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懒癌福音(14)

作者:吃肉能瘦 阅读记录

“极佳!”

樱桃酪做得委实不错,既保护了樱桃的原味,酸酸甜甜,不像其它糕点甜品,做出来是千篇一律的甜,又有质感,层次丰富,还经过冰镇,凉丝丝的,滋味甚好。

小兔子伸出舌头舔一舔,看得小狼狗口干舌燥,心甘情愿地伺候着。

姚晨吃得香甜,双手好像已经废了,由朴嘉言一勺一勺地喂。

好一会儿才把那一小碗樱桃酪吃完。

“要睡吗?”

“唔,躺一会……”

“头枕这儿吧,”朴嘉言拍拍自己结实的大腿,“我看着你,免得掉下去。”

朴家与他,隔了天堑,云泥之别,姚晨明明看到了,却未觉得不安。

朴嘉言对他好,他就接着。

半点惶恐不安都没有。

心态好得让姚晨自己的都觉得稀奇。

一开始,姚晨根本没多想。他以为朴家是礼贤下士,千金买马骨,挽回暴打皇帝小舅子的名声,以便将来杀回京师。

史书里礼贤下士的例子不要太多,比如齐桓公欲见小臣稷,连着三次去,小臣稷都托故不见,齐桓公锲而不舍第五次才见到。

姚晨觉得自己可以让对方跑五十次的。

三顾茅庐算什么。

没错,就这么任性!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个得了名声,一个得了实惠。旁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而且,这年头,男女之情往往十分含蓄内敛,君臣朋友之间才是热情奔放。自古以来怀才不遇之士常用闺怨抒情,以怨偶比拟天子与自己的关系,常常抒发“你怎么不爱我爱他,我那么爱你你睁眼看看我啊”的哀怨感慨。

这种黏糊糊的气息,弥漫在整个文坛。相遇了要写情诗,离别了要来一首,想念了也必须写啊!想你想你想你想你,看到月亮想你,看到落红想你,说一百遍都不够。

为了表达感情,把臂同游抵足而眠同榻而睡什么的不要太寻常。没几个这样关系亲密、情意深厚的友人,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有知己。

所以,朴嘉言偶尔深情注视,摸个小手,碰下肩膀,捏捏脸蛋,姚晨都没觉得不妥。

可姚晨还是觉察出不对了。

因为他发现朴嘉言趁着自己睡着偷亲自己。其实那天他在闭目养神——睁眼很累的。

亲在侧脸,非常轻非常淡,但那确实是一个吻,不是马车不平稳不小心蹭到。

姚晨感受到了那双薄薄的、热热的、有些颤抖的嘴唇。

发现的时候,姚晨五雷轰顶。

不是那种“啊我这么纯洁这么美好这么正直居然被同性盯上了好恶心”的五雷轰顶。

而是“我的脑子没有坏!我的直觉一直是对的!他真的是小狼狗,可以骑!!”

姚晨甚至还有点惊喜。

惊喜自己的脑子没有坏。

是,它不正常,但没有坏。

他不动声色,和往日一样下车,与朴嘉言话别,再约明天。

这个发现对姚晨生活并没有太大影响。

印证小狼狗对自己有别的心思,哦,那又怎么样?

首先,他是良籍,朴嘉言若是敢强行霸占,官府就不能放任不管。

平时谴责谁谁霸占良家妇女,就是这个意思,因为它犯法;若不是良家,是贱籍,不好意思,霸占了就霸占了,那是你的命,若是走运被取作妾,还要说你走了狗屎运,那真是少奋斗好几代。唐人律,以良家女为妻,勿以妾为妻,勿以婢为妾,就是这么三六九等。

当然了,良籍也有风险,否则也不会制定律法来遏制这种现象了。遇上势大不顾律法的,威逼利诱逼良为娼也有。

不过朴嘉言不是这种人。

姚晨对自己的判断有信心。

要说变化,也是有的。

就是看破了真相以后,姚晨的思维更跑偏了。

似乎总能在言语行为里找到一丝别样的意味,像是用柔软的羽毛轻扫敏感的地方,痒痒的。

姚晨不反感朴嘉言的亲近,至少目前小狼狗对他还是挺守礼的,纯纯的,怜惜的,小心翼翼的。

倒是自己,脑子总冒出一两句十分羞耻大逆不道的话。

他甚至被撩得有点蠢蠢欲动。

小狼狗颜好腿长,出手大方,伺候得用心,关键是还有车。

姚晨是有些心动,但也仅限于心动而已。

据他所知,玩伴友人中有约契兄弟的,尤其在东南,闽中甚至“习尚成俗”,已经成了婚嫁习俗。少年年满十六,先与契兄同吃同住,后长为成年,再与女子成婚。有的契兄弟婚后仍住在一起,父母也将契兄当作女婿,待之深厚。感情真挚的确有不少,然契弟多为漂亮年轻的男子,时人也多慕少年,这股风气在京中益盛。

姚晨多少有些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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