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途[GL](134)


时值暮春,柳絮飞落,牡丹吐蕊。谷雨那天,天下着雨,崇华和崔贞一起到新建的庄园去看看。
庄园选址在一个私家豪华园林区,独门独户,里面住的人非富即贵,拥有最完善的安保设施,二十四小时有保安持械巡逻,除了里面的住户能够进入,其他访客必须由业主带领,或得到业主的允许才能入内。没有任何安全隐患,且足够隐秘。
从大门进去,到最里端,开车大约需要半个小时,崔贞选的位置不错,庄园式的建筑已经竣工,掩映在一片茂密的丛林中,从外面看进去,只能看到屋顶一角。
天在下雨,崇华撑着伞,揽着崔贞,推门进去,是一条石子小路,两旁栽种着各色花丛,绿糙生长得十分茂密且被修正过,踏上去,柔软而整齐。
这是一个宽阔的前庭,再走进去,那座刚刚竣工的建筑就出席在眼前。和那座庄园一样的风格,并不是那种很夸张的西式建筑,保留着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典,又有着东方的含蓄美感,不止视觉上觉得舒服,还使人心生向往。
“喜不喜欢?”崔贞问。
崇华目不转睛地看着,听到崔贞的问话,她大力点头,脸上的每一个表情都在诉说她的内心:“喜欢!”
喜欢就好了。
一回去,崇华就准备着想要搬进来,只是崔贞一直没有空。她就先自己经常过来,买一些诸如画之类的装饰物,把房子先装扮起来。
本来就是按照她的喜好装修设计,经过她一布置,就更有她的感觉了。这种亲手装饰新家的感觉让崇华觉得无比满足。

第71章

当初布置这份体积庞大的礼物,崔贞费了很大的心力,光是选址就找了不少地方。这座新房很大,是按照庄园一比一的比例来建的,甚至在建筑的不远处,有一泓碧波荡漾的湖水,掩映在一丛茂密的栾树后。只希望能看到崇华欢喜的笑容。
崇华确实很喜欢这里。她将房子从里到外完完整整地都装饰了一遍,连同庭院里种植的花糙她都爱不释手地自己亲手打理过。
到五月末,崔贞终于腾出了两天完整的时间来搬家。
大件的家具都摆放在设计好的位置,但生活用品和衣服之类的小物件还需要重新归整。她们把剩下的一天半时间都用来整顿家里。衣服被一件件整齐地挂在柜子里。
在原来住的地方,崇华的衣服和崔贞的衣服是挂在一起的,每次打开衣柜取自己的衣服,就会看到对方的衣服夹杂挂着,这种感觉特别暖心。现在仍然延续着这个良好的传统。
崇华把卧室的东西都归整好了出来,崔贞正在准备晚餐。
浓汤的香味萦绕在鼻尖,只是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崇华走过去,抱着崔贞,崔贞吓了一跳,但见是她,就没说什么。
崇华在崔贞这里一向很会得寸进尺,凡是她没有表示反对的,她一律解读为默认。于是她就抱着她不松开。这样子完全没办法动了。
“崇华,松开。”崔贞无奈道。
崇华靠在她的肩上,依依不舍。
崔贞转头,崇华就蹭了蹭她,崔贞笑起来,摸了摸她的脑袋,说:“去洗手,可以开饭了。”
食物的香味已经在召唤,崇华在崔贞的脸上轻轻地亲了一下,就跑了去。
晚餐很丰盛,崔贞做的每一道菜都符合崇华的胃口,一点都不肯浪费地把盘子都扫得干干净净。崇华其实胃口不大,能吃下一碗米饭,都是多了。但每次崔贞亲手做饭的时候,她就会胃口大开,一点都不舍得浪费,而且极其讨厌别人和她抢。
把对崔贞的占有欲渗透到方方面面。
这是在新居的第一晚,再喜欢这里,都难免觉得生疏。晚饭之后,崇华负责将餐具都整理到洗碗机里,崔贞先上楼。
房子很大,人很少,难免会觉得空旷,崇华坐在客厅,她突然想起《清平乐》的剧本被她藏在包里带过来了,连忙去拿出来,然后跑到卧室,崔贞在浴室沐浴,崇华眼明手快地把剧本小心翼翼地藏到自己那一端的c黄头柜的抽屉里。
今天好累了,要早点休息,改天不累的时候,她要让阿贞演给她看。剧本里有几个场景描绘得甚为温馨动人,光是想象着崔贞看向她温柔宠溺的眼神,便足以使崇华心神俱颤。
六月份以后,是国内外电影界的盛典,各种电影节和电影奖项的颁发都集中在这几个月。《囚徒》不负众望地获得了国内最具权威的电影节的多项提名。
这对她来说是一项巨大的肯定。尤其是在各项提名中还有最佳导演这个奖项的存在。崇华一有好消息就想和崔贞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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