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敌(334)

这些问题,顾颐一个也无法回答。他想了一会儿,把手上的苹果塞进了唐骥嘴里。

“唔——”唐骥被一个苹果堵住,用力咬了一大口,嚼得咔嚓咔嚓地响,杀气腾腾。

“这些问题,我想你都找不到答案的。”顾颐喂他吃了半个苹果,才缓缓地说,“但是不管有没有答案,你还是会去做应该做的事。比如说,你还要抓路易吗?”

“当然了!”唐骥毫不犹豫地回答,“他拿着那大半块魂石跑了,还不知道要干出什么事来!万一真的被他控制了一个三代血族,那天下岂不是要大乱了!”

手里有了魂石,路易简直是如虎添翼,虽然顾颐的最后一击用屠刀在他后背上又开了道口子,但他凭借着魂石的加持,还是从猎魔人的包围中逃了出去,顺便还带走了那个搬尸体的血族。这样一来,顾颐和唐骥的计划,其实等于是失败了。

顾颐微微一笑,用指尖理了理他乱七八糟的头发,顺便在他耳朵后面挠了挠:“既然这样,这些问题都可以等到没事的时候再去想。”

唐骥被他挠得抖了一下,赶紧握住了他的手腕,嘟囔道:“这件事完了还有别的事,哪儿有没事的时候啊……”

顾颐笑了:“那就不要去想了。”人生在世,把自己能做的事情做好,就可以了。很多事情都不能尽如人意,那就做到无愧于心便好。这其实有点无奈,但人生的意义,有时候就是在这些无奈之中守住自己的路。

唐骥也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叹了口气:“不想了不想了,苹果再给我吃一口。”

“不给了。”顾颐悠然地把手收回来,咬了一口苹果,“你不是削给我吃的吗?现在都被你吃掉一大半了。”

“是你给我吃的啊——”唐骥试图继续去咬那个苹果。

顾颐把苹果在他面前晃了晃,慢条斯理地举到自己嘴边又咬了一口:“你搞搞清楚,我是伤员。跟伤员抢苹果吃,侬想吃生活啦?”

唐骥噗地一声笑了出来:“你说什么?”

“说你想挨揍啦。”顾颐把苹果核扔到废纸篓里,有些疲倦地也躺平下去。喝了几袋血浆之后,他胸口那些深可及骨的伤已经基本愈合,但血脉反噬的后果还没有完全过去,仍旧会觉得虚弱难受。这会儿真要打起来,估计他还真揍不动唐骥。

“我也是伤员啊,为什么要揍我?”唐骥哼哼两声,两人一起在床上躺平了装死。

“你哪里受伤了?”顾颐从眼角瞥了唐骥一眼,实在不想动。

“我失血了啊。”唐骥理直气壮地说,还抬起手腕往他眼前伸,“看看,看看,伤口还在呢!”

顾颐瞥了一眼,忍不住嘴角抽搐。唐骥手腕上的牙痕早就消失了,尽管他皮肤白,现在从上头也找不出什么痕迹来。但是这家伙居然硬是自己用指甲掐出两个印子来,伪装咬痕!

“你——”顾颐索性一把拉过他的手腕,一口又咬了上去。既然这样,那再吸他点血好了。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唐骥的血好像特别的美味,最重要的是,喝他的血好像全无心理负担,不像他从前进食的时候,舌头和胃在叫嚣着味道不错,大脑却是一阵阵地厌恶欲呕。

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顾颐咬着唐骥的手腕,一点点吸血的时候,从美味的享受里抽出一点儿理智来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心情好吧。即使吸的是他的血,这个人也不会用看洪水猛兽或者什么人间渣滓的眼光来看他。同样的,他也不会像路易那样,觉得吸血就如同人吃牛排一般的天经地义。

顾颐不是很能说清楚自己厌恶的到底是什么。也许是厌恶路易那种把人类当做食材的态度,也许是厌恶被普通人类当做异类来恐惧或唾弃。但不管究竟厌恶的是什么,反正唐骥都不会给他这种感觉。

其实血族吸血,是因为爱。

顾颐忽然想起他曾经看过的一本诗集。诗人当然是个血族,不过很少见的,他既不是“充满激情的艺术家”托瑞多,也不是“优雅的堕落者”勒森魃,甚至不是“文雅高贵”的梵卓,而是一个吉米魑。

科学家里出诗人,这种事还是挺稀罕的,所以顾颐把那本诗集好奇地通读了一遍。现在,那诗集的内容他都记不太清楚了,但写在序里的这句话,他还记得很清楚。

这种说法其实在血族的传说里一直都有,比如说只给自己所爱的人初拥什么的,被那些崇尚浪漫的血族口口相传。这样的血族,后代一般都很少,因为他们只会把自己的爱人转化成同类,以便两人可以相伴永久。

当初,顾颐也是相信这个的,所以他以为路易是爱他的,于是也就回报以自己所有的热情。然而事实证明,不管这个传说是真是假,反正路易并不相信。于是那之后,他也就不再相信了。如果吸血一定要是因为爱,那血族岂不早就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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