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疯批宿主又在崩剧情了(240)

作者:爱干饭的团子 阅读记录

——五天之内准备好陆省之的所有犯罪资料和证据,和我一起去一号基地抓人。

——我要让陆省之在死期之前,一无所有,身败名裂。

发完,便系好衬衫扣子,从衣柜里拿出了衬衫夹。

衬衫夹是两条固定衬衫的黑色绑带,防止衬衫褶皱用的。

分为系在袜子上的和绑在腿上的,两种款式。

司矜觉得系袜子上麻烦,习惯买绑在腿上的。

低头艰难的扣扣子时,任临渊正好处理完守卫队长,走了进来。

一眼,就看见了全身镜前,只穿了一件白衬衣的美丽少年。

白色衬衣和黑色绑带加在一起,极具视觉冲击。

而且,衬衫夹这种东西,打远处看,有一种身体链的错觉。

任临渊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司矜见他进来,也没多在意,只低头道:“愣着干嘛,过来帮我绑一下。”

“哦。”任临渊点点头,愣神的走过去,细心的帮人把衬衫固定好。

固定着固定着,自己就淡定不下去了。

喉头攒动。

忽然起身将司矜放倒在床上,目光灼灼。

“矜矜,生病了就多躺一天,别着急出门了。”

第499章 末世:病弱博士又把丧尸王养娇了42「付菲」

司矜勾住任临渊的脖颈,桃花眼含情。

“那你可要悠着点。”

“我的病刚好,这几天也没锻炼,身上没力气,泪腺……会有点浅。”

