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前任叔叔的小娇软(312)

作者:九二六 阅读记录

却听他声音传来:“不用。”转身上车。

万滋雅收回手,赶紧跟上去。

车子开稳,远离了别墅区,万滋雅才小心翼翼看一眼身边开车的男人:

“二爷,你真的和苏蜜……离婚了?”

“是要我把离婚协议书拿给你过目吗。”

她这才不语了,心内被狂喜占据满。

本想着他虽然跟自己办婚礼,但自己始终还是得面对苏蜜这么一个劲敌。

就算苏蜜被他送回国,她还是得担心,他有朝一日会抛下自己,回去找苏蜜。

但现在,他居然和苏蜜离婚了……

那就好了。

她跟到原曳的别墅,猜到苏蜜在里面,本来还担心看见他与苏蜜会抱在一起,被苏蜜又弄得心软了。

甚至反悔和她结婚……

现在好了。

安心了。

原曳的别墅位于首都郊区。

距离拿督府很远。

两人回了拿督府,夜色已经很深了。

霍慎修先回房了。

万滋雅踌躇半天,没回自己房间,跑到了霍慎修的房间门口,正想敲门安慰他,却看见老乳母正好从里面出来,还抱着换洗的被褥,看见她在门口徘徊,一疑:

“滋雅小姐?你找公子吗?”

万滋雅见她要去通报,忙做了个嘘声的手势,悄悄进去。

走到卧室门口,她看见一袭长影坐在沙发上,弓箭一般地弯曲着朗健的身躯,双手握着个什么。

借着昏暗的光,她看清了他手里的东西——

是个精致的女琉璃娃娃。

看起来,和刚刚被苏蜜摔碎的另一个男琉璃娃娃是一对。

这一个,应该是他这里保存的另一个。

背着光,看不到霍慎修的表情,却能看到他的指腹在女琉璃娃娃上轻柔摩挲着。

视若珍宝。

爱不释手。

万滋雅心一悬。

刚才的喜悦,荡然无存。

他没有去捡摔成碎片的那个男琉璃娃娃,对着代表苏蜜的这个女琉璃娃娃却还是这样珍重……

看来,他对苏蜜还是放不下。

也是。

怎么可能说放下?

她心情晦暗,暗中默默退出房间。

回到走廊上,又上楼,去了表姨妈的房间。

万滋雅去跟厉曼瑶说了刚刚发生的事。

厉曼瑶听说霍慎修和苏蜜刚办了离婚手续,也是一惊,不敢相信。

随即,脸上满是轻松,轻拍了拍万滋雅的手背:

“现在你该放心了吧?他跟苏蜜这回是彻底断了。”

万滋雅却有些恍惚。

真的会彻底断了吗。

本来她得知两人离婚了,看见苏蜜将定情的琉璃娃娃摔碎在霍慎修面前,霍慎修不动声色,也觉得两人没戏了。

可刚才……

看到霍慎修还是保留着那个女琉璃娃娃,还那样温柔地爱抚,她又不安神了。

她眼色略微阴郁了一下,凑到厉曼瑶身边,撒娇:“表姨妈,你能把蒋哥借给我用用吗?”

蒋哥是厉曼瑶私下雇佣的一个私人保镖,貌似在是欧洲那边当过好几年的雇佣兵,之前受过厉氏家族的帮助,所以对表姨妈也死心塌地,很是忠诚,从来也只听表姨妈的差遣。

每次表姨妈进出,除了拿督府的司机和佣人,也会有蒋哥跟着。

厉曼瑶一怔,蒋哥当过雇佣兵,上过战场的缘故,为人不苟言笑,脸上还有一道疤,外表看着很是凶狠,万滋雅胆小,每次看着蒋哥,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不禁笑:“你不是一向很怕他吗,借他干什么?”

第384章 只有这样,你才有可能接受我

“就办点事,”万滋雅摇晃了一下表姨妈的胳膊,语气更加清甜可人:“表姨妈,借给我用两天嘛。”

厉曼瑶猜出了几分她的用意,眸色晃动一下,却没说什么,只蹭了她鼻子一下:“这孩子。可别干坏事哦。”

万滋雅见她同意了,欣喜点头,又抿抿唇:“表姨妈,我怎么会干坏事。谢谢表姨妈!”

