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剑行(344)

作者:姬诺 阅读记录

“我去追,你们待在原地切勿走动,尤其不要上山,任何人来都不要信,等我回来。”公羊月撂下话,寻着夜色追出去,能在他眼皮子底下盗物的人,已经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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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燕赵多慷慨,柴笑是个地道的冀北人,屠狗辈出身,打小混在市井里,没读过书,连白字先生都比不上,但好在生得五大三粗,悍勇威猛,靠卖力气也能过活。哪晓得北方没几年安生日子,秦国打完燕国,燕国又覆灭秦国,燕国一分为二,燕国又打燕国,总之没个消停,饭都没得吃,哪还管狗。

眼看要喝西北风,便去混了个火头兵当当,结果入伍没两日,碰上刺杀,差点一命呜呼,好容易小命保住了,他这个二愣子,又阴差阳错给混进辎重粮草营的杀手搭了把手,这下可好,哪儿都容不得,丢盔卸甲一顿逃,是跑得只剩屎尿屁。

杀手看他可怜,就给捡了去,一双脚跨进千秋殿,也算成了半个江湖人。带他的老手叫冬瓜,让他也取个诨名,但没文化也就没墨水,思前想后,左右都听起来瓜兮兮,干脆拍板,直接上本名。

也该是他这辈子气运不绝,冬瓜没混出头,反倒成全了他。

只说那兰苑的杀手有两大特色,一是捡人,而是丢人,柴笑前头还有个“师兄”,莫名其妙地来,又莫名其妙地去,紧接着便是他,而后,他也秉承一门特色,捡到了吃不上饭的公羊月。

但许是老天也看不下去,这特色,就要断在这一代上。

公羊月剑挑江南成名后,他也一路“升迁拔擢”,紧逼第十二殿一把手之位,混饭是继续混饭,只是捡人却是没有。

所以,当他听说公羊月带了三人进入凤凰台后,很是吃了一惊,放在平时也要来客套一番,可眼下,他还有更重要的事——

他要完成杀手生涯中的,最后一个任务。

夜里山头有孤灯,多是穿着黑袍巡夜的掌灯者,这些人不定都是隶属于殿主,各殿皆有出人,大多是退下来又无处去的老杀手,没有接近核心,但对千秋殿内部又甚为了解,刀口舔血的活干不下去,有吃有喝便留了下来,防外人更防内贼,几乎都忠于共同利益。

按理说,晓得规矩,那就避开行灯,往山里头最暗的地方躲便行,总不至于见鬼,但对殿里的老油子来说,那不是见鬼,是直接下地狱。

所以,当公羊月追着人没入无灯之地时,也觉得诧异。

“柴笑!”公羊月趁盲区截住人,与那大个子隔草而望。

柴笑拍了拍包袱,示意该有的东西一样不少,而后指了指山上:“不这样,你怎么会来帮忙?”山上是座洞窟,明为“灵犀”,贮藏着大量的卷宗,尤其是一些重要任务,只属于殿主的蜃影组一年四季在外守着,而里头,保不准还有机关暗器,他一个人吃不下,才会想出这等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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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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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若放他去, 一旦失手被擒,东西多半会转交殿主,更为麻烦;若随他一道, 这灵犀洞可不是好闯, 要知道杀手最懂杀手, 刺客自然也知道如何防备最精悍的刺客。

“你有计划?”

“放心,要死也是我先, 绝不能把兄弟的命赔进去。”

公羊月冷笑:“有你这么当兄弟的?”

柴笑则打趣他:“兄弟不就是用来两肋插刀?”

没有永远安全的盲区, 巡守的人很快朝这方游荡,公羊月招手, 两人默契地攀着树枝下落, 贴在山壁上,等人离开后, 这才一致上跃, 沿着壁涧往半山腰上的洞口攀。

“什么任务, 需要去灵犀洞?”

柴笑老实交代:“有人花重金买灵犀洞中的一份卷宗。”

千秋殿再是尾大不掉,管辖不得力, 也还不至于给自己找麻烦, 这种任务多半是过不得“青鸟组”, 能送到柴笑手中, 想来走的不是寻常路子,这鱼塘里混久了, 谁都不干净, 公羊月只是想不通,帮着外人和整个杀手组织为敌, 得多少金子才能见钱眼开。

“这些年攒的钱还不够你挥霍?”公羊月纳罕。

柴笑老实交代:“没钱!你还记得俺跟你说过的那个领俺入行的冬瓜么?他救俺的时候让俺立毒誓,说俺有饭吃的一天, 就要替他办件事。仔细一想,救人一命也算再生父母,俺这么个大老爷们儿,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像个什么话,所以该干还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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