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谋生手册(1349)

“濠镜毕竟是我大明之地,那些佛郎机人在此租居交易多年,人越来越多,已经有主客易位,鹊巢鸠占的架势,长此以往,难保他们会视之为国中之国,到时候从自己的国内派官员过来,市易规则也大可由他们自己制定,如之前码头上那场暴乱,要不是我亲自在场,要不是我派人把受害者以及帮凶一块带了出来,事后,他们是不是可以指鹿为马,颠倒黑白?”

“哪怕濠镜有三司在,然则因为官职品阶太低,市舶司副提举又只是副职,一旦与人勾结,香山县令鞭长莫及,若被欺瞒更是很容易不知情,所以,我已经上奏朝廷,曾一本虽已身死,然则闽粤海盗依旧猖獗,为防万一,于雍陌设香山参将,主管海路进出濠镜之门户,统管莲花茎关闸把总及驻军,之所以不是重设海防同知,而是香山参将,正是为了调兵方便,同时,海路运货,可以减轻莲花茎关闸的压力,酒米之外不许带别的,本就不妥。”

“至于市舶司,按照祖制,自然应当仍旧驻扎广州城内,收税之事则悉数委托香山县。然香山县令职责所在,不能轻易离开城中,委之小吏则弊病横生。而濠镜偌大地方,租给佛郎机人却只收五百两,哪怕有税金贴补,仍可以说是大亏特亏。既然朝廷从来就没有明文租借,而濠镜土地本归我大明所有,我将上奏朝廷,废除佛郎机人每年缴纳五百两租金一事。”

“今后三十六行凡于濠镜设商铺者,遴选六家为保商,是为官商,获得濠镜贸易特许权。这些保商担保外来商船守法以及足额缴税等各种事宜,外来商船抵达时,可以在六家保商中指定一家,每船支付银二百两为保费,其中一百两交纳朝廷,抵扣从前的租金,同时获得在濠镜居留资格,遵纪守法者可长期居留,已建房居留者视为既成事实,按屋舍占地大中小三等,收取租金,然不许再多占土地。如再发生里斯本号之类的事情,连带责成保商负责赔偿,甚至追责。保商拥有先行购买商船所带商货的资格,同时六家保商合称议事局,每三至五年重选,主持对佛郎机人租借土地事宜,一应文书交香山县备案。”

“至于这个议事局,职责当然不止如此。每逢有船入港,提调司报香山县,由香山县令亲自主持丈抽,并备案。议事局推举一人为澳长,任期三到五年,不可连任,由香山县令管辖,主理澳票之事,负责从佛郎机人处抽取出口税金,任满后如账簿公允,税金充盈,可赏给冠带褒奖。而仿照杭州北新关派驻户部分司主事坐镇,可请广东按察司遣分巡道一员与巡按御史定期巡查濠镜,督查稽核每年丈抽及澳票的税务账册,制定新一年度澳票数额。至于市舶司,不再驻濠镜,依旧主理其他各国贡舶事宜,每年两次于海珠岛展销,供士民博买海外珍奇,贡舶采买我国财货。”

直到这时候,从香山县令顾敬,到在座的每个商人,这才齐齐抽了一口气,真正明白了汪孚林的用心。而不论是谁,在最初的惊诧过后,无不生出了一丝难以抑制的兴奋和狂喜!顾敬欣喜的是丈抽的事终于完全归自己了。商人们欢喜的是第一次能够名正言顺在濠镜扎根,在对佛郎机人上也第一次占据了上风,同时得到了一个相应的名义。

至于市舶司虽可以说是元气大伤,但市舶司官员很少有进士,本来就谈不上在朝中有什么话语权,更何况,汪孚林还打算复海珠岛之市。如果成功,市舶司也还算有些甜头!

至于按察司的监察,那也一样在情理之中,说不定这差事还是落在海道副使的头上。

说来说去,好像就少了一个布政司?

第六八三章 先来者先得

在汪孚林的记忆中,历史上濠镜也就是澳门的历史,其实放在欧洲历史上,是一个很典型的商业城市发展史。

抵达此地的葡萄牙人和粤商闽商进行交易,逐渐形成了颇为兴旺的集市。而为了便利交易,葡萄牙人也不可能一直住在船上,在贿赂明朝官员后得到了租借壕镜的资格,于是市场周围兴建房屋,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个广场。而后,这个广场周边出现了教堂,随着定居的葡萄牙人越来越多,教堂不再仅仅是一座,而是如同雨后春笋一般一座座建起来,最终教廷委派了主教前来管理,同时负责传教。

教堂和主教出现了,行政机构的设立自然也会跟上来。历史上比葡萄牙派驻澳门总督更早的,正是葡萄牙人组成的议事局。但这个议事局却是为了对抗吞并了葡萄牙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把总督派到澳门来,这才紧急成立的。而这样匆匆成立的议事局,自然而然在接下来长达两三百年的历史中,和总督展开了激烈的博弈,这也是欧洲不少自治城市曾经经历过的曲折道路。但在此期间,总督的权力渐渐膨胀,议事局议员反而要由总督的确认,权力和地位也就慢慢下降,最终甚至还发生过总督干涉议事局选举,造成流血事件的闹剧。而那时候居中调停,甚至最后制止了更大冲突的,正是澳门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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