小幺闻言,愣了片刻,三秒后,自觉的把自己关进小黑屋。

趴在猫窝里,单爪撑头。

【大人真是身体越弱,越不在乎腰啊……】

咬一口系统里买来的零食:【嗷呜~】

… …

… …

收到司矜发来的消息时,金付正钳制着顾晴菲。

顾晴菲的骂声越来越微弱。

终于在五个小时后,意识涣散又不甘心的,闭上了眼睛。

顾晴菲睡去之后,金付狠狠松了口气。

起身,披上睡袍。

歇了好一会儿,才去浴室放了热水。

把昏迷不醒的顾晴菲放进去,好好为他清洗干净,头发吹干。

之后,又换了一床新的被单,把顾晴菲重新放回地下室,扣上镣铐。

借着月色,撑头,静静打量着顾晴菲的睡颜。

三天三夜啊,这疯子,可算安生了。

陆司矜果然狠毒,说给晴菲制造幻觉,还真是一点都不留情。

这三天,晴菲总看见被他做成标本的那些白化病人,变成厉鬼来找他索命。

甚至总是误以为自己又回到了那靠着厮杀才能活命的丧尸窝。

经常发疯,自残,且不接受他的催眠和治疗。

金付没有办法,就只能用这种方式,弄晕顾疯子。

确定顾晴菲真的睡下,金付才得空去看司矜发来的消息。

思付片刻,转手回了个【好。】

随后,就开始整理这些年,陆省之所有的犯罪证据。

想着把证据理的好一点就可以,求陆司矜不要再这么折磨顾晴菲。

起码……让他痛快赴死也好。

说到底,晴菲变成这样,也有他的责任。

金付的思绪随着证据的整理,渐渐飘到十几年前。

那时候,末世还没开始,陆省之也没研究出具有感染性的丧尸病毒。

只能通过复杂的流程制造出几只低阶丧尸,养在地下室的囚笼里。

但那时,陆省之培育超能力者的计划已经开始。

他派人从世界各地抓了几百个可能拥有超能力的,十岁左右的孤儿。

放进囚笼里,逼着他们和低阶丧尸厮杀,以激发他们体内潜在的超能力。

一年之后,这群孤儿,便只剩下一个顾晴菲。

那时候,顾晴菲十一岁,金付十六岁。

金付是陆省之的秘书,负责每天从外面拿了食物,投喂并照顾和丧尸厮杀后,遍体鳞伤的顾晴菲。

也是通过日日夜夜的相处,金付才了解到:顾晴菲是个孤儿,乞丐。

小时候靠乞讨为生,被关进囚笼后,更是每天都面临鲜血和死亡。

在顾晴菲那暗无天日的人生里,唯一见过的一点鲜活的事物,就是他手上的那一朵蓝色妖姬。

以至于到后来,二十六岁的顾晴菲重获自由后,直接买断了幸存者基地所有的蓝色妖姬,甚至往自己手上也纹了一朵一模一样的花……

说到底,是他饲养了顾晴菲。

漫长的接触中,他爱上了这个不知道德,不敬生命的疯子。

彻彻底底,无可救药。

第500章 末世:病弱博士又把丧尸王养娇了43「付菲」

这些年,金付不止一次的想:如果他当时心软一点,放顾晴菲离开,是不是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但……

人生没有如果。

除了守着顾晴菲,他已别无选择。

直到后半夜,金付听见两声不愉的闷哼。

便连忙锁好手头的资料,站起来,走去地下室。

暗无天日的日子过多了,顾晴菲怕黑。

平时看不出来,心理脆弱的时候,格外明显。

金付为了照顾顾晴菲的情绪,开了灯。

顾晴菲刚睡醒,软软的靠在床头。

浑身布满斑驳的痕迹,腰疼的厉害。

及腰的长发披在肩头,被昏黄的灯光一照,竟然多了几分柔和之感。

顾晴菲敛去了平时的锋芒,狭长的凤眸眯起,正懵懂的看着自己手上的链子,以及青青紫紫的痕迹。

咚咚咚。

金付轻敲了几下房门,见顾晴菲抬眼看过来,才问:“饿了吧?想吃点什么?”

顾晴菲摇摇头:“不饿。”

他说的是真话。

他这一辈子,不止在囚笼里杀过丧尸。

十年前,末世来临的时候,他厮杀的地点就从囚笼换成了基地外的丧尸城。

几天几夜不吃饭是常事,顾晴菲不饿。

比起饿,他更好奇自己身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印记。

顾晴菲染指过很多人,地下室的那些标本,基本上每一个都碰过。

他喜欢白发美人,原因是觉得他们干净,自己脏。

妄想通过玷污那些美人,“洗白”洗白。

但他从来都只是机械的重复那动作。

根本没亲过他们,也没在他们身上留下过印子。

因为他觉得无趣。

但金付却在他身上……

顾晴菲不理解,等金付走到自己身边时,才张口问:“为什么要留这些印记?”

金付觉得好玩:“做这事儿不都要留下点痕迹吗?你不知道?”

顾晴菲摇摇头,第一次说真话:“这是我第一次被人……,所以,不大知道……嗯……”

正说着,金付就咬上了他的锁骨,留下了一个小草莓。

说:“现在知道了,和喜欢的人做喜欢的事,就是这个道理。”

顾晴菲觉得好笑:“金付,我早就不干净了,你不是有洁癖吗?现在说喜欢我,不觉得可笑吗?拿我撒气还差不多。”

“没有,你很干净。”金付定定的看着他,眼神里有愧疚,有心疼:“顾晴菲,你只被我占有过,只能是我的。”

苦日子过多了,顾晴菲受不了这样的温情。

像陆司矜那样对他恶语相向反倒让他觉得自然,畅快。

顾晴菲别过头:“别装了,你要是真不嫌我,为什么三天三夜都没吻过我?”

金付有些委屈:“那还不是因为你一直骂我?”

“浅层原因。”顾晴菲十分理智:“深层原因就是你嫌弃我,亲不下……唔……”

“去”字还未脱口,唇就被封住。

温温柔柔的吻,不带任何霸凌的意味,反而像是安抚。

这让顾晴菲一瞬间瞪大了眼睛,不由得露出几分慌乱之色。

第一次跟人接吻,不大会换气。

金付偏偏要十分钟才肯放人,把SSS级超能力者,逼的连连喘息。

顾晴菲靠在床头,愣神半天,缓过一口气后,拉过金付继续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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