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蛾(34)

作者:漫卷书 阅读记录

他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决定,大概是找律师捞云亓的那次。那一刻,他像个疯狂的赌徒,压上全部家当。可是赌局刚开桌,赌注就长腿跑了,司遥知道自己的胜算不大,迟迟不敢翻牌。

这几天的心情,像过山车一样,起起落落。因为那通电话后,司遥又精神萎靡了很久,自我情绪调节,已经无法帮助他从消极情绪里面走出来。焦虑不安像病毒一样,一点点将他的身心蚕食得千疮百孔。

徐更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劝了他好几次都没有用。司遥不哭不闹,话变得越来越少,以前问他问题,他还会答应几句,现在问他十句,能回一句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司遥没有再提起过云亓的名字,但他总是盯着云亓留下来的东西发呆,一发呆就是一整天。喊他也不太爱搭理人,甚至连一个眼神都懒得施舍。这样下去,司遥没疯,徐更就已经先疯掉了。

经过长达三个月的不懈努力,司遥终于答应出门走走。那是他三个月以来,第一次看到阳光,明媚得让他睁不开眼来。

“南哥想见你,就在前面的公园等着。”

司遥很喜欢春天,不像夏天那样炎热;不像冬天那样寒冷,更不像秋天那样萧条。一年之计在于春啊,可把自己关在家里整整三个月,一年中最美好的时光,就这样蹉跎过去了。

司遥看到街上的人,都穿着短袖短裤,只有他还穿着春装。夏天悄然而至,而他这段时间仿佛与世隔绝,丝毫没有察觉到。

“阿遥。”坐在公园长椅上的林思南,朝他挥了挥手。

司遥走过去的时候,被路上嬉笑打闹的孩子,撞了一下,小女孩的手里的雪糕弄脏了他的衣服,扭头就跑。

徐更拿出纸巾,帮他擦干净身上的污渍,“那小屁孩真没教养。”

“不用擦了。”

司遥脱下外套,里面穿了件白色的短袖T恤。他这几个月来总是食欲不振,人都差点瘦脱相了。抬起手,能看到他手臂上,有注射抑制剂而留下的针孔,针孔处有一小块淤青。

第一代抑制剂,药效凶猛,但注射的时候会伴随着强烈的刺痛感,大多数Omega都难以接受。他父亲的公司,已经着手研究第二代抑制剂,相信很快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林思南瞥了他手臂上的淤青一眼,并没有多说什么。

“你有问题想要问我吗?阿遥。”

其实那天在林思南的心理咨询室时,司遥早就问过了,只是那时候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现在林思南主动提起,是打算将真相告诉他吗?

“云亓在哪里?”

林思南就猜到他会问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已经跟云亓商量过了。要做到毫无表演痕迹地说出来,属实是有点赶鸭子上架。

“在青平,本来他是打算出国深造的,但云霁觉得国内更适合他发展。而且他的未婚妻也在青平大学,两人就读同所院校,很适合感情培养。”

司遥眉头一皱,脸色沉了下去。这种感觉就像被羁押多年的囚犯,终于等来了宣判。一个人濒临死亡时,会爆发出无限的求生欲。他不死心,还是想为自己争取最后一次无罪辩护。

“我能去看看他吗?”

飞蛾有趋光的习性,司遥也同样。而林思南也是只飞蛾,自然能对司遥的执着感同身受。云亓和云霁都是团熊熊燃烧的烈火,飞蛾扑火,无异于是在自取灭亡。

“你打算怎么做?痛斥他是个见异思迁的渣男,还是苦苦哀求他不要离开你?你期望他能给你什么样的答复呢?”

