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魂使(1)

作者:易米三升 阅读记录

《提魂使》

作者:易米三升

文案:

世人皆以为九天神仙才是天地主宰,殊不知阴阳轮回,宇宙最强单位非地府莫属——而提魂使,正是地府在人间最锋利的触角。提死不瞑目之魂,斩凡尘粘连之缘,隶属地府,行走人间,有血肉躯体,无生老病死,是以非人非鬼,要死不活。

内容标签:幻想小说架空古代灵异救赎惊悚灵异怪谈

第1章 提魂使

“醒了?”

任平生刚睁开眼,就听见这么一句懒洋洋的问话。还没等他回过神来,那声音接着又说了一句:“起来吧,你已经死啦。”

任平生恍尔惚兮,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把眼珠子往那声音的方向转。只见一个大姑娘蹲在旁边地上,侧脸看着挺漂亮的,下颌舒畅清晰,鼻梁俏生生立着,颇有几分英气,眼睛也又长又亮。就是姿势不太矜持,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托着下巴,手指头一下一下敲着脸,也没看他,百无聊赖的样子。

在闭上眼之前,任平生记得自己是动弹不得的——饿了几天烧了几天,又被罗小公子养的两条狼狗追着从城里跑到山上,一路上穿街过巷,不少看热闹的还起着哄,最后实在跑不动了,带着浑身血,眼睁睁看着两条恶犬龇牙扑上来。

肚肠被咬住撕扯的时候他已经感觉不到痛了,只是心里哀叹,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他拼命赖活这十几年,末了还是一身血肉喂了狗,还不如早些好死了得了。

思及此处,任平生这才反应过来,身子哪哪都不痛,手杆脚杆格外轻盈。

许是见他半天没动弹,那姑娘不耐烦了,终于把眼神转向了他:“怎的,你一个死人还赖床不成?”

任平生捏了捏拳头,这才慢吞吞坐起来,低头一看,血淋淋的腰腹尚还是湿的,但比血赤糊拉更吓人的是,那被狼狗扯得稀巴烂的衣裳下头,横七竖八地纠缠着一道道麻线,把裂开的皮肉稀里糊涂地缝在一起。

跃入任平生脑海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这针脚看着比菜场那边卖豆腐的鳏夫还要敷衍些。

“啊,这个嘛,”那位姑娘顺着任平生的眼神溜了一眼他的肚皮,颇有些不好意思,“这荒郊野岭的,没个趁手的东西,我就先随便缝了缝。你莫急,过些时候找着好线了定给你换。”

任平生又看了看自己的肚皮,心想要找着比这好的线定不是很难,毕竟她用的甚至都不是线,分明是野地里随手撅断的几根苎麻,剥了皮搓也没搓,就拿来绣花了。

就以任平生十七年的人生见识而言,是怎么也想不通这般粗糙的手法是如何救活了他的命的。遂也不纠结,死去又活来,张口第一句话就道:“恩人当真厉害,几根苎麻就能救了小的一命。”

本还该有些“受此大恩必当以命想酬”,或是“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得以身相许”的说辞,任平生在听茶馆里说书的念过的,但还没等他把这些文绉绉的句子回想完整,那姑娘就挥挥手打断了他:“哪里哪里,你误会了,我可没有救活你。”

这也说得,任平生心想,罗家狼狗那么骇人的牙口,总不至于一下子就痊愈了,大概自己这会儿只是被吊着一口气,算不得“救活”了。

谁知那姑娘好像知道他想什么似的:“啧,刚才就跟你说过了,你死啦!死啦!怎么听不懂话呢。”

说着她拽住任平生的胳膊站起来,又拍了拍他的肚子,“你现在嘛,就是我从狗嘴里扯出来的鬼。哦,也算不得全鬼,人不人鬼不鬼吧。”

恩人应当尊重,疯子须要远离,在顾相城的旮旮角角混了这么些年,任平生深知此理,于是当机立断跳远了一步:“这位姑娘你,莫不是疯了?”