想着表姨夫快回房间了,万滋雅也没多待,和厉曼瑶聊了会儿,就出来了。

刚下楼,还没回房,女佣就快步走过来:“滋雅小姐,金彦少爷又来了,让我给你捎话,想约你去盼夏山庄那边见一面,说是就见最后一面,有些心里话想跟您说。”

万滋雅简直被他的纠缠烦死了。

白天跟他说得还不够清楚吗?

谁稀罕他对自己说掏心子话?

“我不去,他想去就去把——”

女佣早知她会拒绝,为难道:“金彦少爷说了,您今天要是不去……他就去您婚礼上跟你说。”

万滋雅气得脸都涨红了,这个金彦,还想破坏自己的婚礼不成?

不过,他家是金家重要成员,是拿督府的亲戚,肯定会参加自己的婚礼,到时候,防不胜防。

万一真的在婚礼上疯起来,难看的是自己。

婚礼一辈子就一次,她可不想因为金彦而弄砸锅。

罢了,就当是去哄哄那牛皮膏药吧。

……

盼夏山庄。

万滋雅刚进包厢,就看见金彦站在里面的落地窗前等着自己。

“你来了。”金彦一看到她,精神都百倍,迎过来。

万滋雅退后两步,和他保持距离:“你有话就快说。求你了,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私下见面,从今后,麻烦你不要再骚扰我了。我的婚礼,也求你别胡闹。”

金彦眸子黯然,却还是振作精神:“行。我们坐下来说,好不好。”

万滋雅按捺性子,与他面对面坐下来。

金彦给她和自己分别倒了茶,拿起自己的杯子,抿了一口,才平定了心神:

“我知道,现在你已经被霍慎修迷昏了头,再怎么劝你,你都还是要跟他结婚,可我还是希望你考虑一下,他对你来说,真的不是良人。”

“他是有妻子的,我们这些外人都看得出来,苏蜜就是他的心头肉。他是为了能继承金家,为了堵住我们这些亲戚的口,才会抛弃苏蜜。下一次,等你对她没用了,他抛弃的就是你。”

万滋雅冷冰冰盯着他:

“那又怎样?我心甘情愿。”“还有,别拿我和苏蜜相提并论。苏蜜和他不过也就一年的婚姻,感情再深,能深到哪里?何况她还不能为他生孩子。”

“可我不一样,我和二爷结婚后,一定会好好经营我们的婚姻,让他离不开我,我还会为二爷生几个宝宝,到时候,我们关系更稳固了,二爷就离不开我了,怎么可能抛弃我?”

表姨妈说得对。

女人能留住一个男人的砝码,不止是相貌。

就算她额头上留下疤痕又如何?

苏蜜拥有一副能勾住霍慎修的皮囊又如何?

苏蜜不能生。

没有金家人的支持。

在霍慎修那里,就失去了一切吸引力。

金彦听她字句说着,脸色越发暗淡,尤其听她说起“我还会为二爷生几个宝宝……”,脸色就更是黯中透冷,良久,抬起头,凄凉:“所以,这两年,我对你的付出什么都不是,对吗?还比不上一个刚出现在你生命里的男人?”

万滋雅看着他:“我希望你明白,喜欢一个人,不是时间能衡量的。”

金彦唇角勾起一抹失落的笑意:“好。既然你心意已决,我也不想多说什么了。你的婚礼,我不会去了,免得我自己难受,也让你担惊受怕,”说着,端起茶杯,“我就提前祝你与你喜欢的男人百年好合吧。我们以茶代酒。恭喜。”

万滋雅听他说不会来自己的婚礼,已是舒了口气,一颗心落下大半。

看他失落的样子,她脸色一动,虽然自己不喜欢他,但他毕竟也是一直追求自己的男子,对自己这样痴心,端起茶杯,便与他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金彦,我希望你也能找到真爱自己的另一半。忘了我吧。”

她站起身,朝包厢门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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