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少年游(出书版)(49)

第二日的菜单如下:半只烤鸭,一份鱼香肉丝,两杯扎啤,一碗米饭,价格貌似是48块。

第三日的菜单如下:一份辣汁小龙虾,两根小黄瓜,一份盐水毛豆,十根烤串,两杯扎啤,价格是35块。

我坐在夏日的晚风里吃这些东西,手边就有大卷卫生纸擦手,高呼一声就有小妹打啤酒,可以把毛豆皮和龙虾壳随地乱扔,看它们如剥掉的荔枝壳那样零落在风中,霓虹灯照在你的背后,周围都是粗糙的老爷们和85后的姑娘们穿着人字拖高声说话。

我如此喜欢这样的世界,因为我害怕寂寞。其实我回国之初计划住在东方君悦的那个月租酒店,房租就好像是每月3000美元,但想想往往精美的装修的单间里,远近都没有人声,虽然按铃就会有服务员来送餐,但还是蛮叫人害怕的。

唐家三少热情邀请我去买他家附近的房子,幽静舒适,三百平米之大,非常好,我准备在我的二层做一个影音室,三少可以带着一瓶好酒来看我,而我可以去使用他家健身房,感觉很欢乐。

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搬离这个小区,还是会怀念这里的一切,那些人在氤氲的烟气中谈笑、饮酒,那时候夏夜的风暖软,霓虹灯照在你的背上,一辆奔驰S350停在街边,下来的兄弟高声叫喊说,扎啤机还开么?给我三份扎啤个一份鸭脖子!

于无声处光影流动,十丈红尘,世俗欢闹。

每本书里都藏着寂寞的天台

我总觉得作者解读自己的作品和书中的人物纯属画蛇添足。你想说的一切都该放在书中,落笔成书的一刻,意就尽了,好比剑客刺出终末的那一剑后,只觉得意兴萧索,高处不胜寒,擦拭剑上的血光后飘然远去……

而不是留在原地兴致勃勃地对围观的路人们说,“各位看官!我这一剑好,各位都看见了,但好在什么地方,各位就未必了解了,待小的为各位看官分说……”

但我最终还是决定写下这篇创作手记,谈谈书中那些人物的前世今生,还有那些曾经可能的结局……譬如原本斩杀赫尔佐格的人应该是源稚生,再譬如上山绘梨衣在最初设定的时候根本就是个配角,没有性格的配角……但什么时候她变成了活生生的小怪兽呢?在梅津寺町附近的山顶,在一场盛大的夕阳中,缓慢地爬向你,警惕地看着你的眼睛,害怕被你拒绝……但你怎么能拒绝她呢?你只能拥抱她,说,如果这个世界不喜欢你,那它就是我的敌人了。

我在写这个情节的时候已经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尾了,所以我落笔的时候感觉不到绘梨衣所说的世界温柔,我觉得世界那么残酷,很辛酸。

好些年前我跟某个写书的朋友说起,说写书这事,伤敌八百,自损一千。这里的敌是指读者,你让读者感觉到八分的悲伤,在自己这里则是十分,所以又有人说枯吟吟断肠。

希望这篇随笔能帮到那些为了《龙族III》的结局而难过的读者,让诸位知道我也和大家一样为那些消逝的人物感到疼痛,那种心中空虚着微微疼痛的感觉,贯穿了我这十年的写作生涯。

以及若我是路明非,我也愿意花费1/4的生命去杀赫尔佐格,这一次他不是要救任何人,他的灵魂深处,那头磨牙吮血的狮子怒吼着,只是想要报复。

那么从这里开始,我们说说那个叫路明非的男孩……

路明非

路明非真的很棒,对于某些年少而热血的读者、恨其不争的读者,我得说你们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生活不是意淫小说,没有白来的升级机会,而路明非真的很棒,他的勇敢是真勇敢,从骨头里榨出来、从灵魂中淬炼出来的勇敢,我很希望自己能有那样的勇敢。

在《合肥尖沙咀》那篇随笔中,我讲了自己中学时候的往事,绝非什么令人骄傲的事,我和我的同学面堂兄在拳馆学拳,我们觉得自己有点本事了,每天都想着让我撞上歹人行凶我该怎么怎么样,我是多帅又多勇敢,我让那个被歹人欺负的女孩看我一眼就喜欢上我。但好几年之后,在我和面堂兄真的遭遇那一幕的时候,我们竟然没有反应过来,更别提冲上去挡在那个女孩面前虎吼一声了。

但路明非呢?确实很多时候他的勇敢后面有小魔鬼撑腰,可是他也曾在东京雨夜的深巷中驾驶一辆兰博基尼、带着他的小怪兽要杀出重围,他通过后视镜对自己下令,说路明非不要死,他把自己的潜力压榨到极限。无数把刀砍在他背上,疼痛的感觉令他介乎清醒和昏迷之间,鲜血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分辨不清现实和虚幻,他嘶哑地吼叫着,佝偻着背遮住趴在他膝盖上的女孩,那时天上地下都是雨,夜那么深,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没有人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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