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之未落(106)

立刻治疗。准高考身可比熊猫还金贵。医生给开了一大堆药,有内服有外敷,每天洗完澡后起码要花十分钟往身上抹一层厚厚的乳白色的药膏,一次就能用掉半瓶的量。大姐愧疚万分,拉我到小炒部吃饭赔罪。我笑,别这样,你也是受害者。再说医生不说了么,顺利的话,一个星期疹子就能消下去。

医生非庸医,大姐用掉四瓶药膏后疹子就退了。医生没有撒谎,治疗顺利的话一个星期就能好;可他没有说的是,或者他已经说了,但我们有意无意忽略了的是,疗效要因人而异。

我的皮肤好象真的比较敏感。

针尖大小的皮疹始终不退。

坐在教室吹着空调还不明显,等回寝室汗液一浸,就是噬骨食心的煎熬。我只好尽量在教室呆到教学楼熄灯的时候。在宿舍,我不好抱怨痒,高考前夕的每个人都精神紧张。我微笑着说别像欠了我五百万一样,我不司职放高利贷。大姐叹气,妹子,姐姐对不起你,冰激凌你要魔芋还是香草。我知道她是无心,大姐是那种看到身边人遭罪就恨不得替她受罪的人。我痒,她比我更难过。

高考的时候只有少部分人可以留在本校的考点。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标准划分的,我们班跟隔壁班居然分到了一所普通中学去了。我不是对普通中学存有什么自以为是的偏见,而是学校的硬件设施水平跟它的名气成正比。(名校才有资本收赞助费啊!马无夜草不肥!)我看到比我初中母校还不如的考场的时候,心咯噔了一下,刚从空调打的十足的校车里出来的身体立刻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原则上考场是要有空调开放的,可“原则上”这种说法本身就意味着原则的缺失。

我人生最为惊心动魄的三天是在一间闷热,有蚊子翩翩起舞的教室结束的。

上午考语文的时候还好,至少前面一个小时没有痒的那么厉害,我顺利地答完了试题。中午回宿舍洗了个澡,我对着雾气腾腾的花洒祈祷,老天保佑,下午起码要让我撑一个半小时。我脑子慢,一个半小时写完试卷已是我的极限。可惜老天爷似乎也有睡午觉的习惯,下午考了最多半个小时身体的忍耐就到了崩溃的边缘。

痒不同于疼痛,那是一种无法言语的煎熬,每一分钟都会被身体的感官系统延伸为一个世纪。因为呆在空调里的时候比较多,骤然遇到这样的闷热,我的体温调节系统只好拼命的通过汗液的分泌来维持温度。我不能抓,不能蹭,只能脊背挺的直直的,绷紧了身体告戒自己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到考试上去。越是这样越是分心,加上第一道推断题就让我无处下箸,我的心一下子就慌乱了起来。

结束铃声一响,我认命地放下笔,化学,是铁定考砸了。出了考场,我都不敢看白发苍苍的化学老师的眼睛。

其实倘若单纯地分析这场高考,我可以毫不谦虚地说我做的很好。因为接下来的三门考试我几乎完全没有停留在化学失利的阴影中,英语还超水平发挥的考了137分,创下我高中英语成绩的最高记录。

可是高考毕竟不是平时的测验,它要的是分数,不是让我们借机寻找学习上的漏洞。

当一门百分制时雷打不动九十五,一百五的卷子分数栏里的数字从未少于140的拉分科目陡然只堪堪过百的时候,就是神仙,补救的也焦头烂额。

我不是神仙,我只是个很努力的二流学生,所以我没能补救。

那年N大的录取分数线是650。

那年高考查分热线里甜美机械的女音报出的分数是648。

梦想近在咫尺,转眼已是天涯。

我在外省的外婆家跟着一帮年龄是我一半的小孩捉鱼摸虾,在泥水里滚爬。舅舅要我这个“高才生”帮三年级的表弟补课,结果我告诉九岁的小男孩,人生最重要的事就是抓紧小时侯的时好好玩玩,等到长大了,就一点也不好玩。

晒到褪了两层皮回家,刚好跟邮递员同时到门口。我看了快件传递的录取通知书一眼,签字收下。邮递员大叔开玩笑说要给糖,我傻笑,笑容能把眼里的泪逼回去。

糖是跟喜庆联系在一起的,那亮晶晶的糖纸闪在光芒里,不言不语,本身已经是一种红彤彤的幸福。

这个夏天我与幸福快乐无缘,可我还是不乏糖吃,不幸福的人是我,幸福的大有人在。

菁菁,我初中的小美女同桌,暑假结婚。惊讶吧,请柬送到我家的时候,我吓得嘴里的葡萄皮没吐就直接囫囵下去了。在街上遇见初中的班主任说起这件事,老师笑,是不是很惊讶?我老实点头,确实,我觉得自己还是个啥也不懂的小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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