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只画皮鬼(141)

作者:张多乐 阅读记录

他默然盯了许久,少女因日夜兼程而来,眼下两抹青黑,怎么看怎么像疲惫过度睡着的样子,小东西盯了许久放心的合上双眸枕于她掌心中睡了过去。

夜幕渐沉,小东西是被冷醒的。

黑暗之中他睁开一双金眸,即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他也极快的找到了阿沅的面庞。

居然还在睡。

小东西用他头上的角使劲戳了戳阿沅的掌心,以往他生长痛也会这般戳少女。只要他一戳少女的掌心,少女无论在做什么第一时间便会将他提着三寸的位置放进温暖的兜里。

那里有属于少女的清新的,是闻起来就让人觉得幸福的味道,他很喜欢。

而且,他冷了。

他必须要让少女知道。

他喜欢她干燥但柔软的手摩挲着他温凉的脊背。

但是今天无论他怎么戳着少女的掌心,阿沅仍然纹丝不动。

小东西有些恼了,顺着少女的胳膊逶迤了上去,抻长了脖子,尾巴轻甩了少女脸颊两下,居然还没醒,小东西的耐心彻底耗尽,黑暗之中金眸一眨不眨盯着阿沅沉睡的面容,下一秒居然口吐人言:

“我冷了。”

是清润、微哑、磁性的男性嗓音,并且带着些微的显而易见的别扭。

可是少女仍然毫无反应。

小东西沉着声又说了一遍:“我说,我冷了。”

这次没有别扭,只有浓浓的不郁。

可少女仍是那样,一丝反应全无。

小东西真的恼了,下一秒一道金光闪现,小东西消失,却凭空出现一身穿白袍,身形修长,凤眸潋滟的,如玉如松般的男子。

男子单膝跪于少女身侧,浓黑的凤眸已盛满不耐,伸出一指毫不客气戳了戳少女熟睡的脸颊:“姜沅,本座唤你许久了,你到底要睡到什么……”

少女恍若独木难支的浮萍倒了下去,惟余男子戳着她面颊的指尖还僵立在半空。

他怔愣了许久,缓缓的转过头看向倒在地的少女。

惨淡的月光映在她宛若熟睡的面容上,黑斑爬满了她半边面颊,男子的手微滞了滞,将阿沅扶了起来。月光之下,她裸露在外的肌肤,脖颈、四肢、脚踝均染上了黑斑,好似腐坏了的果子,他居然现在才发现。

太晚了。

太蠢了。

真的太蠢了。

男子就这样半拥着少女从夜半坐到天光初晓,清晨的第一缕曦光映在少女微翘的发丝上。

男子和少女身上均沾了彻夜凝结而成的露珠。

男子盯着怀中少女沉睡的面容半晌,连连说了两次:“罢了,罢了。”

是我栽了。

我认了。

金色的滚烫血液飞溅至少女沉睡的面容上,男子居然生生用自己的两指于耳后三寸出刨出一片沾着金色血污的鳞片。

所谓龙之逆鳞。

鳞片剥离身体的一瞬间,男子倏然又变回了小白虫的模样,不过只有堪堪半个巴掌大,头上的角也消失不见。

他衔着金色的鳞片,吃力的绕着少女的胳膊攀爬逶迤,终于鳞片触及阿沅眉心的刹那便自动嵌了进去,转眼就消失的干干净净。

而小东西猝然从空中坠落,砸在了地上。他吃力的一点一点逶迤向那浅滩沟壑处,留下一条长长的金色的血迹。

阳光下好像金子一般。

天亮了。

第104章 104 ◇

◎她既希望能遇见小白虫又希望不要遇到他。◎

阿沅不知道自己是第几天醒来的。

她只知道她醒的时候耳旁流水淙淙, 花开了,鸟雀在枝头叫着。

她身上因瘟疫产生的黑斑居然一块也找不到了。

空气从未如此清新过,身体也从未如此轻盈过。

身上的陈年旧伤也都消失不见了。

奇怪。

她没有纠结太久, 接下来她花了五天的时间来寻小白虫, 可惜她翻遍了沟壑山坳也没找到,在阿母来信的连番督促下只能只身返回。

临走前她想, 小白虫一定入了海去, 一定是的。

可千万别再被水草缠住了, 一定要机灵一点啊。

她终回到了阿母身边,瘟疫来的快去的也快。这场夺走了二妹、三妹和继父的性命, 所幸阿母和小弟熬了过来。只是阿母腹中的胎儿终究没能保下来, 生了个死胎, 阿母为此消沉了许久。

