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懒癌福音(228)

作者:吃肉能瘦 阅读记录

姚晨站在公堂右边的被告石上,看谢玄在左边的原告石上,因为他有功名在身,获得了坐下的特权,只是其脸色苍白灰败,像是遭受了巨大的打击,比姚晨居然好不到哪里去。

师爷手握诉状,将其内容一一念出,这诉状由代书受谢家之托写来,上面交待清楚案由与事实,笔法老练,格式严格,众江湖人士几乎听得昏昏欲睡。

按照法定程序,先审原告,再审被告。谢玄以原告的角度陈述案情,控诉被告奸杀女儿,其详述发现尸体与现场的过程,与官府收集的口供证物皆符合。

然后审问被告,姚晨则为自己辩解,称自己冤枉,是遭人陷害。

知府算是公正:“你自称被人迷晕,但是衙役并未从你房中搜查出迷药等物,你有何解释?”

“高档的迷烟,无色无味,余烬也查不出痕迹。”

知府:你对迷烟这么懂行,让人很方啊!

“你可有仇家?”

姚晨无奈:“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这句话居然引起一片认同声。

知府无奈:“肃静。”

知府已经通过朴嘉言知道案情内情,没有围绕着姚晨的另一个同伴打转,而是在现场的疑点上。

此案细究下去确实有许多疑点。

首先是犯案时间,要杀人潜入并淫辱女子,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女子闺房里有一支倒地的白蜡,和其它白蜡相比,短了一截,应该是案发时蜡烛倒地,估算一下,时间大约为两刻钟。而守卫从听到动静到闯入院中,发现倒在地上的姚晨,不到半刻。除非姚晨先犯案,再与人打斗引起注意,最后假装昏迷,但这非常不符合常理。

更关键的是,现场确实有打斗的痕迹,除了姚晨外,至少还有两人在场,根据现场留下的飞镖推测,其中一人是在逃钦犯的洛书盟盟主。另一人可能是至今下落不明的姚晨同伴。

命案牵扯出另一件叛国大案,大家看谢家的眼神都有些不对。

到底谢家哪里得罪洛书盟了?先是首犯逃入谢家别院梅园,接着又现身谢家小姐命案现场。

头脑灵活有城府的开始犯嘀咕: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谢家怕是不干净。

谢玄备受压力,他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两鬓隐隐有了白色,没了先前的精气神。

为了与朝廷钦犯划清界限,谢家悬赏一万两白银捉拿钦犯。

又过了几日,某处惊现洛书盟盟主尸体,其身上有一方锦帕,有谢家丫鬟认出,是小姐之物。

天理昭昭,法不可诬。

案情至此水落石出,姚晨确系为人陷害,真凶已经丧命伏法。

谢玄似乎也不想纠缠,只想尽快结案,了结此事。

知府略能理解其心态,毕竟是大家闺秀在闺房遭受侮辱杀害,谢家上下都颜面无光,案情拖一日,谢家小姐就要被议论一日,对谢家声望是莫大的打击,任谁都忍不住怀疑谢家是否和传闻中的一般强大,否则也不会有宵小贼子伤害妇孺。

尽管案情仍然有疑点,比如姚晨消失无踪的同伴,比如洛书盟盟主遭谁毒手,比如洛书盟与谢家的关系……但在多方的默许下,就此结案。

“容我为谢小姐上柱香。”姚晨与谢玄道,其不计前嫌,翩翩风度,赢得不少江湖人士的好感。

“请。”谢玄目光复杂,有些心灰意懒,也未阻拦。

胜者为王败者寇,只重衣冠不重人。

只是他至今不明白,自己到底败给了谁。

姚晨摒除杂念,在这少女灵堂前上香。其虽未成婚,但已经许了名门之徒,后者为表诚意,不计较女子身前受辱,愿意将其葬入祖坟,此举可谓非常厚道了,若是他毁去婚约也没人说什么。谢家非常感念,回之重礼。

自古红颜多薄命,闭门春尽杨花落。

这位小姐还算好的,那丧命的小丫鬟呢?不过是无名山上无名塚,落得一声叹息罢了。

江湖恩怨,庙堂风雨,谁为这三条性命可惜过呢?

谢玄心中未必有这个女儿,姚晨心里其实也没有她们,只是借此理由回到谢府而已。

姚晨与东厂埋在谢府的暗桩接上头。

“那几枚飞镖,换得好,给你记一功。”

“属下不敢居功。”

那晚黑衣人用的不过是普通飞镖,姚晨清醒后观察现场发现了飞镖,当机立断,偷偷给探子下暗号,令其把飞镖换成洛书盟盟主的常用暗器,来个移花接木。

后面出现洛书盟盟主的尸体,被确认为真,不是其他尸体假扮,其致命伤由背部刺入,似乎其对行凶之人毫无防备。姚晨猜测,自己此举可能未必是栽赃,说不定歪打正着,打中了算计自己的幕后黑手,而且洛书盟恐怕已经被谢家当作了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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