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律师Alpha和她的江医生(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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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姐姐制服狼崽的一千种方式》哈哈哈。

第172章 檀香寺之约

很多时候,我们对于喜欢的美味,都恨不能一口吞之下腹。

但如果是极为罕见的盛宴,大多人的反映和此刻江知意的一样,小口品啜,生怕一不留神就再也体会不到神仙般的快乐。

所以江知意尽管想下狠口,但最终都保持着礼仪。

江知意想起小时候的岑清伊,她吃冰激凌是一定要腆着吃的,倒也不是因为怕凉,而是因为那样才能最长时间吃完一根冰激凌。

江知意跟岑清伊正好相反,每次一起吃冰激凌,甚至江知意后开始的,但江知意大口吃掉,最后反过来都要去抢岑清伊的。

当然,江知意也不是以大欺小,嘴馋非要欺负小孩子,只是她喜欢和小孩子争抢的过程,或者用用自己的小把戏去哄,岑清伊每次起初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一般拒绝,但最后都稀里糊涂地同意。

归根到底,岑清伊太好哄了,江知意说给她一个琴琴,就能换来一大口冰激凌,最搞笑的莫过于某个小孩子为了要琴琴,故意拿冰激凌在她面前晃。

江知意不中招,小孩子比她还着急,直接举高高说:“姐姐,我要换一个琴琴。”

江知意每次都是要逗她的,逗得快哭了才给她,有时候掌握不好尺寸,或是玩得过分了,比如说冰激凌吃了也不给琴,小孩子气得呜嗷地哭着跑开了。

本以为会是就此闹翻,但小孩子第二天又会过来。

小孩子的世界就是这样,不记仇,她还会故技重施,不过会比之前聪明,冰激凌不能交到姐姐手里,小手举高高,让姐姐吃一口,琴一口才给吃下一口。

那姐姐说我不吃了,也不琴,小孩子又急了,耍赖道:“冰激凌都有你的口水惹,你不吃,我也不吃,你要退钱给我。”

居然被嫌弃了?江知意索性拿起冰激凌整根都腆一圈塞给岑清伊,“不还钱,你不吃就扔掉。”

小孩子哇呀一声哭着又跑了,江知意凉得嘴唇都是冰的,晚上回家就开始闹肚子。

江知意起初并不爱吃冰激凌,只不过那个小孩子吃了,她看见了,她便好奇。

和小孩子吃同一种食物,让岑清伊有一种莫名的归属感,同时也会对小孩子有一种占有欲,像是我们吃一样的,我们是一起的,所以岑清伊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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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此刻,苏醒的腺体在温暖的佘尖上轻颤,岑清伊舀唇不吭声,抬手覆住眼眶,即便压抑也能听见夜色里时疾时徐的气息。

这一晚,姐姐倒是称心了,只是苦了岑清伊。

幸好是江知意嘴下留情,没有终极反向标记,好几次岑清伊都能感觉到齿尖的锋利,便忍不住求,姐姐别。

江知意掌握力度,轻轻的力度不会破,但又能缓解她想大口啃舀的念头。

这么下去,一晚上怕是都要在厮磨中度过,岑清伊钻进被子,将人捞进怀里,江知意挣扎不干了,“我还要。”

“好。”岑清伊将人固定在怀里,指尖滑到最后一处腺体位置,“我给你。”

不能标记,但指尖总可以宽慰到苏醒的腺体。

于是,岑清伊的右手今晚单独加了个班,尤其是中指和无名指,一番折腾,江知意阮在岑清伊怀里骂她是大坏蛋。

“大坏蛋专门治你这种不听话的小坏蛋。”岑清伊刚才着实被折磨得不轻,“这回咱不闹了,该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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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悄然撤退,朝阳爬上天际,美好的一天开始了。

岑清伊到单位,先给秋语发了微信,主要是说她很认真地读了秋语的信,感触很深,她没有直接安慰秋语,只是说如今的秋语能做到这个地步很不容易了,还请她不要为难自己。

岑清伊在微信里这样写道:我并没有秋语姐说的那般坚强,我虽然波折很多,但最终我还从事了我喜爱的事业,我做了律师,但秋语姐放弃了最爱的歌唱,犹如断臂,但现在如果告诉秋语姐,手臂有望接上,只要你能坚持,手臂或许可以恢复到最初,你愿不愿意尝试呢?

岑清伊把自己的答案告诉秋语,她写道:

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尝试,我不惜任何代价,才抓住我的职业生涯,我热爱律师,不管吃多少苦头,我都要干这一行。

或许姐姐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热爱歌唱,如果贝多芬因为耳聋放弃演奏,那么这世上怎么会有《命运交响曲》呢?还有那首广为流传的《致爱丽丝》我相信你曾经一定听过,那么美妙的声音,来自于一位失聪的音乐家。

我知道重拾过去,主动揭开伤口疼到让人想放弃,但我想告诉秋语姐一件事,也请你替我保密,我还是决定寻求我的过去,不过不再像是过去那般失心疯一般的执着,而是很理智地去捡起记忆碎片,因为我不想错过和江知意相遇相识相知的每个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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