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它(122)

作者:莲鹤夫人 阅读记录

花园里,收到了消息的以太高兴无比,在撒欢地踩踏了一片血玫瑰之后,急忙挑了一张看着比较顺眼的大理石长凳,把蹄子往上面一搁,热切地期待着正在挑选工具的余梦洲。

“来,我看看,”余梦洲转过身,看到以太已经摆好了姿势,不由笑了,“你乖。”

以太心里美滋滋的,它蹭了一下人类,忽然发现对方的脸很红。

“怎么了?”以太凑近了看,只闻到一股威慑力十足的,属于首领的气息,“你的脸好红,是生病了吗?”

“没事!”余梦洲连忙蹲下身体,查看它的蹄子,“我们就……直接进入正题吧。”

每匹魔马都有自己的问题,以太也不能例外。除了压制的咒钉之外,余梦洲惊讶地发现,黄铜的尖钉密密麻麻,在蹄面上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类似于法阵的纹路,它们向上穿透了蹄皮和腿骨,牢牢锁合在蹄子上。

这个倒是好处理多了,他拿起剪钉钳,先将弯曲的粗壮铜钉一颗颗地扭直,再用钳面规律有序地敲打,直到拍松钉子,使它们一颗颗地从蹄底冒出来。

“疼了就说哦。”余梦洲道,“说出来,总比忍着要好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名的眼睛:*缓慢、有腔调、充满威严* 凡人,我命令你,速速退出这个不属于你的世界,消失吧、消失……

余梦洲:*抽出巨大的武器,威胁着要打烂它的每一颗眼珠*

不知名的眼睛:*语速立刻加快像疾风那样快* 因为你会让我们变得很倒霉走在路上都会被花瓶砸到你不该来这里消失吧消失吧不要打我啊啊啊——

恶魔战马:*齐齐撞开房门,假装不是为了看到余梦洲没穿衣服的模样* 有入侵者,在哪!*接着看见入侵者居然有那么多对可以用来偷窥的眼睛,非常生气,立刻冲上去用马蹄狂踩*

不知名的眼睛:*立刻逃跑,用剩余的眼睛流泪,哭了*

第79章 暗空保护区(十四)

马蹄是构造精细的部位,肌腱和韧带连接着蹄骨、蹄垫与蹄关节,对比坚硬的蹄壁和蹄底,内里的构成则需要格外细心的注意。

余梦洲能把外围的铜钉敲打出来拔掉,但是面对那些早已深嵌在蹄骨当中的钉子,却感到有心无力。

灾变的碎蹄机固然形状可怖,支撑它的核心,却仅有一根粗长的横梁,只要能把它旋下来,基本就算成功了一半。然而,这些分布在以太蹄子上的刑具,全都是独立的个体,灾变或许只用忍受一次钻心刺骨的疼痛,以太就得承受许多次了。

余梦洲第不知道多少回地感叹,好在它们都是魔马,受得了这样致命的折磨……

“以太?”余梦洲突发奇想,“你有没有,我是说,你们都是从地心岩浆里诞生,并且会控制火焰,对吧?你有没有尝试过熔化这些钉子?”

“试过,”以太闷闷地说,“所有你能想到的办法,我们都试过,但咒钉一旦打上,除了它们的主人甘愿放弃之外,是没办法用外力挣脱的。”

余梦洲一点头,先给它把蹄子上的咒钉挨个撬了。

哈,他现在对付咒钉的手法是越来越纯熟了,按照地狱的习惯,怎么着也得给他封个“咒钉征服者”之类的称号吧?

“现在再试试?”他问,“剩下这些钉子,都是打在你的骨头里的,你摸……哦你摸不到,反正我摸着是长死了,你烧一烧,说不定能把它们烧化呢?”

以太犹豫了一下:“那你要让开哦。”

余梦洲依言站远了,以太的一只前蹄上,瞬时燃起白金色的烈火,其温度之高,甚至令周边的花木也焦枯着萎缩,湿润的土地亦快速干结、开裂。

铜钉发出不堪承受、吱吱作响的浇熔声,余梦洲眼尖,一下就看到它们出现了软化的迹象。

“好了、好了!有效果!”

