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少年游(出书版)(69)

听过一则不靠谱的传闻,是关于在洛杉矶的华人黑手党。在美国的华人说到过这些人的时候有种奇怪的的尊崇,一个年纪很大的华人对我说曾经华人黑手党要在洛杉矶和对手争夺地盘,于是一个在加拿大的“弟兄”带着整整一后备厢的雷明顿猎枪从加拿大开车前往洛杉矶,冒着进大狱的危险经过国境线继续南下,他不停地靠抽烟支撑着精神,苦熬了将近48小时才赶到目的地,最后“兄弟们”扛着他送来的枪支冲上了远说不上“正义”战场。

最近心情有点低落,于是听罗大佑的歌,写完了《蝴蝶风暴》。

无法形容写这个故事时的心情,像是看见一群华丽的男人站在黑色的祭坛下,他们提着枪,一个接一个地对着前面的人扣动扳机。

我想像内森·曼在绝对的黑暗中伸出他的手来,他看不见自己的手,可是能看见手上留下的鲜血。

那大概就是“洛伦兹男人帮”的誓言吧?无论变成权力者的内森·曼,或是作为独裁者的和英雄的彭·鲍吉尔,还有死在费尔南斯枪声中的那些人,可以孤独地走上权力巅峰或者以自己的尸骨做队友的垫脚石,但是不低头,也不要怯懦卑微地死去或者生活。

是用尽了全部力量的人生啊。

《台北红玫瑰》真是可以把庞龙的《两只蝴蝶》一只踩踩踩踩到地狱深处的一首老歌,虽然带着同样浓重的烟花脂粉气。

我的Mp3库里还有当年搜集的评论,谈到这首歌的时候评论者说:“《台北红玫瑰》是罗大佑多年来第一首曲风如此妖娆的情歌,摆在众多表情严肃的作品中间,显得格外惹眼。”

罗大佑在耳机中用他的破锣般的嗓子低唱:

开心的关心的真心的变心的成败未知的是谁

多亏在生命中作救主的你早已做了准备

欢心的伤心的痴心的负心的爱恨交织又是谁

多谢在生命中化身做知己的你为我做个奉陪

真的是曲风妖娆么?真的是情歌么?虽说每个人都是在评论自己心中的罗大佑,不过这个偏差也太大了吧?大得让人想笑。

他哪里是在对情人示好?他是在说自己无路可退。这个男人一生的曲风都在变变变变变变变,一直向前向前再向前,我不知道是否还有第二个歌手像他这样,大概他是不能不变吧,因为没有退路。

这是一个注定孤独的男人,他也不在乎自己的人生会变得如此悲哀凄厉,他在暴风雨中歌唱最美好却已经永远成为记忆的东西,或者他会故作潇洒地在他的黑西装上插一朵妖艳的玫瑰,或者他戴上墨镜扎上头巾,用斜乜的很拽的眼神看着你。

眼神?你真的可以看清这个男人的眼神么?

这是一个被铁丝固定在十字架上的灵魂,你走进他,他抬头看着你,眼珠滚动在眼眶中,像是两只干瘪的桃子,然而他还能用他沙哑的声音说:“我还未死去。”

荒芜而空虚的世界

——《涿鹿》自序

做出版的朋友说:“我们做《涿鹿》吧。你也别改了,直接给我就得,剩下的我来安排。”

其实我非但不想改这部作品,甚至不愿打开来再看一遍,更不必提去完成这个不知所云的故事。但是我还是说你给我点时间改改吧,这两周我给你消息。

我不停肯定自己是不愿,还是不能续完当初那个故事。

现在回忆起来,很难想象自己曾在一个月内完成十五万字,只为写完一个荒诞的故事,用我自己的言辞描述一个想作鸵鸟的懦夫最后横死在熊熊的烈火中。

现在无论你给我多高的酬劳,我都不会每天五千字写任何故事了,宁愿用多余时间坐在家里发呆。但是写《涿鹿》的时候,我竟然想过当我写完这个故事,即使让我死我也没有太多的遗憾。

那时我该说的已经说完,我作为文学青年的感性生命已经结束。

那是怎样的一段时光啊,每个夜晚我都在写,凌晨初晓的时候疲惫地躺到床上,仿佛一只吸血鬼躺进他的棺材。我厌恶那种憔悴的面容,更加讨厌自己忧郁的神情,我期望新的生活,我可以做完自己的本份,在阳光下懒懒散散地睡觉,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简单单的日子,一如海子说砍柴喂马周游世界。但在那之前,我要先写完这个故事。

人可以燃烧精神的火焰一个月,或者还能更长些,但不是永远,否则会被自己的火烧死。钱钟书说回看《围城》的时候“骇且笑”。每次翻看《涿鹿》的时候。我都会被那种狂乱和幼稚弄得心烦意乱,我不敢回想自己曾有如此绝望的挣扎,那些笑话豪言壮语仿佛疯子无逻辑的臆语,让我自己也惊恐,经常想关闭文档远离那个疯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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