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353)

作者:闻笛 阅读记录

在柳红枫的注视下,她执起棉纱,凑到宋云归身边,小心翼翼地绕过肩膀,在黑暗中摸索着为他包扎。

没有伤药作辅,伤口比平时更痛,宋云归不时发出嘶嘶的声音,南宫瑾便伸出手指,轻抚她的侧颈与肩窝,纤长的手指每每抚过,宋云归的声音便平息少许,像是从中汲取了充足的慰藉。包扎终于结束后,一滴汗水从额头渗出,顺着宋云归的脸颊滑落,南宫瑾恰到好处地伸出手,用指尖接住了那一滴温热粘腻的汗珠。

外面的风吹不透垂帘,轿里的空气有些燥热,南宫瑾的手指停在宋云归的下颚处,抵着细碎的胡茬轻抚,同时仰起头,眼底浮起一层晶莹的氤氲,明丽宛如春水,包含爱意地凝着对方。

宋云归也凝着她,抬起另一只完好无损的手臂,绕过她的肩膀,掌心抵在脑后,粗粝的手指插进发丝间,轻轻抚弄。

两人在黑暗中对视,眼眸勾叠缠绵,勾出柔情无数,就连两人之间的空气都交融作一团,将两人包裹在一张看不见的网里。

柳红枫虽然见多识广,脸皮厚如城墙,但看到眼前的景象,竟也觉出几分尴尬,不由得眯起眼睛。

他当然记得,南宫瑾是段启昌的妻子,段长涯的母亲,可是,她却在另一个男人面前,袒露出这般不加掩饰的柔情蜜意。

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宋云归转向柳红枫,道:“我与她结识,可比姓段的要早得多。”

说这话的时候,宋云归的脸上浮起一丝微笑,笑容明朗中带着几分羞涩,没有了平日的威风凛凛,盛气凌人,简直判若两人。

柳红枫追问道:“愿闻其详。”

宋云归道:“多年以前,我还一文不名,我在南疆与别人合伙跑镖做生意,不料我的合伙人却与盗匪勾结,蓄意将我引入陷阱,将我押的镖哄抢一空,还将我打得只剩一口气,我把身家财产全都陪给镖主,差点饿死在路边。我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扑到路中央,豁出性命拦下一驾马车,磕头行乞。我哪知道那竟是平南王府的出游车,坐在车内的便是南宫姐弟。”

柳红枫露出十足惊讶的神色:“原来还有这般奇遇。”

宋云归点点头,接着道:“她救了我的命,施予我饭和水,像今日一样为我包扎伤口。那时我横竖走投无路,便厚着脸皮央求她将我带回平南王府,留我在府上做事。”

说到此处,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干哑,南宫瑾即刻取来水囊,打开后亲手喂到他的嘴边。

宋云归饮下一口清甜的水,从喉咙深处发出酣畅的感叹声,而后接着道:“我在平南王座下起誓,往后就算让我做牛做马,我也绝无怨言。不过南宫家的人比我想象中更加宽厚善良,并未让我做牛做马,甚至悉心培养我,她更是待我很好,从始至终都没有变过。”

他的口吻变得轻柔甜蜜,恰到好处的黑暗模糊了他脸上的棱角,使他看上去年轻而从容,若不是周遭飘着干燥的血腥味,他看起来几乎像个陷入热恋无法自拔的赤诚少年。

柳红枫眯起眼睛看着他,问道:“既然如此,你大可以一直留在平南王府当差,何必要选择离开?”

宋云归轻笑一声,道:“理由简单得很,只要留在平南王府,我永远都只是一个下人,就算她待我再好,也永远也只是对待下人的温柔。但我并不满足于此,我要将她据为己有,让她只属于我一人。”

话毕,南宫瑾的脸上浮起一片红润,身子却往宋云归的怀抱里靠得更近了一些。

平南王身为皇亲国戚,地位尊贵,非一般人所能高攀。所以,宋云归别无选择,若是想要名正言顺地娶南宫瑾为妻,非得斩获功名不可。

于是,几年之后,东风堂声名鹊起,迅速跻身江湖名门之列。倘若没有后面的变故,宋云归的事迹本该成为才子佳人的美谈,流放后世。

柳红枫用平淡的口吻戳破了他的追思,道:“但你来晚了。待到你声名鹊起之时,平南王爱女已经嫁给段启昌为妻,并非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是她自己的抉择。”

宋云归脸上的笑意迅速消弭,将思绪拔出回忆后,他的神情在片刻间苍老了许多,用一双冷眼看着对面的贵客,道:“你这个年轻人,长了一张清秀的脸蛋,嘴巴倒是很毒。”

柳红枫耸耸肩膀,道:“反正宋堂主也不需要我的甜言蜜语。”

宋云归轻笑一声,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觉得我可怜又可悲,但我不这么认为。不论她身在何处,嫁与何人,在我看来,她仍然同当年一样。我只要将她装在心上,并不在乎她的心上是否有我。她若是过得幸福美满,我绝不会打扰她,但若她遭遇不幸,我便一定要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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