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394)

  景风。瑾枫。泫瑾枫。

  “景妖怪,战场上你到哪儿找树去?”切,马秀擦擦鼻子。鄙视妖男。

  “战场上,你的顺风耳狗鼻子贼爪子也派不上用场。”泫瑾枫是不会吃亏的。当兵这么久,别人都变了黑炭,但他怎么晒也不黑,反而五官棱角更分明,刀削还妖。不过他自己知道,身体已经完全没问题了,可比柳夏的健硕。

  泫瑾枫不忘拉好友,“是不是,柳夏?”

  “屁!”马秀跳起,但跟这俩高大的北人比,南方出身的修长就变得不带劲,“打仗可不是逛江湖,武功高了不起啊,来个车轮战就累成死狗——”

  嘶——马秀的冬袍破了一道大口子。

  柳夏淡淡收起剑指。

  大胡子队长眯眼瞧。这些小子入伍一年,新兵蛋子,属于同期中最出挑的士兵,组成一队,调入前锋狼营不久。上官把这回新兵队吹到天上去,他可不信。本来新兵不够资格巡原,他还是把他们带出来了,看看这群小子的本事。谁知道,六个当中就有三个刺头儿。

  这个叫马秀,标准的混混,嘴巴抹了蜜,脚下抹了油,胆子针尖大,逃起命来,却是谁也跑不过他。但就这么个人,脑子活络,人缘好,新兵老兵个个对他掏心挖肺。平时大家有个纠纷争闹,他出面都搞得定。他还有一双灵耳,能听很远。一只狗鼻子,两里外闻到今天菜色。两只快拳,出其不意制敌一招之间。

  景风,那张脸就是妖祸,出趟营身后能跟回一溜串姑娘,哭天抢地要嫁他。撇开脸不说,当兵态度还是很认真的,一开始看着娇生惯养,练起兵来玩儿命,别人做一遍的动作,他能做一百遍。但性格上毛病太多了,阴险,要么不说话,说话也不算话,骗起人不负责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拿家书一项来说,营里每个人每两个月能写一封信出去,偏他说家有新媳妇,每月必须捎两封。将军不同意,好,他就发桃花,自请天天看营门,故意穿小一号的兵服,完美的身材完美的脸,引得一群姑娘在营门口要扎营,又惹得一群难得见到姑娘的兵小子们无心当兵,吵着要退伍,鸡飞狗跳。结果将军没法子,只能改了营规,每人每月能送一封信,这小子才安生啊。

  再说石头上这个叫柳夏的,真是差不动的主。新兵操练是啥玩意儿?人家从不参加!非要他去?好,打得过就去!结果,连将军都败给他了,从此成为北平军帐下最最自由散漫的兵。但他一腔正义,刚来那会儿听说有马贼抢粮,一人请命,把二十来个马贼全部活捉。将军能不把他当宝?

  唯一能和柳夏说得上话的,就是景风。两只都我行我素,但两只并一双,军营无敌,居然还有不少甘心情愿给两人当小弟的人。马秀偏偏和这两只不对,如今凑在一队人里,天天较劲,时时争王。出来三天。大胡子度日如年。

  “你们仨!吵屁呀!小仨口,打是亲骂是爱?娘的,有点男子汉沉默寡言的样子,行不行?统统给我闭嘴!再吵。老子动军法啦!”他火大,一天说不上几句气爽的话,就让这三只搅和好心情。

  “老大。”泫瑾枫漫不经心道。

  “老大!”马秀短促一声。

  柳夏才张口,大胡子吹胡子,“喊屁哪!要拉屎,自己去,不用跟老子说!”

  “有商队来了。”自打进了军营,粗言秽语听到麻木,归结为士气豪风,泫瑾枫自己有时也会来两句。

  “很近。马蹄训练有素,不是普通商队。”只有给马秀一瞬间的清静,就能听到远音。他说完不是普通商队,对泫瑾枫挑挑眉,炫耀之意。

  泫瑾枫顶转马秀的脑门。“别恶心我,军里没女人,也不至于看上男人。”

  马秀作个呕吐状,谁恶心谁。

  柳夏跳下大石,“正南方,不满三十骑,商旅打扮。”

  大胡子还没反应。泫瑾枫就道,“十日前收到飞鸽传书,说武州有人贩子出没,拐抢了不少工匠和妇女,却忽然失去踪迹。武州离北关不近,但照时日来算却是很巧。而且关外近来出现较多的大荣工艺。又不似通过正常贸易传出去的。”

  马秀擦擦鼻子,没唱反调,“极有可能。我看过文书,那群贩子个头高大,说当地语。却很生硬,行事十分彪悍。还有,坐骑也是关外种。”

  柳夏道,“跟去看看。”

  泫瑾枫点头,“走。”

  三人迅速入帐,其他人也连忙跟入。

  大胡子一人在外,瞪圆了眼,“这群小子,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老大?”说罢又笑,摸摸胡子,也收拾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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