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51)

作者:闻笛 阅读记录

为了掩盖这种声音,马车通常会驶到很偏僻的地方,对于无讳而言,这实在是天大的好消息。正因为如此,这辆马车的车夫已经变成一滩烂肉,横在阴沟里。雨水将血迹冲刷得一干二净,尸体被人发现,至少也要等到明天。

夜晚还有很长,足够他和不忌杀个痛快。

无讳看上去实在不像一个杀人凶手,他的身长不足三尺,穿着一身孩童的衣服,脖子不安分地扭动着,像猎犬似的抽动鼻子。他的鼻子很快捕捉到血腥味的源头,并不是周遭的草木,也不是身下的车马,而是他们自己。

他们已经换了今夜的第三套衣服,但铁锈一般刺鼻的味道仍旧缠在他们的身上。

有一种血——人的血——只要沾了身,便永远别想濯洗干净。

还好他们并不在意,他们的性情就像他们的名字一样,随心所欲,百无忌讳。

不忌,无讳,这两个名字听上去仿佛属于一双默契的兄弟。

这当然不是父母为他们取下的名字,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也从未见过彼此。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名姓。

他们的模样全然不像是兄弟,倘若你从远处看,只看到影子,一定会把他们当做一对父子。倘若你到了近处,看清他们的脸庞,才会发现他们的样貌竟然调换过来,儿子成了爸爸,爸爸成了儿子。

事实上,他们既不是兄弟,也不是父子。他们只是一双陌生人,在天牢里碰巧被关在一起。

无讳是个天生的侏儒,身长永远停留在八岁的年纪,只要他把脸藏起来,穿上一身孩童的衣服,便能够骗过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女人天生多情,对小孩子更是怀有泛滥的爱怜之心,这是她们性情中最愚蠢的部分,她们中的大多数直到被杀死的那刻,都把他当成一个人畜无害的小鬼。

不忌则和无讳相反,生得人高马大,眉目刚健笔挺,颇有几分俊相,可惜他的心智却永远停留在孩童的时代,第一次看到他的人,大都会被他流着口水傻笑的模样吓到,继而露出同情和鄙夷共存的神色。

无讳和其他人不同,他打心眼里喜欢不忌,不忌也打心眼里崇敬他,不论做任何决定都要征询他的意见,然后聆听他的教诲。

倘若一个人的心里住着一个赤诚的孩子,那么他的个头有多高,胳膊有多壮,实在毫不重要。

无忌是那么信任他,就连动手杀人之前,也要向他请示。

“娘亲的肚子被其他孩子占着,我可以吃了他们吗?”

他点头道:“当然可以。”

不忌坐在车里,先是一笑,随后又眨了眨眼,露出困惑的神色:“可是,他们住在我的肚子里,岂不是我的亲生骨肉。”

“那有什么关系,”他摊手道,“人啊,就是要吃掉自己的兄弟姐妹,才能长得更高更壮。”

“真的吗?”

“真的。”

“你怎么知道?”

没办法,小孩子总是喜欢刨根究底,但无讳对不忌有着充足的耐心,他转过头,笑眯眯地望着身后的同伴,用温柔的口吻道:“因为我差一点就被自己的兄弟姐妹吃了,你若当我是朋友,就替我报仇出气,好不好?”

不忌怔了一下,立刻扯起嘴角,露出一排白牙:“好啊,没问题!”

这纯粹无垢的笑容,常常令无讳感到陶醉,在遇到不忌之前,从来没有人用如此虔诚的眼神望着他,如此虚心地向他讨教。

大多数人都和绑在马车里的女人一样,恶狠狠地瞪着他,眼底尽是愤怒,尽是恐惧,好像看着一个畸形的怪物。

女人的浑身被麻绳紧紧捆缚中,丢在阴暗潮湿的车厢里,嘴巴被抹布塞得满满当当,仍不甘沉默,发出咿呀呀的声响,被车外的瀑布水声盖过,听起来模糊不清。

马车停在瀛洲岛北侧的龙吟泉畔,这里的山石嶙峋,地势险要,泉水顺着山崖坠下,形成一条飞瀑,汇入回川,水流极快,如虎啸龙吟,昼夜激荡不止。

激荡的水声本是一种极佳的掩护,此刻听起来却有些恼人。无讳突然感到好奇,这个临死的女人到底想对他说什么。

“不忌,等一等。”他说着钻进车里,倾身上前,把塞在女人口中的抹布慢条斯理地扯出来。

女人的脸颊发紫,两腮剧烈翕动,仿佛涸泽之鱼。无讳凑得更近了些,下一刻,她的脸颊以夸张的方式扭曲,一股力量汇聚在唇上,呸地一声,将口水啐在无讳的脸上。

“你根本就不是人,你是鬼!”

无讳用袖子擦去脸上的口水,再次盯着面前的女人,勾起嘴角道:“你真聪明,我是鬼不假,而且是从十八层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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