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错铲屎官后我被碰瓷了[娱乐圈]+番外(130)

作者:巷子浅 阅读记录

余小鱼在马路边爬了大半天,懒洋洋的甩尾巴打哈欠,直到一辆白色的小轿车从他面前行驶过去,又缓缓倒退回来,车上下来了一个四岁的小男孩,把他抱起来,跟前座的人说:“妈妈!猫猫!”

前座的女人无奈道:“宝贝,我们说过什么?你可以去把它捡回来,但是要把它放进笼子里,不能让它在车里乱窜。”

小男孩着急道:“猫猫乖!很乖!”

余小鱼有了他的第……很多很多个人类朋友。

小男孩的家在一片辽阔无垠的草原上,那儿很美,处处是天然草地,还有很多比余小鱼大几百倍的巨大奶牛。

严格来说,这是余小鱼旅行的第一站。

余小鱼在这里待了很久,又跳上一辆运送草料的车,透过没关稳的车门,一路走一路看,到了一座大城市。

这里是余小鱼旅行的第二站。

他在宏伟的大桥下认识了一只贪吃的肥鸽子,鸽子把自己的小面包分给这只“营养不良”的猫。

还在躲雨的屋檐下,他看见了被关在屋子里的五彩鹦鹉,对方并不快乐,他就仗着身子小,钻进去把鸟笼和窗户打开,一猫一鸟逃之夭夭。

他还在垃圾桶里认识了一只黑色的流浪猫,和对方吵了一架,结果被闻声而来的野狗追的到处跑。

当然,余小鱼也不是好惹的,他在高处看那只讨厌的流浪猫瑟瑟发抖,才猛的窜下去,一口咬断了那条野狗的尾巴。

那几只野狗大抵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凶,还这么小的小猫仔,夹着断尾跑的比谁都快。

余小鱼成了这一块地区流浪猫的“老大”。

从这之后,余小鱼就成了它们口中最凶的小流浪猫。

别的流浪猫在同一个地区到处流浪,不会去太多陌生的地方,他却不一样,他喜欢到处跑,翻出跳,偏偏他是个路痴,他自己到了哪儿,他自己也不知道。

余小鱼心比天大,从不觉得自己迷路,每当有小动物问他:“你是不是迷路了呀?需要我们送你回家吗?”

他都会回答他们:“没有呀,我不是迷路,我是在旅游!”

旅游!一个他从人类电视剧中学来的词。

他其实不懂这个词语的意思,听电视里的人解释,旅游就是一边玩儿、一边走、一边吃。

嗨呀,他这可不就是旅游吗?

余小鱼和这一片的流浪猫混熟了,就拍拍屁股,准备到下一个地方去。

他走的前一天晚上,带那群猫捉弄了广场上欺负肥鸽子的其他鸽子,又去威胁了那群野狗,才摇摇尾巴走了。

他走的时候,那只小鹦鹉跑过来送了他一程。

余小鱼扯掉了它三根羽毛。

他顺着大路走啊走,又走到另一个地方。

他快快乐乐的旅游了几十年,一生都在到处乱跑,兔子、狗、鸡、牛、羊、鸟、猫、蛇……几乎没有他不认识的种类。

余小鱼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地方,他走到一个地方,被一个东方青年捡了回去,有幸搭了一次“顺风飞机”。

东方青年是个好人,余小鱼在他身边待了足足一周才离开,临走时用脏兮兮的肉垫给他踩了一副大作,名为“感谢”。

尽管人家根本看不懂。

余小鱼到处乱走,却不小心走到了郊区,这里一点吃的都没有,饿了两三天后,他愤愤做了决定,他要去一户大人家偷吃的。

他保证,他不偷多的!够他到别的地方就行了!

这么想着,他一头钻进了眼前的老鼠洞。

作者有话要说: 隔壁的校园文今天开始更新,篇幅不长,十几万的小短篇,请小可爱们多度支持。

下一本仍然是小人鱼,只不过开文会在猫猫这一本番外完结之后,对没错,也很快啦,我!双开!(其实也不是,因为校园文有存稿QUQ。)

已开新文:《穿成炮灰后我成了万人迷[穿书]》

文案:

常鸣涧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古早狗血万人迷文中的炮灰,俗称感情催化剂。

原身不仅是炮灰,还是个极品舔狗:

对恐同的高冷校草男主穷追不舍;

和一起长大的竹马男二暧昧不清;

倒贴白切黑但俊美无俦的反派;

骚扰温文儒雅气质冷清的白月光;

……

结果是男主/男二/反派/白月光通通避他如蛇蝎,舔狗到这个份上也没谁了。

然而穿书系统发布的任务是:人见人爱。

常鸣涧:……?

啥玩意儿?!风太大没听清!

.

后来

男二对他贴心至极、反派甘愿低头认输、白月光对他笑脸相迎……

常鸣涧:他们该不会喜欢我吧?

系统:想得美,男主才是万人迷。

而据说恐同的男主,目光更是每每落在他身上,喜怒哀乐皆因他一句话而改变,他只要回头,这人总在他目所能及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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