云亓陪他走过了那段最苦不堪言的日子,不仅将他从低谷中拉了出来,还亲手捧他当了明星。舅舅的命是云亓救的,因为他才认识了徐更和林思南,填补了司遥亲情友情以及爱情上的空缺,让他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客观事实,不能因为他的主观感受而否认。如今羽翼丰满的雄鹰要展翅翱翔,司遥不该当他的拖累。

第29章 不要放弃

“南哥喜欢看书吗?那种永远等不来结局的感觉,抓心挠肝一样难受。如果我和云亓的结局注定不美好,我还是希望能够亲手画上一个句号,仅此而已。我不会要求他一定要和我在一起,只是想看他一眼,看一眼就能死心了。”

如果林思南是撰写他们故事的作者,他一定会给他们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但生活终究不是小说,不能因为个人喜好而改变。他曾经以为司遥会是幸运的那个,不曾想他们同是天涯沦落人。

“好,我跟云霁说一声,如果他同意,我们立刻买机票。”

司遥一刻也等不了,“你现在就打电话问他,可以吗?”

林思南的心情和司遥是一样的,他也渴望再见云霁一面。于是拿出手机,拨打了云霁的电话,第一通电话无人应答,第二通铃声响了很久才被接听。

“喂,思南,我刚到医院,事情办妥了吗?”

云霁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工作的压力和云亓的病情,让他心力交瘁。林思南想关心下他的身体,每次都被他岔开话题,云霁似乎不想要他的嘘寒问暖,这次也一样,没给他任何机会。

“司遥想见云亓一面。”

云霁拒绝得很干脆,“不行,他的身体情况太糟糕了,没办法去圆你们的谎。你要是实在劝不动,就让司遥来ICU里见小亓。”

这时候,林思南听到了云亓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喘息声很大,仿佛说的每个字都用尽了全身力气。

“不能说,让我见他,我今天好很多了。”

林思南拿着手机坐在长椅上,司遥站在他面前,两人相顾无言,都在静静等待一个答案。过了五分钟后,云霁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出来,他说服不了云亓,最终同意了再见一面的要求。

“南哥,云霁哥怎么说?”

林思南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他陪司遥去青平就能见到云霁,这是他这些日子梦寐以求的事情,但又为这对苦命鸳鸯感到难过。

“订机票吧,订现在最早的航班,去见他一面。”

现在是早上八点,九点有原城飞往青平的航班,时间太仓促,来不及回去收拾行李。第二趟航班要到下午三点,等不了那么久了,两人恨不得插上翅膀,自己飞去青平,只带了一部手机,便让徐更当司机,送他们到机场。

还好今天是周末,没遇上上班高峰期,总算在停止检票前赶上了。他们没买到连座,司遥旁边坐的是一个男孩,年纪不大,脸色惨白得有些骇人。

“你是《南风》里的余湫吧?我看过你的电影,能给我签个名吗?”男孩主动跟司遥搭话,并拿出随手携带的笔记本,递给司遥。

“可以。”

看来他真是个小有名气的演员了,走到哪儿都有认识他的人。司遥接过中性笔,龙飞凤舞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你去青平是有工作吗?”男孩找话题和司遥聊了起来。

“去见喜欢的人。”

这句话,司遥脱口而出,在演艺生涯初期透露恋情,不是个好决定,而且还是个即将分手的恋人,得不偿失。但他不在乎,也没什么藏着掖着的必要。男孩见他这样坦率,便跟他讲述起了自己的经历。

“这么巧啊,我也是。我患了白血病,前两天刚找到合适的骨髓,但我不想治,因为我家境贫寒,还是个Beta,配不上我喜欢的女孩,她家里人极力反对,我不想让她为难。可就在昨天,我女朋友跟我说,她的未婚夫得了拉斐尔血液病,可能快要死了,让我不要放弃。”

男孩苍白的脸上满是落寞,“其实她的未婚夫也挺可怜的,他有自己喜欢的Omega,为了他拼命地想要活下去,承受一次又一次血液透析的折磨。害怕自己会在睡梦中死去,拒绝使用镇定剂。我女朋友骂我是个没用的懦夫,为什么不能向那人学习。就算再绝望,也要争取和心上人在一起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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