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3)

若有通知我,我会告诉你的。」杜夏随口应付,跟外人比较,他当然是护着自家人,现下,只想先打发这麻烦离

开。

虽背对孟晨熙,杜夏却发觉背上好似有两道锐利的视线,如芒刺在背。

「我晚上会再过来。」片刻过后,孟晨熙开口。

「什么」瞬间,杜夏脑子全部清醒,翻身过来与孟晨熙对望。

透过窗户外的些许光线,杜夏好似看见孟晨熙脸上有一股淡淡的──笑意。

套上西装外套的孟晨熙宣布:「除非我大哥回到家,要不,我会天天来这里等人。」

其实,他向来不太会做这种事倍功半的事情,可是,这次他就是想做。

有没有搞错这里是他家耶!哪有客人天天上门的?

结果,孟晨熙并没有听杜夏陈述完自己渺小的意见,便掉头离开。

显然杜夏的个人小小主张对这位少爷果真没有效果。

孟晨熙真的实现他所说的话,天天上门来等人,十点准时离开,日复一日,慢慢也累积将近快一个月了。

每次来,不得已要跟杜夏同桌,还会嫌弃杜夏的手艺不好,便特意召唤自家的大厨煮好他爱吃的食物,然后吩咐

张管家送来。

杜夏和张爹就是这么熟识起来的,跟着张爹的唤法,也唤孟晨熙为少爷。

唤久了,还真有些趣味。

那种喊法,好象孟晨熙是个不爱体恤人、任性的少爷,而事实上也是。在少爷的强硬作风下,生性无所谓的他,

好象也没有更好的理由阻止他上门等人了,因为理亏的人似乎是他家的──大姊。

杜夏耙耙头发,侧身让孟晨熙进来。

「就跟你说了,不要每次都爱劳师动众,虽然你家有钱,但花钱不是这么花法。」家境不甚好的他,对钱的观念

自然比较省;是喜欢孟家厨子的手艺,可是久了会有愧疚感。

少爷就是少爷,进门从不关门,还得劳烦他这个做主人的来关。

「那有钱该怎么花?你要教我吗?」孟晨熙锐利的眸子又投向杜夏一眼后,随即转过去。

孟晨熙不爱有人管他,杜夏偏偏忘记这点。

他想这大概和第一晚见过孟晨熙那种脆弱的模样,所以在刻板印象之下,就会处处想照顾他有关,虽然自己有个

姊姊,但实际上,都是他照顾姊姊比较多。

既然话不投机半句多,杜夏便乖乖捧着都快泡烂的泡面坐回计算机前,边吃边打出该交的稿子。

少爷来的时候,他的打字速度会变快,因为总觉得有压力;明明,孟晨熙就不是出版社的人,但杜夏就是感受到

一股莫名的压力。

「吃泡面真的比较好吗?」

第一口面都没吃到嘴里,身后就传来冰冷的声音。听!这便是压力。

「不吃浪费。」

「是比较容易早死吧。」孟晨熙进一步解释。

少爷态度强势,不爱人管,却偏生爱管他,十足的双重标准。

不过很奇怪的,孟晨熙的眼睛虽然锐利有余,但落在他身上的时间很少,好象是不太爱看到他的样子,不过对于

这点,杜夏也懒得深究。

有洁癖的孟晨熙,还硬性规定他一个礼拜至少要清扫一次房子,因为他要来作客。就因为他要来,所以他就得扫

,不扫还不行,孟晨熙还会亲眼看着他做完。

唉!杜夏只得放下泡面,乖乖打稿子。

当孟晨熙想插手管的时候,千万别跟他辩,否则下场更惨。以上是他的经验谈。

「还是没打电话来吗?」孟晨熙淡淡的问,那感觉好似已不紧张自家大哥的下落,只是随口问问。

「除了编辑,今天没有其它电话。」很好,在压力之下,杜夏的敲键速度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孟晨熙要是当他

的责任编辑,效果肯定好。

「你想你姊姊会带我大哥去哪里?」找不到其它话题,孟晨熙又问。

「我怎么会知道!」若知道,你还会在这里吗?

