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拿了反派剧本(977)
慢说是乱世了,就是在太明盛世,也常年吃不饱肚子。
那里群山环绕,许多村民,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大山,见到过外面的世界。
赵传玉把霍明庭一家四口送回去,定不会就此撩开不管。
她会安排人手,把霍明庭他们按死在老家,一辈子都只能土里刨食儿。
如果他们不曾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不曾在赵家享受过豪奢的生活,他们或许就会认命。
可惜,没有如果! 霍明庭过了这些年好日子,早就忘了曾经的艰难。
现在赵传玉不只是要把他打回原形,而是让他体验早就忘掉的幼时噩梦…… 生不如死啊! 偏偏这样的事儿传出去,外人还会夸赵传玉一句孝顺、厚道。
国人都崇尚落叶归根! 赵传玉把渣爹送回老家,可不就是在满足长辈的心愿?! 任谁也挑不出错处! 当然,也有明白其中关窍的人,或许会骂赵传玉面甜心苦。
但,那又怎样? 成王败寇! 若是霍明庭侵吞了赵家,他能善待赵文绣和赵传玉? “好!小小姐的安排很好。” 不管别人怎么想,赵管家非常满意。
“九爷爷,您觉得好就好!” 见赵管家赞同,赵传玉也跟着笑了。
霍明庭的事儿就此了结,赵家很快就进入了新的生活状态—— 赵管家帮着赵传玉稳定几个老管家,迅速接管了赵家的产业。
赵传玉忙碌之余,重新又回到了第一中学。
读书,对于她而言确实不是最要紧的。
不过,如果有条件,赵传玉还是想多读些书。
不说学业,多结交些人脉,也是极好的呀。
“老大,你看到了吗,那就是周安娜!” 教室里,余二一副合格小跟班的模样,跟在赵传玉身后,冲着某个方向努了努嘴。
“你表姐?”赵传玉手里正在整理课本,听到余二的话,顺势抬眼看了一下。
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了,穿着第一中学的校服,即天蓝色的斜襟上衣搭配靛蓝色的及膝百褶裙。
两条又黑又长的麻花辫垂在胸前,辫稍上用蓝色丝带系着蝴蝶结。
周安娜坐在椅子上,所以看不到她的下半生。
不过,按照第一中学的校规,她应该也穿着白色的袜子和黑色的鞋子。
周安娜的模样很漂亮,是那种柔弱的纤细的古典美人儿。
从骨子里透着一股娇柔、一股清纯,仿佛一株白莲花。
幸亏周安娜不知道赵传玉的想法,否则一定会回骂一句:“你才白莲花,你全家都是白莲花!” 赵传玉作为土着女主,自然不知道白莲花在后世已经变成了骂人的词儿。
她就是觉得周安娜的气质不错,颇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清雅。
“她才不是我表姐!她爹跟我妈只是同乡,祖上早就出了五服。” 余二一脸的抗拒,他是打从心底里不喜欢周安娜这个表姐。
太假! 太能装! 还把他亲妈当成冤大头哄骗! 明明满肚子里鬼心思,却还好意思在他面前伪装什么和善温和、宽容大度的好姐姐! 我呸! 我姐是余家大小姐,现在也是岛城大学的教授夫人。
哪里是周安娜这样的样子货所能比拟的?! “你不喜欢她!” 这话不是问话,而是在陈述事实。
“老大,你不知道,这个女人……” 余二终于找到了机会,对着赵传玉就是一通bulabula。
赵传玉一心二用,一边继续整理课本、预习功课,一边听余二抱怨。
“老大,你、你倒是听我说啊!” 见自家老大这么不捧场,余二说着说着就没了劲头。
赵传玉,“我听着呢,你继续!” 余二:……你都开始默写诗歌了,居然还说自己在听? 敷衍也不是你这种敷衍法啊。
