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25)

那边的家人支支吾吾,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汗水变冷,蚂蚁一样爬过我的后背,深寒。

“出什么事了?”

“你奶奶过世了。”失真的话语从听筒传过来,伴随着父亲的叹气声。

“我现在买票回家!”我立刻抓起地上的书包,朝校门口的方向跑去。

“不用了。”父亲温和地说,“你奶奶已经下葬了。”

“为什么?”我几乎是带着眼泪怒吼,“为什么不等我回去就下葬?!”

“是你奶奶去世前叮嘱的,你在北京不容易,来回坐火车就要四五天。算了吧,过年回来给老人家上炷香,就算尽孝了,你奶奶不会怪你。你好好的,我们全家人才会放心,家里不用担心,都挺好的。缺生活费吗?爸爸工地最近发了工资。”

我一下失去了质问和责备的立场。

“不缺,我很好。我去学习了。”

“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别太累了,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嗯。”

挂断电话,我抬手捂住了脸,泪水从指缝间溢出来。

低头从操场离开,漫无目的地在校园游荡,脸上冰凉,我仰起脸,雨水落进我的眼睛里。

身边的人都在避雨向前跑,只有我慢慢地走,看起来像不停地后退。

我不想退,可又无力再往前走。

好累。

我想躺在地上,躺进雨里,一睡不起。

我干脆停下来,闭上眼,让雨淋透我的全身。

雨越下越大。

雨珠溅在脸上有些发疼,我拖动灌了铅的腿,开始往回走。

校道的人已经很少了,路灯在雨幕里发出的光是雾状的朦胧,我听见身后传来加快的脚步声。

以为是哪位同学赶着回寝室,却听见雨声被一把伞隔开。

女生穿着米色毛衣,露出里面衬衫的领子,裙角被雨水溅上了泥点。

雨水在伞面飞溅,声如珠玉。

我的视线移到了她的脸上,突然理解了书中形容美人的“新月清晖,花树堆雪”是什么意思。

是个很漂亮的女生,眉眼如墨,唇红齿白。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L,彼时我还不知道她就是传说中的L。

她握着伞的手指修长骨感,目光清湛,声音透着和外表不符的温和沉静。

“同学你好,我可以送你回宿舍吗?”

作者有话要说:

注:“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阿甘正传》

36、第②章、因为喜欢。

1L:我是第一吗?

2L:新鲜的树洞,浅浅地蹲一下在一起

3L:无意冒犯,楼主是凤凰男?男主yy文学走错地方了

4L:姐妹,楼主明显是个女的啊[笑哭]

5L:两个小姐姐?我可以!先嗑为敬

楼主:我人生中第一次见到L,也是此生她离我最近的一刻。

“同学你好,我可以送你回宿舍吗?”

我身上被雨水浇透,湿发乱糟糟地黏在脖子里,下巴滴水,一定很狼狈。

可我在她眼中看不到丝毫的同情,只是温柔地注视着我,她洁白的长裙像是一朵山茶花,盛放在我的视线里。

鬼使神差地,我点了头。

她比我个子低一点儿,撑伞的伞柄微微抬高,眉眼在这个雨夜更加清晰。

但我只是扫过一眼,不敢仔细地看她。

“同学你住几号楼?”

“5号。”

“我们正好顺路。”

这是那天晚上我们唯一的对白。

她送我到宿舍楼下,雨仍然很大,她站在台阶下,向我挥了挥手。

转身走进雨夜里。

我握紧了掌心的棒棒糖,怔怔地目送她离开。

进了宿舍楼,我才想起我没有问她的名字。她是我入学以来,第一个想主动认识的人。如果我问她,她一定会告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有这样的直觉。

她……

我在当晚写了一篇日记,日记里第一次出现L的身影。

……

那之后不久,我就知道了当晚遇到的那个女生就是L。

L在学校实在太有名,学霸中的学神,无论是她的家世,还是她自身的优秀,都让同龄人望尘莫及。况且她还比我们小两岁。

我有位室友,是她的迷妹(颜值占一半,L的专业我们跟看天书一样),上网搜索到了她中学比赛的照片。

传阅到我手上,L捧着冠军奖杯站在中间,样貌气质都出类拔萃。

精细的眉目、淡粉的唇,因为穿着校服稍显稚嫩,却格外干净。

她好像不太爱笑。

我指腹不自觉地摩挲了两下屏幕,看向她微抿的唇角。

过后我也搜到了那个链接,把L的照片存到手机里。

我和L,确实是两条直线,哪怕短暂的相交,之后也会各自奔向各自的道路。

大一就这样过去了。

这期间我听着室友在宿舍如数家珍,L又有几门拿了满绩点,专业排名第一。她参加的比赛,取得的荣誉,像仰望天体一样仰望她。

大二,我的室友之一修了数双,班级名单出来以后,L的名字赫然在列。

她也选了数双。

不过这位室友不是崇拜L的那位,但她第一次上完课回来,拉着我们絮叨了半晚上。

中心思想是女娲用心捏的她,用泥点子甩的我们。

那天宿舍熄灯以后,室友还在碎碎念:“为什么她可以不仅拥有聪明的大脑,还长得那么漂亮?你们有谁见过L真人吗?白到发光!”

“没有。”

“没有。”

“嗯?怎么只有两道声音?xx呢?”

“我也没有。”我撒了谎。

“想见的人可以问我打印一份课表,我跟你们说,现在数学系的课表非常火爆,甚至可以转手倒卖的程度。自己人我才不收钱的啊。”

嘻嘻哈哈的声音中,我们开玩笑地都要了一份电子版。

室友和L变成了同班同学,不知为何我们的距离好像更近了一点。

与其成为相交再各奔东西的直线,我宁愿和L是两条平行线。哪怕永远无法相交,却可以无限靠近她。

室友们很努力,三个人都选修了双学位,除了我。

我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外做兼职,北京很大,再遇到她的时候却很小。

一个周末我从学生家里出来,骑着我的二手自行车,在看向马路对面的那一秒立刻刹住了车。

后面的自行车避让不及,撞上我的小腿,回头道了声歉往前掠去。

我无心顾及,看着一条马路之隔的身影。

上一次遇见她是秋天,这一次还是秋天。

有个小女孩在路边哭,估计是和家里人走散了,L蹲下来和她说话,双手握住小女孩的手。

我听不到她的声音,却能感觉到她的耐心和温柔。

街边有糖炒栗子,L一边剥栗子给小朋友吃,一边陪她等家里人找过来。

暮色降临,四下起了风,L染成淡金的发丝被风撩动,她抬手拢了下耳发,若有所感地朝对面看过来。

我逃了。

远远地骑了一段距离,回头也看不清她的身影了。

一种不知道是失落还是庆幸的情绪涌上心头。

大二的下学期,L有了男朋友,又高又帅,篮球打得好,还是个学霸。

L就该配这样的人,可我的室友并不这么认为,她觉得L的男朋友配不上她,我想了想,觉得室友说得对。

但谁又配得上她呢?

我么?我连想都没有这么想过,也从未认识到我对L的关注和在意,自卑和胆怯,是源于喜欢。

直到有一天,有个女生向L表白的消息传遍了同学群。

大家都说她勇敢,而且L居然抱了她。这个女生被拒绝也没有难过,反而更喜欢L了,还说要接着追她。

原来女生和女生也可以,原来……

我喜欢上了L。

一个和我犹如云壤、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37、第③章、去爱她一次,在秋天到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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