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灵光即是符(165)

作者:与犬回 阅读记录

燕朝歌长得差不多了,忽然一心想要学道,老太太拗不过,祖孙两人也就散尽家财,换得燕朝歌被昆吾宫收入门下。老太太年纪大了,无处可去,跟着他来这昆吾山脚下落户,这才继而救了我。

稍有一步之差,可能我就丧生荒野了。我正胡思乱想着,燕朝歌恰好也进屋来,我叫住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跟我去把枇杷收了,卖掉今年说不准还能搭个木屋起来。总住这草屋不是事。”

茅草容易潮,老太太腿脚本就不太好。燕朝歌嘴里答应着,乖乖跟我出门。

枇杷树是老太太自己栽的,移植过来第二年,已经挂果。我心想卖掉总能换些钱回来,雇几个木匠。树在后山,不到半个时辰就能走到,我随口和燕朝歌闲聊:“学道学得怎么样?”

燕朝歌轻轻笑了一声,答道:“着实不怎么样。说句不好听的,老子而今连剑是怎么拿的都还不晓得。”

我哭笑不得。燕朝歌是耍枪的,这我知道,他常常闲了就拿把银枪出来耍,耍得十分漂亮。谁知道他为什么非要去那个昆吾宫,学道学剑都没什么长进,反而招惹了一堆师姐心疼他,常常找到山下来。

老太太的枇杷树出落得格外高,挂果也挂得密,我一个人摘总忙不过来。好在燕朝歌腰软腿长,习武基本功也都在身,爬个树不在话下。见到满树黄澄澄硕果累累,他“啧”了一声:“哪有枇杷树长这么大的?”

可它偏就长了这么大。山里鸟兽多,完好的熟枇杷稀少,许多都是被啄了咬了的。燕朝歌上树去,不太漂亮的就摘下来吃了,一边摘一边吃,一边吃一边往下吐果核,惬意得很。我在下面摘生得低的,摘下来就小心翼翼放竹篮里,生怕磕了碰了。

头顶燕朝歌忽然惊叫一声:“青枝快看!”

抬头,他手里拿着一颗枇杷果实,格外大格外黄,小灯笼似的。他献宝般冲我晃晃,颇为大方地说:“拿去吃!”

我忍俊不禁,却踮脚也够不到,只能往上爬一段。燕朝歌也下挪来迎我,差一点就能触碰到那颗果实了,我莫名噗嗤一笑:“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我此生吃过最甜的一颗枇杷?”

不知怎么,燕朝歌的手却猛然一错,我抓了个空,连忙稳住身子,却只听“刺啦”一声。

我转头一看,后背一片白花花,竟是衣裳被树杈挂开了!天热穿得薄,我手忙脚乱想将自己遮住,差点摔下去。燕朝歌也一阵手足无措,胡乱将我扶稳,我揪住他的胸口:“衣服脱给我。”

黄的青的枇杷果滚落一地。他的嘴角显然僵了僵,可下了地来,最终还是妥协了。他背对着我脱衣服,絮絮叨叨:“回去就还我啊,我只有这一件。”

“……你穿了多久?”

我接衣服的手僵了僵,特意将它凑到鼻子跟前闻闻,确实是燕朝歌的气味,还好,倒也不讨厌。我快快将衣服披上,一抬头,却愣住了。

燕朝歌的脊背上,有三道狰狞的殷红伤疤。看起来是陈年的旧伤了,可不知为什么,可能是愈合时没好好照料,导致它直到今天都盘踞在青年光洁的脊背上,从肩头到腰际,像只奇形怪状的巨大爬虫。

我轻轻抽了一口气,问他:“你这是怎么回事?”

意识到我说的是他的伤疤,燕朝歌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你猜猜?想摸一摸也行。”

我没理他,凑近了些,就着他的肩膀认真端详。燕朝歌侧身方便我看,戏谑地补充道:“不知你信不信,其实它现在还会痛。”

我想,他说的有可能是真的。

就算已经愈合也能看出,这个伤口太深太大了,当时,他一定快没命了。我有那么一点点心疼,问道:“怎么弄的?”

“是我替人挡来的。看不出来吧?”燕朝歌保持着他伴随轻笑的、戏谑的语气,“是我挺喜欢的一个小姑娘,我拿她当好朋友,所以想也没想就替她挡了一下,好在她安然无恙。

“受伤后我发高烧,好长一段时间都觉得混混沌沌。终于清醒过来时她却已经走了,消失了。我找遍每一个地方,证实她走得一点都不留恋,连张告别字条都没有留给我。”

她去哪儿了?死了吗?其实,我还有冲动想要再问一句:那个小姑娘有可能是我吗?

毕竟我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换句话说,我的过去可以是任何可能。但这些我都没有问出口。犹豫了一下,我只是说:“这伤要是好好养,不至于变成现在这样。”

燕朝歌顿了顿,接着拉长了嗓音,以他特有的戏谑抑扬顿挫道:“好好养伤?没办法呀,你不知道,我醒来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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