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之令(17)


路上,王萦比去县邑的时候兴奋多了,一路上唧唧喳喳说个不停。
“这些年去过长安么?”徽妍问她。
“去过。”王萦说,“长嫂回母家时,总带上我。母亲回去过两三次,也会带上我。”
“你还记得以前的家宅么?”
“记得啊,我上次与长嫂路过,还看到东墙那棵杏花开花了,枝头伸了出来。”
徽妍笑笑。
马车沿着徽妍来时的道路,一路驰向长安。还未入城,周围已经变得繁华,连乡野中也不时有热闹的驿站和食肆。
王缪一家住在的宣里,屋宅只有从前旧宅的五分之一大。
她的长女和次女虽见过徽妍,但毕竟是幼年,对徽妍只有模糊的记忆。见面时,她们对徽妍都有些拘束,对王萦却是热情,见了礼就热热闹闹玩到一处去了。
让徽妍惊讶的是,她的弟弟王恒也在这里。
王恒今年十八岁,排行第四,站在徽妍面前的时候,足足比她高出一个头。
“二姊!”他笑盈盈地行礼,已然是个英俊的青年。
徽妍喜出望外,忙将他左看右看,“你不是在雒阳求学么?怎来了长安?”
“他要任郎官了。”王缪笑道,“徽妍,你可还记得父亲的好友司马侍郎?他的次子司马楷如今是尚书承,举荐恒做了郎官。”
“司马楷?”徽妍愣了愣,心忽然像被什么触了一下。
司马楷,父亲好友司马邕的次子。想到那个人,徽妍的思绪似乎就被带回到了从前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
徽妍三四岁的时候,如果问她谁是这世上最美好的男子,她会回答是门前卖香糕的小贩;而她十三四岁的时候,再问这个问题,她会又羞涩又毫不犹豫地说,是司马公子。司马楷大徽妍三岁,徽妍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她十岁那年,他跟着父亲到府里来做客。司马楷穿着一身白袍,俊美的脸,瘦削的身形,仿佛神祗般出尘夺目。徽妍记得自己那时,眼直直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直到母亲提醒她快行礼,才回过神来。
从那以后,徽妍明白了什么叫做心肝乱跳,什么叫喜欢一个人。
两家常常来往,每次司马侍郎来,徽妍总会首先看他身旁是否跟着司马楷。但司马楷很少来,反而有那么几次,徽妍在宫学里遇见了他。徽妍很害羞,揣着自己的小秘密,唯恐被他看出来,装冷静,装淑女,面色平静地与他行礼。司马楷却自然大方,露出笑容,跟她说话,问她近来家人如何。
“……文王之什曰,‘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司马楷曾微笑地对她说,“徽音乃美誉,徽妍乃美姿容,女君此名甚妙。”
徽妍当时觉得,这简直是这辈子所听到过的最有学问、最美妙的话语。
他曾说过他想做尚书,徽妍那时心想,那就让我做尚书夫人吧。
可惜,没等徽妍长到及笄之年,司马楷就定了亲,徽妍被选入册的那年,她在司马楷的婚礼上眼巴巴地看着他与新妇交拜,在家哭了几天,心碎一地。
当年的那些心思,她谁也没有说过。出塞之后,一切都是别样天地,少女时的旧事也在王庭的生活中被渐渐忘却。现在王缪提起来,往事重又在徽妍心中勾起。
“司马楷?”她笑笑,“我记得他曾随司马侍郎到府中做客,长姊与我还去过他的婚宴。”
“是啊。”王缪道,说罢,叹一口气,“可惜,他新妇几年前去世了。他带着一双儿女,独身至今。”
独身?徽妍看着她,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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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弟团聚,亦是喜事。待周浚从府衙里回来,王缪索性让仆人们置办了筵席,众人欢聚一堂,各叙前事。
王恒的性情一向开朗,从小就是个说起话来停不住的。见了徽妍,更是滔滔不绝,把在雒阳求学和长安求官的事说个不停,眉飞色舞。
“好啦好啦,顾着说也不用饭,不是早就说饿了么?”王缪笑斥道。
“我在吃。”王恒抹抹嘴,又转头对徽妍道,“二姊,你知道我要配到何处么?”
“何处?”徽妍将几片ròu夹到他盘中。
“我要去做车郎!”
“车郎?”王萦好奇地问,“车郎可就是护卫在车旁的那些?”
“正是。”
王萦撇撇嘴:“我等乘车时也有家人跟在车旁,你还不如回家来好了。”
众人大笑。
王恒面红,着急道,“你这小童懂什么,车郎护卫的可是陛下!寻常家中的车岂可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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