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土匪小夫郎(95)

作者:一生痴绝 阅读记录

但全村上下都想着让他离得远远的,睁着眼睛说瞎话,仗着莫大黑不熘秋连孕痣都几乎看不出,就说他是莫老财家的小汉子。

征兵的官员虽然对于莫老财家竟然把唯一的儿子送去当兵有些疑虑,但上河村上下都这么说,官员也没管,直接带走了莫大。

十四岁的莫大,已经不像是几岁的时候不知事了。

他知道现在的自己是要去干什么,也知道自己是冒名顶替,他只要对着那些官爷说出来,他肯定就不用去了。

但是,看着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看着那些熟悉的人一个个翘首以盼他离开,看着自己的爹没有来送自己最后一程,莫大沉默着离开了。

他想,也许离开,才是对大家都好的。

弟弟的书上说,为人父母天下至善,为人子女天下大孝。

为什么,在他身上就不是呢?

莫大识字,他的弟弟虽然学习不好,但是书多。

莫大有偷偷去听弟弟背书,然后偷偷翻看弟弟背的书,借此认识了不少字,也懂得了许多道理。

他想,他这次替弟弟当兵,权当还了自己爹一条命,从今往后,他就不欠他爹什么了。

莫大离开得很潇洒,没有其他人想的那么悲凉,甚至,他是轻松的。

到了战场,莫大更是豁出性命去拼,去闯,去杀。

他骨子里就有股血性,不然也不能将自己从两岁没人管开始,养到十四岁。

这样的莫大,哪怕身体瘦弱身材矮小,也吸引了不少和他或是同龄或是稍稍长几岁,或者还要年幼的人靠近。

因为莫大表现得比起一般汉子还要狠绝,哪怕他眉心有一颗若隐若现的红痣,也没有人觉得他是哥儿。

甚至,认他当老大的人都觉得,莫大眉心的那点红,是因为莫大杀人太多,血液溅到他额头,久而久之形成的一道消不下去的血痕。

毕竟,莫大太过坦荡,连稍稍的遮掩都没有。

就这样,莫大以一届哥儿的身份,用了四年时间爬上了从三品指挥同知的位置。

其实,按照莫大的不要命和功勋,成为将军也不是不可能,但……

大景朝是真的上上下下都烂透了,军营里也一样。

莫大的功勋,有近乎一大半被总兵的儿子占去了,将那个废物草包送上了正三品的指挥使的位置。

眼看着莫大的地位越爬越高,总兵儿子慌了。

他绝对不能叫莫大再往上爬,万一把他贪占他人军功的事抖出去,哪怕他是总兵的儿子,也绝对活不了。

总兵的儿子杨元义还有几分脑子,没有自己动手,而是告诉了自己的爹总兵杨兆兴。

杨兆兴当时想要拍死自家儿子的心都有了,但是好歹是自己唯一的儿子,杨兆兴只能给自家儿子擦屁股。

他是总兵,人脉地位都比莫大高得多,很快就想到送莫大去死的办法。

只是,这需要莫大部下大约四五百人一起送死,杨兆兴犹豫了没多久,还是下了命令。

只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杨总兵要对莫大下手甚至要让莫大连同他手底下的兵一起送死的事还是露出了些风声。

多数人是冷眼旁观,没有帮一把的打算。

一个总兵,一个指挥同知,一个是家族庞大有人支撑,一个就是农家子爬上来的,帮谁不是很明显的事吗?

唯有一人,因为和莫大是好友,不忍心看莫大送死,在莫大出任务的前一天晚上找上莫大,将事情告知了他。

那个人,就是老马。

老马原是军营里的军医,在一次莫大受伤过来疗伤时,意外发现了莫大的哥儿身份,因此心生爱慕。

也是因为这个,老马才( ? ? ?)会冒着生命危险,向莫大告密。

虽然,莫大从一开始就拒绝了老马,但老马为人很是实诚,完全没有因此而由爱生恨,反而更是欣赏莫大的为人。

莫大在知道前因后果之后,断然不可能伏诛。

但任务在即,也没有太多时间给他安排,决定冒险叛逃。

老马得知莫大的打算,当机立断决定跟着莫大离开。

他早已厌弃了乌烟瘴气的军营。

第二天很快到来,老马很是不起眼,装做小兵打扮,跟在莫大身旁。

莫大没有提前告诉兄弟发生了什么,怕他们压不住火气直接在军营里和其他士兵起冲突,带着人就往茫茫草原而去。

这一行几百人的队伍,消失在了其他人的视野。

这一消失,就是二十年!

莫大没有直接带着兄弟们当逃兵,而是躲在一处没人察觉的草原深处,把事原原本本告诉他们,然后让他们自己去探查,去军营探查也好,去草原他们的任务目标一处马场探查也好,好让他们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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