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抢了男主金手指(13)

作者:连艺 阅读记录

声音虽轻,但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叶瑞岚一把扯开他,柳眉倒竖,“你说谁快死了?!我弟弟好好的!”

叶瑞庭的表弟时运乾也很面色不好:“你别仗着救了我哥一命,就随意诅咒他啊!”

叶老面沉如水,皱眉看向林枫,眼神凌厉,不怒自威。

林枫回过神,“啊,抱歉。”

他说。

转身,慢慢走出病房。

他要捋捋。

捋捋剧情。

这剧情好像不对,出现了一些偏差。

作为主角的苏旭安,并没有像小说剧情里那样,顺利救起叶瑞庭,反而被自己无意中给截胡了。

那天他爬上岸,苏旭安说了句“恭喜你啊”,还拿怪怪的眼神看他,现在他知道了,苏旭安是重生的,肯定是事先就待在那里,等着救人。

可是出了自己这个意外。

现在叶瑞庭不是苏旭安的大腿了,是他的!!

他抱上了金大腿,从此在娱乐圈溺水翻盘,从一个三十八线小模特到百亿影帝,然后入赘叶家,在商界乘风破浪,最后成为叶氏掌权人,娶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过上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巅峰生活!

…………

等等。

不对!

不对不对不对!

入赘!

叶家大小姐大他八/九岁,长得还有几分像他高中班主任,也就是教育局长的老婆,对着那样一张脸,林枫怕自己在洞房花烛时,被局长罚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

林枫一个激灵。

入赘是不可能入赘的!!

绝不可能!!

他记得小说中,叶瑞庭的姐姐好像对男主是一见钟情,入赘是后面的事。

一见钟情是什么时候?

好像就是第一次见面,在医院,男主说了几句大义凛然的话,大概意思就是——不用谢,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社会主义接班人应该做的。

叶家大小姐对男主刮目相看,进而产生好感,陷于人品,入赘顺理成章。

林枫倒抽一口气。

自己之前在医院里说了什么?

——顺手而已,换做别人我也会救。

这不就跟小说里男主说的话大同小异吗?!

那叶家大小姐这个NPC,根据剧情设定,会不会已经对他………………

救命啊!!

他不想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

林枫趁叶家人没注意,悄悄退出病房,马不停蹄地跑了。

他再也不要出现在叶家人面前了,尤其是叶家大小姐!!

至于那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上幼儿园呢。

唉!

好大一根金腿,纯金的,纯金的大腿,搁他这儿就这么废了。

-------------------------------------

林枫失魂落魄地回到住处,闷头睡到第二天。

金大腿已经废了,还是得靠自己搬砖。

林枫来到公司,在门口就碰到了赵子恒。

赵子恒跟原主不是很对付,两人身材差不多,只因林枫的脸长得太好,不但可以走秀,接广告,还能拍杂志封面,处处压他一头。

这次经纪人把林枫的一个广告给了他,结果不知为什么,经纪人后面突然又打电话说不让他去了。

给他气坏了!

这会儿看到林枫,自然借题发挥。

他几步走过来,指着林枫道:“你还有脸来公司?就是因为你,连我们几个决赛都要受到影响,你看到我们就没觉得愧疚吗?”

林枫歪头看着对方。

赵子恒穿着紧身T恤,上身的肌肉纹理清晰可见,下身一条牛仔裤,指责他的样子,看起来有点酷——如果裤链拉好的话。

林枫道:“你都有脸来,我怎么不能来?”

赵子恒怒道:“我怎么没脸来了?”

林枫指了指赵子恒的前门。

赵子恒低头一看,前门大敞,还露出里面丁字裤没遮严实的毛毛,他一把拉上拉链,结果动作太猛,夹住了毛毛。

为了不在林枫面前丢脸,他硬是忍着痛,面部改色。

林枫唱道:“每个人的身上都有毛毛,让我为你唱毛毛,到底我们身上都有哪些毛,让我唱给你知道~”

赵子恒脸都绿了。

有个模特从公司大门出来,正好看到这一幕,憋不住“噗”的笑了。

赵子恒拳头捏的咯咯响,转头对刚才“噗”的那个模特道:“你就不恨他?你那么有实力,进三甲不是毫无可能。”

程聪聪也是这次进了大赛二十五强的模特,跟林枫的关系也不是很好,但他更不待见赵子恒,翻了个白眼,径直走到对面买咖啡去了。

赵子恒冷哼一声。

一个两个的都敢给他甩脸子。

程聪聪算个屁,二十五强,才排到二十四,还想进三甲?吃屁去吧。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