些紧张,让袁文武问,“问问这小矮子,还有多久才到这个雄狮部落,这里的人好不好打交道?”

袁文武只得又在宣纸上,画了大半天,才大约明白:“还要走上半日,他们部落和雄狮部落没有结仇,应该还行吧。”

黑娃和高怀瑜商量了一会,留下一半的人在这里扎营放马,他们需要徒步爬山。

阿曼林是队伍里个头最矮小的,但是爬山他可最有能耐,灵活的像只猴子。

他觉得爬山太费鞋子,舍不得穿,脱了下来,光着脚丫,领着他们攀爬。

山不算太高,但是坡度陡峭,没人敢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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