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师执位外传之张玄的灵异笔记(22)

不过事已至此,再生气也改变不了事实,我一这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不拿别人的过错来跟自已过不去,所以三秒钟后我就心平了。

不管怎么说,这次也算是积了一番功德,我把冥币全部取出来,走到公园外的路边,将钱都点着了,做了简单的祭奠法事,算是借花献佛,为七月半那些吃不到东西的好兄弟送点花销。

冥币在黑夜中慢慢燃烧,恍惚问我看到了周围飘动的影子,那时我的功力还不够,无法辨明那是好兄弟,还是灰烬造成的阴影,就见灰烬随风旋起,很快就消散在了空中。

冥币烧完后,我起身准备离开,突然发现不远处的路灯下并排站了几位老人家,看他们的穿著就知道是退役的老兵,他们在冲我摇手,还有人向我点头道谢。

看来这是老兵在往生前特意来跟我饯别的,不过我好想跟他们说――道谢请给真钱,美金欧元甚至比绍都可以的,拿冥币玩什么的实在是太不厚道了。

不过在这种场合下,说这样的话太不符合气氛了。

既然知道拿不到真钱了,我索性做得大度一些,也冲他们摇了摇手,学着电影里主角常做的那样,双手插在口袋里,左边唇角稍微勾起,做出看透一切的豁达微笑,看着他们的身影逐渐消失在月夜下,路灯默默照着无人的街道,一片空静。

这个案子就此就完满结束了,不过还是有几个让我感到不解的地方,比如我始终没有分清王大勇在跟我交流时,到底什么时候是出于他自己的意识?什么时候是被鬼上身的?

还有,为什么那些老兵要刻意向我隐瞒一些事实,比如他们那么多人,不可能都不记得自己被杀的地点,可惜鬼魂们都已经往生了,没人可以为我解答这个疑问。

所以我自己归结为――鬼有鬼的偏执,对他们来说,警局是最公正的地方,所以一定要让凶手在那里自己坦白,他们的案情才能真相大白吧。

至于案件中的其他疑点,心理学者们各有评论,总结一下就是――这世上并没有什么鬼上身,而是罪犯自身做的坏事太多,导致心理压力过大,所以造成了精神混乱跟人格分裂。

但没有人能够解释为什么一个文化程度不高,也没什么见识的人可以随意使用各种方言,所以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这个案例都成了各界学术专家研究跟争论的热点。

我没有参与这种无聊的争论,因为对我来说,精神分裂也好,鬼上身也好,其本质都是一样的。

喜欢听传奇故事的人,自然会相信后者,而无神论者,就算鬼真正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会认为那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所以说到底,大家只会相信自己想相信的东西。

那件案子之后,我再也没遇到过许多鬼轮流上一个人身躯的怪异事件,而我唯一得到的经验是――我学乖了,在跟客户谈价钱时,一定会讲清我收的是人间通行的货币,经验就是这样从血淋淋的教训中一点点积累出来的。

事件心得:这个事件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凶手跟老兵鬼魂们是通过什么方式交流的,或许根本没有什么鬼上身,那只是凶手想自我解脱,所以将秘密通过某些特别的方式暴露出来,至于鬼这种东西吧,信则有不信则无,不过我是信的,否则我靠什么赚钱呢?

本案收人:二十五万冥币

原来你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习惯是从小就养成的。

整个事件里最倒霉的难道不是被你咬的警察先生吗?

还有,你信的只有钱吧?

聂行风 评

《完》

第3章 《事件三:遇鬼》

大家好,我是聂行风,这次的故事由我来执笔。

自从认识了张玄,我也经历了不少离奇古怪的事件,所以张玄的意思是偶尔由我来讲述,可以引起读者更大的兴趣,另外他还说,这样也利于大家感受到我的人格魅力。

但我觉得魅力这东西不需要自己来渲染,正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不过我知道他心里打的小算盘——他其实是想借着我的名字给自己的作品做宣传打广告。

这就像商家卖东西一样,再好的商品,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品牌,也是不行的,而我现在的作用就是品牌卡,挂上我这个品牌卡,就奠定了他的书大卖的基础。

当然,我不介意为情人做一点小事,只要他开心就好,不过我的文笔可能没有他好(因为我大多数时间都花在赚钱上),这一点还请大家海涵。

这个故事发生在我跟张玄刚认识但对彼此还不是很了解的时候。

因为我那个笨蛋弟弟的自作聪明,张玄成了我的私人助理,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我身边转,现在回想起来,以我的个性跟脾气,可以容忍一个工作能力不佳、常常搞灵异副业、并且还非常聒噪的家伙,大概是因为他的长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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