“她就是一个寄居在你家里的亲戚,你不喜欢,离她远些也就是了!” 赵传玉绝对是个好老大,见自家小跟班这般丧气,便抬起头,认真的对他说道。
“不是,老大,你不明白我的意思。
这个周安娜居心不良,她不但在我们家乱打听,还格外关注你们赵家的事儿!” 余二认为自己并不是在大惊小怪。
赵传玉愣了一下,“哦?她还知道我们家?” 赵传玉并不认为,自家跟余家的表小姐有什么关系。
“是啊,按理说,她不应该知道。
可她却总是有意无意的打听!” 余二用力点头,一副‘我就知道她有问题’的模样,小声说道,“老大,她是不是被人指使?” 赵传玉眯了眯眼睛。
霍明庭已经被她派人押送回了老家,陈家也偃旗息鼓了。
但,这并不表明,赵家就安全了。
另外,赵传玉并不满足于自家的生意,她还偷偷动用了爷爷留给她的后说。
还有史密斯那边—— 赵传玉的大脑飞快的运转。
片刻后,她说道,“先不管她,或许她是听到了外头的流言!” “毕竟我们家的事儿,在府城并不算秘密,还有点儿戏剧性!” 不管是曾经的弄个戏子当赘婿,还是现在休掉赘婿、大肆包养戏子,她亲妈赵文绣,绝对是府城的话题人物。
除了她的“叛经离道”,她的好运气,是府城许多富太太、闺中小姐羡慕的主因。
在这个年代,不是每个女人都能活得像她这般恣意。
年轻时,看上戏子,逼着家里人同意结婚; 小白脸丈夫年老色衰,就直接休掉,再去找更年轻、更俊美的小鲜肉。
天天被几个鲜活粉嫩的男孩子伺候着,各种享受应有尽有,简直比前朝的老佛爷还要舒坦、惬意啊。
对于这样的亲妈,有时候赵传玉都有些羡慕。
当然,赵传玉也非常满意与亲妈的状态。
喜欢戏子,就花点儿钱捧一捧,绝不把人往家里领。
只要不再弄出一个“霍明庭”,亲妈想怎么玩儿,赵传玉都支持。
可惜,这话不能随便说,FLAG更不能轻易立,这不,亲妈很快就打脸了。
“传玉,这孩子是程老板一时好心救下来的,但程老板下个星期就要回京城了,不好把他带回京城。” 何甜甜这天领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回来,随意的跟赵传玉说道,“程老板知道我最是善良高贵,便想把这个孩子托付给我!” 赵传玉:……不是吧,这人跟自己的年岁差不多,亲妈怎么就—— “狗儿不在咱家吃白饭,他小时候跟着亲爹去歪果仁那儿当过差,认识好几个歪果来的什么使臣呢……” 何甜甜随后的这句话,让赵传玉瞬间眼睛一亮!
第667章 女主的极品妈(十四)
“狗儿他爹是帮厨,会做歪果的西餐。
狗儿也跟着学会了!” “传玉,你最近不是要跟歪果仁做生意嘛,有了狗儿,都不用去外面的西餐厅了,在家都能招待客人!” 何甜甜仿佛并不知道这个叫狗儿的孩子的真实价值,极力吹嘘他的“厨艺”有多高。
赵传玉却敏锐的抓住了重点,“在歪果使臣家里做过帮工?” 那么,这孩子应该认识甚至是熟悉那些歪果仁咯? 这可是赵传玉目前最需要的呀。
她为什么资助史密斯神父? 一来,赵传玉发现史密斯不是单纯的神父,他极有可能是个间谍。
间谍这种存在,游走于灰色地带,能够接触很多赵传玉需要的人。
比如,军火商人。
再比如,药品贩子。
赵传玉想要组建属于自己的势力,西式的武器、药品,是她最需要的。
而这些紧俏的物资,大多都掌握在大势力,以及那些歪果仁手里。
二来,以赵传玉的年纪、身份,史密斯这样隐秘于教堂的假神父,是她为数不多所能接触到的歪果仁! 年龄、性别,真的是赵传玉的硬伤。
就连史密斯这样的疑似间谍,也只把赵传玉当成一个有些能力的小女孩儿。
赵传玉努力了一年多,也顶多就是通过他,认识了一个叫汉斯的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