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少年游(出书版)(23)

我在北京上的大学,北京大学。

小时候我读《汉书》,李延年歌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于是我认为北京是个流光溢彩的地方,北地胭脂个个腰如束素,英姿凛然,这是促使我报考北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然事实上李延年唱着歌的时候,汉朝定都在长安,我就是西安,和北京差得老远,李延年所说的“佳人”是指他的胞妹李夫人,大概是陕西人所说“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和北京扯不上任何关系。

人家听说我是北大毕业的,两个里有一个会问你们和清华谁更好,另一个会说你们北大出美女啊。

这话问我任何一个同学学长或学弟,他们都会摆出一副呆滞的表情面对你。

后来我写过一本记述北大生活的书——《此间的少年》,里面有个傲娇美少女叫黄蓉,一个威风凛凛小御姐叫康敏,还有死宅佳人王语嫣,很多学弟都是看了这本书误以为只要考进北大就能在食堂和黄蓉吃饭、晚上和王语嫣看电影、在学生会里乐呵呵地被康敏师姐拿着小皮鞭鞭打着努力工作,于是皆发奋读书。

再后来我签售的时候,他们会对我说:“都是读你的书上当啦,里面只有傻姑傻姑和傻姑。”

在我乏善可陈的大学年代,我并不喜欢北京,因为当时我完全不理解这座城市,终日只是生活在北大那个名叫“燕园”的院子里,燕园里生活着一群穿T恤蓬头垢面的宝玉和一群同样穿T恤不太懂得修饰自己的傻姑,日日往返于自习室、食堂和宿舍之间。

有个故事可以说明我对于北京多么缺乏了解。我的班长九江兄是个超唬烂的北京兄弟,跟我说:“我们北京人民其实最是敬佩忠臣义士,你看,我们北京有八王坟,是纪念一根金鞭打奸佞、支持杨家将北伐的八王爷4;我们北京又有六郎庄,就是纪念抗金英雄杨六郎”我当时觉得北京这地方真是太有历史感和文化感了啊!过了大概一年我才反应过来,北宋那会儿定都在开封!依然没他们北京爷们什么事儿!

就这样我离开北京去美国了。

我第二次去北京是因为一个女孩。

显然这个原因很狗血,但是它就这么狗血的发生了,而且在我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俩居然还只是一般朋友……想起来真是让人不由得想提起笔给自己的人生加上“扯淡”二字作为注释啊!

北京是我上学的城市,但是当我回来的时候,这座城市对我而言很陌生。

除了北大燕园校区周边的一小片,别的地方我都不太熟,而我曾经熟悉的,譬如北大南门外吃东西的军机处小巷,已经拆掉修成四环路了。

于是我翻开地图,重新了解这座城市,这又用了我很多年时间。

我记住玉渊潭在哪里,是因为樱花开的时候我去那里放过两次风筝,和女朋友吵架,在人群里走丢了,之后他带着一个风车来找我。

我记住地图路线,是因为一个朋友抱怨说我们认识那么久,你居然就不知道我家住在哪个地铁站附近!后来我把北京地铁线路图设为笔记本的桌面,很快我就差不多能背下来了。

我记住世贸天阶,是因为好些个下午我坐在那个玻璃顶的红酒吧里喝他们买一送一的店酒。

我记住房山,是因为我有个朋友住在那里,有一天他开了一瓶十五年陈的威士忌,和我还有另外一个朋友喝了一下午,那时外面的风吹着树叶,眺望出去远山连绵,后来我就在那里又买了一套房子。

而我记住五道口的老鸭汤馆、天通苑的牛肉面店、大望路的披萨店、工体的啤酒屋……是因为我在那些地方度过很多很多的时间,慢慢的我记住每家餐馆的味道了,不是酸甜苦辣咸的味道,而是有的透着开心,有的透着难过,有的孤独,有的喜洋洋。

前些日子南派三叔来北京封闭赶稿,我约他吃饭,把地址发给他了,等我按时赶到,南派三叔已经到了半个小时。我说来得那么早干什么,南派三叔说我以为比较远,就提前出来了。我说不会啊,我问了你住在哪里,所以我定的馆子离你只有走路那么近。

这时候我蛮得意的,我终于了结这座城市了。我介绍他吃那里的牛肚、牛肉干和烧鸡公,告诉他说这个馆子是窦唯那些做摇滚的人喜欢来的,老板是个重庆人,每年都要休假两个月回家,这里僻静地缩在一个家属区里,破破旧旧,却能做出北京最好的重庆菜。南派三叔一边大口吃着牛肚一边问你怎么找到的,我说我和一个朋友来吃过,这里的都是回头客。

今年春天北京又刮沙尘暴了,房价越来越高,据说四五环都涨到三万一平米了,每周一天机动车限行之后,交通没好转几天继续恶化,每天早晨家门口的路上车头连车尾,连出一公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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