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有毒(132)

可是当我回到图书馆,却发现他已经在那儿了。

“就知道你不会乖乖听话。”他眼睛里充满笑意,好像为猜对我的行动而得意。

“有何贵干?”我一幅很配合,而且很友好的样子,心里却把他的祖宗十八代,统统问候了一遍。当然,以金秀儿的名义。

“这个周末有一个慈善晚宴,我要求你陪我出席。”他说明来意,我非常意外。

既然是慈善晚宴,就是人类举行的,因为血族不需要,难道要募捐鲜血吗?我知道吸血鬼们,尤其是密党成员会伪装成人类,生活在人类社会中,衣食住行,除了白天不能出现,与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伪装能力强的,人类根本分辨不出与他们交往的其实是血族成员。顶多,为了防止被发现,彼此不能有太深的交往或者感情关系。其实就算发现,用血族的精神控制力消除对方的记忆就好。所以,说不定谁的朋友中就有吸血鬼的存在,只是我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而里昂,就是这类吸血鬼之一。月光情人,就是联系人类与血族的纽带,不然他怎么会那么有钱?

我只是不知道,他和人类还有这种社交活动。不过他视人类为低等动物,一切的关系网都是为了他的生意而已。也许,还有他不为人知的秘密。毕竟,要想控制世界,就要控制人类。要想控制人类,就要先成为他们。

“哦,阔佬们攀比善心的盛会啊。”我不无讥讽地说,“很少有真心,不过是虚荣罢了。”

“再怎么虚荣,也是人类的行为。”他貌似无聊地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晃得我眼花。

“别忘记,你也曾经是人类。”

“是啊。”他耸耸肩,“我曾经进化,如今却不得不退化。毕竟,这个世界还是属于最没用的人类。要想在这个世界生存得好,少不得要人类的帮忙和配合。”

“原来是编织金钱与政治的关系网,你直说不得了。”我坐下,翻书,头也不抬地说,“我一个中国女道士不懂这些社交应酬的,带金秀儿去好了,她正适合。”

他把轻轻书合上,把我的手夹在书页里,按着,不让我抽回,“这话听起来像妒忌。”

哈—哈—哈……我连笑了三声。

“想让我妒忌,下辈子吧。”

“那么,陪我去。”

“恕不奉陪。”

“这是你的赔偿。”他托起我的下巴,强迫我看他,“金秀儿身上的咬伤还没好,那是你造成的,你不能让我带个脸上糊着一层药的女人出席。”

这话,我怎么听着这么不顺耳!好像是金秀儿去不成,他才邀请我。难道我是退而求其次的其次吗?

“我要是就不去呢?”我隐隐有点发火。

他没生气,眼波在我脸上扫来扫去,最后落在我的唇上,“我给你两个选择。”他喉头滚动,“A,跟我去宴会。B,给我一个吻。”

太无赖了!这叫人怎么选?

“为什么非要我去?”我妥协了,“就算金秀儿不去,哈德斯岛上有太多大美妞了,人类也有,血族也有,何必要带上我这种上不得台盘的?”

“真失望。你居然连一个吻也吝啬。”他根本不回答我,“很亏啊,外面盛传我们是秘密情人,可是你却这么冷漠。”

我气结,“明明是你散布的谣言好不好?现在来跟我说谁比较吃亏?”

“你做了聪明的选择,因为就算你奉献了香吻,也一定非陪我去不可。”

“卑鄙小人。”

“我周六晚上八点来接你。”他继续不理会我,我们俩就是鸡同鸭讲,“你想买什么礼服首饰鞋子请随意,开特·凯撒会帮你付钱的。”

“我不会给你省的。”当看到他也不等我回答就离开,我跳起来,对着他的背影嚷嚷。

以为我是文艺范儿的女生就错了。你让我买,强迫我陪你出席什么破晚宴,不弄点补偿怎么行?花到他破产是不太可能,让他大大出血是绝对没问题的。

第27章 上吧,马小乙(上)

周六天一擦黑,我就精心打扮起来,在花费了两个半小时之后,终于达到了“最佳”效果。

原来所谓的珠光宝气就是这种形象和感觉啊。

我满意的照照镜子。

小礼服我照样挑的黑色,因为不容易出错,也不容易太引人注目,低调的性感。式样也很简单,露背的短裙,不过在肩部有个设计很新颖的超大蝴蝶结,显得俏皮又别致,整条裙子的感觉立即不平凡了。鞋子,手包全选的淡金色,有奢华的气质,但却不耀眼。

而我的宝光,全来自于那些钻石首饰……头饰、项链、耳环、手镯、戒指、脚链……

买这些东西时我都不问价,里昂那么有钱,至少是亿万富翁,钻石的克拉太小是我看不起他。可最后令我沮丧的是,我不问价,他也不问,令我让他肉疼的计划完全没有着力点,只剩下开特·凯撒脸色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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