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触(148)

林远把门打开,把梦貘拿在手里轻轻捏了捏,问:“还没问你,你有名字吗?”

梦貘:“当然有,我们全家都姓孟,因为我爱吃甜,所以我爸妈给我起名叫孟糖。”

林远笑了:“怎么不叫孟甜?”

梦貘:“我哥哥叫孟甜。”

林远:“……”

这兄弟俩直不起来了。

“刚才那几口可爱不够吃。”孟糖揉着饿了两天的瘪肚皮,眼睛亮晶晶地问,“你这两天更新了吗?”

林远点头:“嗯……日更一万。”

“我要吃!我要吃!”孟糖激动地在床上蹦来蹦去,身上的小肥肉好一顿颤悠。

林远掏出手机点了几下调到书城页面打开自己的小说,正要递给孟糖,却似忽然想起了什么,拐弯抹角道:“你这个样子拿手机多不方便,不如……变出人形再看?”

孟糖立刻乖乖变出林远最招架不住的样子,捧着手机大快朵颐,看更新的全程嘴就没闲着,一直嚼个不停,最神奇的是林远隐约能听见孟糖咀嚼的声音,听起来脆脆的,汁水四溢的,有点儿像人类啃苹果。

孟糖看更新,林远看孟糖。

孟糖吃了一会儿,忽然又仰起脸,用精致的人类鼻子在空气中嗅闻起来,嗅着嗅着,他伸手朝林远的方向抓了一把空气,啊呜一口吃进嘴里。

林远被他这一吃吃得心慌意乱,忙问:“你……又吃什么呢?”

孟糖的小腮帮子动了两下,便飞快变成桃粉色,像是不好意思了。

“卧槽……”林远老脸一红。

孟糖喉结上下滚动,仿佛在不住地咽口水:“太甜了,齁得慌。”

林远崩溃地从裤兜里摸了包烟,起身往外走。

孟糖却伸手扯住他衣角,半是害羞半是了然道:“你爱上我了?”

“谁、谁啊!?”林远忙抽出一根烟塞在嘴里以掩饰窘迫,但打火时手抖得火苗都对不准,他心下正崩溃着,一只纤细柔软的手覆上他的手,帮他把火苗对准了,林远得救了一样猛吸一口,烟终于点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梦貘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吃可爱长大的!

第七十四章

林远狠吸了一口烟掩饰慌张, 太阳穴都跟着心脏一跳一跳的。

“你吃着什么了?”林远明知故问, 负隅顽抗。

“我吃到爱了。”孟糖害羞却又诚实地答道, 一双本该艳丽冷魅的凤眼睁得大大的,里面满是喜悦的懵懂,活泼泼、亮晶晶的, 颇有些莫名的违和, 却又有种反差的可爱。

林远不好意思承认, 自己这么快就喜欢上人家,那除了颜还能喜欢什么?虽然好看的人就是招人喜欢没错, 但这听起来未免太肤浅了,所以林远想先含糊一下这个问题,以后再和小东西慢慢相处, 慢慢发展。

于是, 林先生假正经道:“你是不是尝错味道了?”

孟糖眨眨眼,又往嘴里塞了一团空气, 闭着眼睛细细地嚼,两只手按在胸口,美食评委般一脸陶醉地品评道:“错不了, 又甜又软, 甜得齁嗓子, 幸好还有一点点黑巧克力的苦味和一点点水果的酸味来中和,咬下去有些粘牙,像一大口香草棉花糖被包在巧克力酱里,里面还夹着一丁点酸莓汁……爱情就是百分之九十的甜, 百分之五的酸,和百分之五的苦,唔——这个味道很正。”

“你……”林远听得有点儿别扭,蹙眉问,“你怎么知道的?”

孟糖满足地轻轻吁了口气:“小说里经常能吃到,不过没有真的好吃,真的口感更扎实绵密,几口就能填饱肚子了,小说里的太稀了。”

就像食堂的汤一样稀!

“还从来没有人这样爱过我,我原形太胖了,他们都嫌弃我。”小胖子用指尖搔搔自己的面颊,自言自语地解释道,“其实胖不光是因为我能吃,也是因为我的基因节点有变异,我就算吃得再少也瘦不下来……”

然而林远并不在乎这个,孟糖具现化出的人形符合他的一切幻想,至于原形,林远只觉得非常可爱,嫌弃之类的感情全然无从谈起。

“你不是胖,”林远安慰道,“你就是……毛厚,显的。”

孟糖笑出一排小白牙,一抬眼,不闪不避地望着林远,用宛如决定中午吃什么一样理所当然的语气道:“你爱我,那我也要爱你,听说你前两天写了婚姻缔结申请?”

“写是写了,”林远指缝夹着烟,埋头猛吸,用人类的逻辑和习惯理智地回应道,“但是我写那个申请主要是因为如果我不写的话他们就会马上把我的记忆消掉,我不想,我觉得这些记忆挺好的,所以才申请缓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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