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河涛声(19)

作者:芳菲袭予/俞夙汐 阅读记录

一般来说,正店规模较之脚店要大,能容纳大量酒客,门面装饰讲究。根据《东京梦华录》,京师七十二家正店,不仅规模大,而且各具特色。规模最大的樊楼,“三层相高,五楼相向,各有飞桥栏槛,明暗相通。”,华丽壮观,成为“京师酒肆之甲,饮徒常千余人”。遇仙酒店“前有楼子,后有台,都人谓之’台上’。……

酒店的布局类型大体有以下几种:

楼房型----以二至三层的楼房为主,楼下布置散座,楼上分隔为小室,宋代称阁子。宋代有很多豪华酒楼,如汴梁有丰乐楼和欣乐楼,前者由五座三层楼组成,用飞廊连通,后者大门和楼之间设百步柱廊;宿州有跨街的清平楼;相州有夹街对峙的康乐楼和月白风清楼。

宅邸型----店内有若干院落和厅堂,廊庑也多做成单间阁子,可同时供若干宴会用。庭院上部罩以天棚,下设散座,有大宴会可在院中设戏台演戏。

花园型----在园内建轩馆亭榭,种植花木,房屋使用靠背栏杆,附有亭榭、池塘、秋千、画舫,颇有园林特色。

而上等酒楼,自也不仅是徒有虚表。饮食和服务,从当代人的角度看,也是相当高端了。

《东京梦华录》记载的点菜、上菜画面:“客坐,则一人执著纸,遍问坐客。都人侈纵,百端呼索,或热或冷,或温或整,或绝冷、精浇、臃浇之类,人人索唤不同。行菜者得之,近局次立,从头唱念,报与局内。当局者谓之’档头’,又曰’着案’讫。须臾,行菜者左手权三碗,右臂自手至肩驮叠约二十碗,散下,尽合各人呼索,不容差错。”(啧啧,都不敢想这服务费……)

除此,餐具也有讲究:“如州东仁和店,新门里会仙楼正店,常有百十分厅馆,动使各各足备,不尚少胭一件……凡酒店中不问何人,止两人对坐饮酒,亦须用注碗一副,盘盏两副,果菜棵各五片,水菜碗三五只,即银近百两矣。虽一人独饮,碗遂亦用银盂之类。”全副银餐具,实在奢侈!

四、狎妓

宋代著名的狎妓人士,宋徽宗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皇帝都这样,那文武百官与平民百姓,就不用说了。

表面上看,唐宋很多文人都和妓|女过从甚密,甚有诗词唱和为证,所以给人印象,似乎狎妓在那个时代应该极其寻常。但实际情况却是,宋代官员狎妓,说不上多光彩,甚至可能犯法。宋律有明确规定,官妓虽然可以侍宴陪酒,但“不得私侍枕席”,违者,十年内不得升官!更不用说强迫官妓献身的,自还须受严惩。

这样,果真就能杜绝官员狎妓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宋代文人仕宦,狎妓的例子乃是比比皆是,不要说宋东坡这种风流名士,就算文士楷模范仲淹,也不乏类似经历。至于他们究竟是怎么操作的,才能导致艳遇官运两不误,我想,不外乎两种情况:

一则,应该是两厢情愿,关起门来做的事,你知我知不往外说,谁还能追究?(欧阳修、宋祁、苏轼之流:“你说关起门来干吗?做诗填词呗!填完干吗?各回各家,各睡各榻!)不过话说回来,宋律似乎没说一般官员不能狎私妓,就算有,那将私妓赎回来当小妾,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么?(我隐约记得,“红杏尚书”宋祁有一妻六妾,那问题来了,苏轼一生有多少姬妾呢?)

第二种可能,或许真是泛泛之交(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你个鬼!),只是公宴上舞乐助兴,唱合两曲诗词,回到房中再聊上半宿,各自去睡,自不犯禁。据说范仲淹与他那位红颜知己就是如此,两人从女方十四岁相识,几经胭脂传情、促膝夜谈、分分合合,直到数年后,才在范的老友撮合下喜结连理,彼时女方竟还是处子之身!听过这个故事,我对范公的佩服又上一个台阶。

五、逛街

北宋都城汴梁,所谓“八荒争凑,万国咸通,集四海之珍奇,皆归市易,会寰区之异味,悉在庖厨。”(《东京梦华录》),商品经济非一般发达,逛街自然是很爽哒,而且除了名流街大商铺,宋代和前朝相较,还有一个大优势,就是:解除宵禁,晚上也可以随意出门嗨啦!

《东京梦华录》记载的州桥夜市:“夜市北州桥又盛百倍,车马阗拥,不可驻足……自州桥南去,当街,水饭、爊肉,乾脯;王楼前,獾儿、野狐、肉脯、鸡;梅家、鹿家,鹅、鸭、鸡、兔、肚肺、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鸡碎,每个不过十五文”,“至朱雀门,旋煎羊、白肠、鲊脯、冻鱼头、……直至龙津桥须脑子肉止,谓之杂嚼,直至三更。”,“冬月虽大风雪阴雨,亦有夜市:子姜豉、抹脏、红丝水晶脍、煎肝脏、蛤蜊、螃蟹、胡桃、泽州饧、奇豆、鹅梨、石榴、查子、榅桲、糍糕、团子、盐豉汤之类。至三更方有提瓶卖茶者。盖都人公私荣干,夜深方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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