许是因为经历了一场天灾人祸,阿母身边只有阿沅和小弟了,她不再肆意的打骂阿沅了, 她终于开始依赖她,或者说终于承认自己、承认这个家是依赖阿沅,这个家是离不开她的。

少了这些无端的打骂日子总归好过些。

阿沅又恢复了原先的生活, 打水、捕鱼。

日复一日。

只是她每天花在捕鱼的时间极长,总是日出而作, 日落了也不一定回来。她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根长长的树枝, 她总爱往深不见人的沟渠里, 往那些海草丛生处捣捣。

万一能遇见一只傻了吧唧的小白虫呢?

可是她一次也没遇到。

但不妨碍她下次还去捣捣这些犄角旮旯的地方。

倒也养成了习惯。

她既希望能遇见小白虫又希望不要遇到他。

没有遇见他的日子里,一定在某个地方潇洒吧, 指不定又在乱放电火花呢。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过着, 阿沅不知道黄河底下到底有没有住着河伯大人。若是有的话, 河伯大人的脾气确实不好。

好不容易熬过了瘟疫、干旱, 还没喘息多久,黄河水患又卷土重来。

它淹没了大片大片的庄稼,摧毁了多少良田房屋,遍地的流民,不知何时起,坊间渐渐流传着一个恐怖的传说。

黄河底下没有河伯,只有大妖。

大妖专门偷吃人的心脏,为了食人心,一切天灾人祸都是他的手笔。

阿沅不知道这个大妖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他的手笔。她只知道她一直小心翼翼维护的家如梦幻泡影般,破碎了。

或许从未存在过,一切都是她的妄想。

终于到了这一天,她死死拽着阿母企求她看她一眼:“阿母别送我走……我会乖的,我不再抢弟弟吃的了,你别送我走,别送我走……阿母……”

妇人一巴掌刮在她脸上,摁着她的后脑勺将她狠狠摁在粗糙的沙砾下,一下又一下对着这群官爷磕头:“这丫头阴年阴月阴时出生,命贱得很,是官老爷们要的,绝无掺假!官老爷们行行好,带她走罢,只要给奴家十文……不,一块窝窝就行了!”

妇人说着搂过另一侧同样过分瘦削的男童,声泪俱下,“官老爷行行好,赏我家娃一口饭吃就行了……官老爷行行好……”

阿沅就这样以一块窝窝的价格发卖给了官家。

阿沅曾无数次想过远离这片荒芜的、贫瘠的、多灾多难的地方,没想到是以这种方式。

更没想到,买她的人不是一般人,是皇亲贵胄,是天家。

作者有话说:

一个过渡章,所以没写太多。

第105章 105 ◇

◎“怪胎。”◎

阿沅知道买她的人是天家这回事是在她一年后进京乃至面圣之后才晓得的, 可现在十四岁的她不知,她以为她和邻家的姐姐一样被卖给山坳子里又丑又瞎的糟老头子做小老婆呢。

她才不要。

死都不要。

她是在一个午后被麻袋裹了塞进一辆黑不隆冬的马车里的,同行的不光她一个, 还有四个同她一般大的女孩儿, 同样的贫苦之地出来的少女,同样的面黄肌瘦, 同样的十四岁看上去却只有十一二岁般大。

阿沅也是直到很后面才知道她和这些女孩不仅身世、身量相仿, 甚至同年同月同日出生, 她们的生辰更与大魏唯一的掌上明珠玉陶公主分毫不差。

这才是天家为何会买她的原因。这也是天家身为皇族行事却鬼祟偷摸的原因。只是这时的阿沅一概不知,但不妨碍她想逃。

“我一定是要逃的,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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