烈火逐渐熄灭,他冒着滚滚热浪的余晖,以消防队员冲锋的架势挥着钳子冲上去,有如夹一根容易塑形的软糖,余梦洲扯着红热的铜钉,只需稍微用力,便利索地抽出来了。

“不错,”余梦洲大喜,“这招管用!”

以太甩着尾巴,精神十分振奋。余梦洲再掰着蹄子细看,发现除去铜钉构成的法阵之后,上面留下了一圈密密麻麻的孔洞,仍然是魔法阵的形状。

不过,这个就好处理多了。他取出蹄刀,在蹄面上清爽彻底地刨过一遍,将刑具造成的坑坑洼洼的窟窿悉数铲平,直至露出下面的干净角质层,再刮出两道崭新的蹄叉,最后,用剪蹄钳修整蹄尖的形状,打磨出一个不尖锐的弧度,这可以使马蹄的离地动作更加轻松快捷。

如法炮制,剩下的三个蹄子,他和以太分工合作,很快便搞定了。

金霉素软膏早已用完,魔马们为他找来的药品,是一种碧绿色的半透明软膏。余梦洲试着在手上抹了一下,感觉十分清凉,应该是错不了的好药,遂毫不吝惜地往伤口里挤了一堆,再用裁成条状的轻薄细纱包好——行宫里到处都是这样飘荡若仙的白纱,余梦洲着实见之心喜,这下好,绷带的贵替也有啦!

“这两天,伤口不能沾水,也不能……”他一边包扎,一边习惯性地嘱咐魔马,还没等他说完,以太就接话过去:“也不能跑跳,免得让伤口不好痊愈,对不对?”

余梦洲笑了:“对,你说得没错。”

解除了顽存数千年的枷锁,坏脾气坏嘴巴的魔马一下就拱到了他怀里,感激地摩挲着他的胸膛和脸颊。余梦洲受不住这么强的力道,笑着向后靠坐在石凳上,抚摸着它的大脑袋。

魔马的皮毛宛如紧致细密的上好缎子,倘若不是经受过诸多惨无人道的折磨,它们在光线下奔跑的时候,也应该滚动着遍体的波光,就像海浪那样闪闪发亮。

“你能不能不走?”以太卧倒了,将脑袋搁在他的膝盖上,偏着头,用一边的大眼睛看着余梦洲。熄灭了火炎,魔马赤红的眼瞳看起来居然有几分水汪汪的,“就留在这里吧……和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我?”余梦洲哑然失笑,“我怎么留下来?这里不是我的世界啊。”

“难道这里不好吗?”以太喷着热气,“魔域并非凡人的世界,可它应有尽有,你想要什么,就能拥有什么。你看这里的行宫,要是你觉得它还不够合心,那就一定有比它更完美的住所!你的一切渴望,都能够在这里实现……你为什么还要走呢?”

余梦洲叹了口气,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看,你也说了,我的世界是凡人的世界。”他抚摸着魔马的前额鬃毛,“问题就在这里,于我而言,时间就是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人的生老病死,不过一百年的距离,可对你们来说,一百年,只是眨一眨眼的间隙。”

以太焦急地说:“这也不是问题。如果你愿意成为魔马的主人,你完全可以取代安格拉的位置,晋升亲王……”

“然后呢?”余梦洲好笑地拽了拽以太的马耳朵,“我一个人类,跑来当恶魔的亲王,我失心疯啦?”

“安格拉那样卑贱的小人都可以,你有什么不行?”以太的一只眼睛恳求地望着余梦洲,另一只眼睛,在阴影里疾速疯狂地乱转了几圈,折射出怨毒的光,“如果你能成为亲王,我们都会很高兴、很高兴……”

余梦洲摇了摇头,遗憾地看着它。

“我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他说,“这辈子的梦想,也就是攒够了钱,去一个人少的地方开个农场,养几头小牛和小马,不要求它们产奶拉车,只要它们快快乐乐的,陪着我安度晚年就好。就连结婚生子的事,我都不想考虑,有些人天生就不适合婚姻……”

青年低声说:“你看,假设,我是说假设,我愿意留在这里,做马群的主人,还当上了什么亲王,那接下来呢?我的梦想,余梦洲的梦想,又要谁去帮他实现?背弃了梦想的人是很可怜的,因为他等于是推翻了前半生的自己,到时候,你们还能认得出我,继续喜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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