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少年游(出书版)(10)

这世上的每个男孩都为他们的女孩闯荡江湖,如果女孩没了,他们会很孤独。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竿哥,大三那年的暑假我们去找竿哥的时候,台球厅已经关张了,附近的人说竿哥一家都搬回老家去了,那个不大的铺面盘给别人了,正在装修,准备开一家女鞋店。

城隍庙改叫女人街了,买的都是女人的衣服鞋袜和小饰品,这里不再是男人的江湖。

竿哥说冬天太冷,台球厅的日子最难过,因为没法在外面支台子,要是熬过冬天那生意就会越来越红火。看起来那个冬天太冷了,竿哥没能撑过去。

我和面堂兄骑着车经过长江路回家,一路上谁都没说话。

快要分别的时候面堂兄忽然诅咒发誓地说我一定要找到竿哥,我记得我听竿哥说过他是潜山人,我去他老家找他!我说嗯!

这时有个裙子很短腿很长的女孩尖叫着从街边跑过,她原本穿着高跟的塑料凉鞋,跑了几步后凉鞋散架了,她扔掉了鞋继续跑,光脚踩在水泥地砖上,披头散发,紧紧地捂着胸口。

几个彪悍的男人在后面追,为首的一个人拿着警棍。

我和面堂兄一晃神的工夫,女孩和男人都跑出去几十米了。

我说这是警察在追人么?面堂兄说好像穿的不是警服啊,我说那是道上的?

面堂兄说管他是不是道上的我都得报警啊,我有手机!

报警用掉了差不多一分钟,女孩和男人们已经跑远了,那凄厉的喊声也听不见了。我和面堂兄站在长江路的交叉路口,各跨一辆自行车等着警察来,四目相对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说……我们是神行太保的人啊!

面堂兄讷讷地说……是啊,我们是神行太保的人啊……

忽然地秋风萧瑟,万家灯火。

别了,我的尖沙咀,我那么向往着你,却从未到达。

二十年而今

朋友买了一只水晶小猪,送给喜欢的女孩作为生日礼物。

“她是属猪的。”朋友说。

属猪的女孩,今年是青青葱葱的二十岁,不由得有些感慨。

从一本叫做《北大旧事》的书上看来的小故事:男孩喜欢同桌的女孩,于是偷偷塞了纸条:“今天晚上,和我一起去看月亮吧。”旋即得到回复,说:“如果你有糖,我就跟你一起去。”

我想那是真的,孩子的浪漫,成年人种是编不出来。

对浪漫的记忆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野小子们在学校还颇是英雄。和女同桌之间,还有一道课桌的分界线,那是男女大防。小男孩们秉承水浒好汉们的遗风,凡是亲近女子的,就不算英雄。你想那梁山上,有老婆的都是矮脚虎王英之流,若是真正的英雄汉子,就算结过婚如林冲,也少不得叫他家破人亡。

那时又有“路队”一说,孩子们住的近的结成路队回家。我们男生的领队绰号“老大”,对男权的维护远超同辈,因此获得尊敬。女生的领队也颇是一号人物,地道的黄毛丫头,细细长长黄发梳成马尾辫子。路队中的“秀才”听老爹说,水浒好女扈三娘乃是青丝委地。江湖上人送外号“一丈青”。所以路队的男生们决心以“一丈黄”的外号相赠。

老大和一丈黄之间的矛盾狠尖锐,渐渐发展成男女集团的斗争。每天放学,大家互相投掷纸团土块,或者在路边拾起树枝较量枪棒,男生取胜,女生就会遁入厕所暂时避。

这么打了三年,直到那天班主任刚好路过,看见我们一群男生拦住厕所入口,一丈黄遥指老大的鼻子大喝说:“有种你进来啊!”结果我们每人被罚抄写当日所有字词五十遍。从此男女两队分道扬镳。

小学毕业,老大找我帮忙,让我把一枝钢笔转赠给一丈黄。一丈黄收到礼物,那叫一个面如桃花眼泛春水,那时候的她已经不是满头黄毛了,有腰有长腿,衬衫的下摆和裙子的下摆在阳光中跳动,看得我心惊胆战。

我觉得老大是个不太够义气的人,三年里我们跟着他出生入死,头上被咋出无数大包,就为了跟一丈黄表示他狠在意她。

后来小学校友共聚,弟兄们想起当年每个词抄写五十遍的惨痛经历无不义愤填膺,次次都抄着酒瓶,发誓要将这对贼公婆灌倒。一丈黄出落成桃花般的美人,咯咯轻笑各种娇羞状,总是由老大张红着脸为她挡下。

再后来很久,忽闻一丈黄远赴加拿大,嫁了金发碧眼的洋人。于是弟兄们再聚,又一齐忘了那五十遍单词,只是喝酒。

“也不能怪她。”老大有一次说。

我有时候想,一丈黄啊一丈黄,你跟老大之间的爱恨清了,你当年砸在我头上的那些包呐?你至少联系我嘛……小时候我也觉的你蛮漂亮的……洋人算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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