“嘿嘿,”那姑娘总算是拔出嘴里的狗尾巴草,眯着眼睛一勾手,任平生就仿似拴了绳的狗一般被拽回到她身边,“姑娘我要是疯了,你也得跟着一块儿疯。”

满嘴腔调诡异的顾相话,说罢还顺手拿狗尾巴草拨弄了一下任平生的脸,“你以后,就是我的小提魂使啦。”

——

死不瞑目,找提魂使。

这官职隶属地府,行走人间,有血肉躯体,无生老病死,是以非人非鬼,要死不活。

平常人死了,是用不着提魂使的,生死一线间自有天地阴阳通道洞开,三魂七魄离了肉体凡胎,自己就会往那边飘。

非得死不瞑目的那种,不甘心,放不下,恨不得,才需要提魂使出马,斩断尘缘,剔魂去骨,把这缕魂魄送回地府去。

叫醒任平生的那姑娘,自称已经在顾相城做了五十多年的提魂使了,算是这一片的资深老使。

据她所说,顾相城上至州府权贵,下至贫民乞丐,往上数个一辈两辈,都有她送过的祖宗。

俩人走在路上,听她豪气干云地介绍了半天,任平生顾忌着对救命恩人应有的礼数,更顾忌着她那一挥手就让人怎么也跑不了的歪门邪术,努力没把白眼翻得太明显。

好不容易逮着她喘气的空,赶紧打断了她喋喋不休的疯话,拈了个话头问道:“恩人该怎么称呼?”

结果她那名字不知是哪里难以启齿,任平生颇为稀奇地看她皱眉半晌才嘟囔道:“不提也罢,我姓莫,地府的鬼差叫了我好些年的莫大人。”

这位莫大人说完,忽地又一拍手:“正好,师父收徒都是要取点束脩的,你就给我新取个名字吧。”

任平生十分跟不上她的节奏,做师父的,哪有叫徒弟给取名字的?再则,虽说他不认得几个字,却也听别人念叨过,什么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当下就问道:“父母给的名字,怎么能说改就改啊?”

莫大人像听了个笑话,哈哈两声:“小鬼,你都死了还管什么父母啊?唉,不过也是,你毕竟刚死,心里头还没死透也应当。”

这人说话总是死来死去,听得任平生心里发毛,忍不住又阴悄悄动了动自己的胳膊,嗯,不错,有血有肉有力气,能屈能伸能打人。

他可是见过不少死人的。人一旦断了气,不要多会就全硬了。所以一般人家办丧事,都得趁人还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抢先把寿衣穿上,不然等关节僵硬就很难穿进去了。

眼下他这身体,动起来也算是关节灵活,脚踏实地,怎么看也不像个死人啊。

但话说回来,那苎麻缝起来的肚皮,虽然不知是用了什么灵丹妙药不见痛痒,却走几步就觉着晃荡,任平生费了好大的劲,才克制住不去想象那是他的肠子在肚皮里不稳当闹出来的动静。

其实任平生也没多想活着。无亲无故,无田无产,住破庙、睡桥洞,抢过乞丐的面饼,偷过酒楼的潲水,活下去的动力好像就是个要吃要暖的本能。

他闲得没事的时候常常想,要不是肚子饿起来实在难受,谁稀罕跟个耗子似的在顾相城里钻来钻去,就为供这一条贱命啊。

这回能惹上那两条狼狗,也是因为他在春深处后院寻摸剩饭剩菜的时候,不小心把一碟子烂梅菜撞翻在了罗公子的鞋尖上。

要说也着实算他倒霉,那春深处本是顾相城里名头最响的销金窟,园子盖得一重又一重不知多大,谁也没想到会有恩客放着那藏花纳柳的前院不待,跑到后厨的地界东游西逛遛狗玩,还撞上个偷吃食的小流氓。

被狼狗追着一路从城里跑到城外,与其说是任平生求生,倒不如说是一种下意识的动作。毕竟一个人就算再怎么不想活了,也不大乐意自己的死法是喂了狗肚子。

可天意弄人,他以为自己死定了,结果又睁开眼了;以为自己活过来了,结果人又告诉你,没有,你就是死了。

死了吧你还不算是个鬼,你还有血肉,还有感觉。

任平生正满脑子稀里糊涂,就见那莫大人姿势古怪地来拍他的头。约摸是真拿他当小鬼看,手伸到一半,发现这小鬼不太小,个子比她高,只好垫着脚来拍一拍,撑一撑她嘴里那“我做鬼都做了五十几年了”的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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