有少爷在,家里严禁烟火,害杜夏烟瘾无处可发泄。

Enter键不断按下,眼见字数愈来愈少,杜夏的心情终于好多了。偷偷瞄了眼墙上的时钟,还剩五分钟,他赶紧赶

工。

虽然会拖稿,但绝不开天窗,这是杜夏个人对工作的原则。

但很奇怪的是,似乎没人发现这点,所有的编辑都认为他只要交稿日当天没交稿,一定就会开天窗,所以截稿日

期当日必定来催稿,他们若肯多等一两天就会知道他绝对不会给他们开天窗。

「杜夏。」他不太喜欢被杜夏冷落。

「……做什么?」剩一百个字,加油!加油!

「我想吃西瓜。」

……西瓜……江西瓜说……不!不是!一发现敲错名字,杜夏立刻改回。

江云洋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完美犯罪。」

范若亚不太苟同的响应:「是吗?那未破的案子不算完美犯罪吗?」

江云洋懒懒又道:「那是因为不是由我接手。」

范若亚瞇瞇眼睛,看着桌上的报告。「那我就期待江先生大破这个案子了。」

敲完最后一个字,杜夏轻吁了口气,随即传给陈编辑,时间也刚刚好是七点钟,只要家里的时钟没有慢。

「你刚刚说什么?」杜夏回头问。

「我说我要吃西瓜。」孟晨熙一副摆明只要我开口,你就要弄给我吃的模样。

杜夏挑了眉,少爷还真当他是他家的仆人啊?

「你来我家这么久了,不会自己去冰箱拿出来切吗?」其实,西瓜不是他买的,是孟晨熙吩咐张管家送来的,只

因为他爱吃。

他家的冰箱里,向来只有微波食品,因为真的不善厨艺,对吃也不挑,所以很少下厨。

孟晨熙气定神闲响应:「你看我进过你家厨房吗?」

杜夏脑子一顿,只得乖乖起身去切西瓜,若是不切,龙翔的稿子就别指望他十一点前E过去。

在这相处的这一个月里,杜夏真的觉得自己大概是上辈子欠了孟晨熙很多吧,否则怎么会现在为他作牛作马还无

任何怨言?

连姊姊有时候还会疼爱他这个弟弟说,孟晨熙就真的是将他当下人使唤。

「啊!」眉头一皱,神游过界,切西瓜的手指马上就出事了,望着比西瓜颜色还红的血,杜夏赶紧在水龙头底下

冲水,却是愈冲血愈多,但不冲又不行,可是,怎么血愈来愈多?

为了不让血流光,他开始找寻碘酒与OK绷的下落。真是平时不烧香,临时要找也找不到,几百年没受伤,哪知道

姊姊把这些药品放哪去。

「怎么了?」孟晨熙抬起头问,直到他的视线一对上杜夏的伤处,他立刻起身,举高他的手。「药呢?」

杜夏苦笑。「找不到。」

「先用卫生纸包着,我带你去医院。」孟晨熙的声音泄露他的担心,杜夏却没有听出。

去医院?有那么夸张吗?去楼下超商买个OK绷不就得了?

「不用吧……」从有记忆开始,他还真没去医院过。

孟晨熙盯着杜夏,眼神泛冷光,随即又放下他的手,看着血又如涌泉般不断冒出,杜夏终于点了头。

「去医院吧。」杜夏不得不妥协。

一到医院,护士见到杜夏,连忙抓着他进手术房;医生看见杜夏,便打了麻醉开始缝伤口。

这一连串动作下来,杜夏依然面不改色。

有些年纪的医生便笑道:「好久没看见这么勇敢的病人了,你的伤口很深,竟然眉头也不皱一下。」

这需要称奇吗?他的忍痛功夫是比较好。

「我比较不怕痛。」

医生听了,笑得更开心。「哈哈!刚刚我进来时,看见外面那个人看起来比你还紧张,是你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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