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249)

银质的钗头可以验毒,如果不方便摘钗子,还可以悄悄用手上的戒指……

至于手镯上的暗格,云安打算放些从蓝星带来的药品,云安怕死,各类药品带了一大堆,云安打算回到林府之后好好研究研究,根据不同的场合给林不羡带可能会用上的药品……

云安预备把自己从蓝星带来的所有药品全部留给林不羡,这些药品经过特殊研发,保质期很长,足够林不羡用大半辈子了。

“留下”这个念头,其实也不是没有在云安的脑海里闪现过,只是“回家”两个字分量太重,它支撑着亲情和孝道,二十二年的养育深恩……云安不敢去抉择。

只是,喜欢一个人啊,总会忍不住去为她操心,如果可以,云安甚至想把从蓝星带来的所有东西都留给她。如果能拆下来的话,连自己身上的这身仿生皮都想留给林不羡。

以备不时之需也好,聊胜于无也罢,只要能帮到林不羡,哪怕是一丢丢也是好的。

“哎。”踩在厚实的雪地上,云安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口中的白烟浓浓,又转瞬消散。

她从怀里掏出那个四四方方的木匣,取出里面的戒指戴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心中跟着一悸。摸着上面的那颗冰凉光泽的银珠子,呢喃道:“真希望你永远都用不到它。”

云安抬眼,望向夜空。

她是喜欢她的,很喜欢、很肯定,只是这份感情里隔了不知多少个沧海桑田,为了不给双方徒增痛苦,云安只能把它埋在心底。

她想偷偷带着这份喜欢消失,回到蓝星独自消化,对于林不羡而言……自己最好只是一个拿了银子,和她做了一场契约夫妻的过客。

第112章 收到家书

天刚蒙蒙亮云安就出发了,马鞍两侧挂着鼓鼓的行囊,身后还背着一个背箱,里头放着各种路上的必需品,就连怀里都是鼓鼓的。

掌柜的将云安送到门口,拉着马笼头不撒手,苦口婆心地说道:“姑爷,小的这就派人去镖局给您叫几位镖师护送您回洛城吧,这大年下的,您一身锦衣,又被这么多行礼,万一被歹人盯上了,可如何是好啊!”在掌柜的眼中,云安这副打扮和肥羊没什么区别。

云安安慰道:“掌柜的你就放心吧,没事儿的。我着急回去,你就别忙了。”

说完也不管掌柜的再说,执意走了。

到了城门口,还等了一会儿城门才开,年关将至和云安一同在城门口等待的,还有好多人。

看着这些人,云安的心中也流淌着暖意,感觉就像是在蓝星的春运时,虽然挤车辛苦了点儿,但当坐稳后看着周围的归家人,心中总会升起一种奇异的共鸣。

燕国和蓝星也一样,百姓们对“归家”的执着,别无二致。

不同于云安,那些人大多三五成群结伴,而且看起来都非大富人家,衣着厚实,普通。

云安无视了周围人头来的目光,脸上带着笑意,待城门开启,如箭矢般第一个冲了出去。

云安的骑术是在时光岛学习的,那里有全世界一流的老师,所以她不仅骑马的姿势很飘逸,还能用巧妙的姿势做到减震,即便是赶长途路,体力也会得到保留。

云安快马加鞭,很快就将一同出城的人远远地甩在后面,寒风打在脸上,云安的心却是火热的,怀中还揣着永乐公主和宁王高怀给的牌子,这是她这一趟最大的收获,也是对林不羡的交代。

大概又行了半个时辰,云安一拉缰绳:“吁!”马儿嘶鸣一声,喘着粗气慢慢停了下来。

云安立在马上,举目四望,入眼皆是白茫茫一片,不见人烟,也没有行人。

云安一夹马肚,扯着缰绳操控马儿进了路边树林,翻身下马,拴好马儿,找了一处相对空旷之地,打开了空间。

将所有携带的东西都装到了空间里,脱下身上的华贵大氅,并麻利地脱下了身上的名贵长衫,露出里面的纯黑色的紧身衣,突显出接近完美的身材。

云安敢独自上路,自然有她的倚仗,这身衣服是蓝星研发的高科技,外部采用类似冲锋衣的材质,房水透气,里面安装了脉冲装置,一旦贴合人体就会源源不断地提供热量,最适合在极端天气时穿上,而且还有一定的抵抗冷兵器攻击的效果。

云安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包裹,然后关上了空间,打开,里面是一身粗布行头,赭石色的粗裤麻衣,还是半单不单的,在这样一个季节光是看着都觉得冷。还有一件中衣用的同样不是什么好材质,米黄色。最后还有一双皂靴,算是这身行头里最好的一样了。

云安麻利地将这身衣服穿好,抖了抖包袱皮,竟然是一块毡布,云安直接系到了身上,充做披风御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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