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清远愣了愣:“学费啊!”想了想后说道:“可是,我身上没有钱啊!”
辰风脸上又现出腹黑狡诈的神色:“没有钱啊!那可怎么办啊!怎么会有人免费教别人呢?你说是不是?”
顿了片刻,辰风继续说道:“那不如这样吧!用另外一个方法代替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清远面露喜色:“公子请说。”
“那就以身相许吧!一次换一次,你许一次,我教你一次,很公平吧?”
清远皱眉,辰风等了半天,没有等到那句他期待以久的“公子”。却听小书生幽幽的笑了笑:“公子,已经三次了,您先教我三次吧!”
呃!三次。
古城一次,香榭丽舍车库一次,楼道一次。
的确,算得挺准,是三次。
可是,总觉得哪里不对。
究竟哪里不对呢?
辰风猛然转过身,看见小书生脸上露出和他方才一样邪恶的笑容。小子,这么快就学坏了?还好他从小读圣贤书,还生活在闭塞的小乡村里,否则,不敢想象这个家伙会是怎样的一个妖孽。
辰风摇摇头,这是不是叫做玩火自焚?
自己亲手调-教出来的小书生,现在可以反过来调戏他了。
可怜的辰天王,自求多福吧!
车子停靠在大排档广场附近,广场很大,人也很多。红男绿女,鸭绿鹅黄,到处都是年轻人的激情与活力,却唯独没有辰风身上的那股与生俱来的气质。他是独一无二的,真的。
清远扭头看了看辰风,笑了笑。
他今天没有穿西装,也没有化妆,虽然戴着一副硕大无比的墨镜,快将整张脸都遮住了,但是单单露在外面那尖尖的下巴,都比那一张张或年轻或帅气或稚嫩的脸有看头得多。
辰风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他不想把一场约会搞得像是地下恋情一样。虽然这种恋情的确只能在地下暗暗进行,但是能给他的自由,自己还是想多给他一点的。
找了一个偏靠角落的桌椅坐了下来,辰风说道:“你先在这里坐一会,我马上过来。”他提了提立领,让领子遮住半个脸,然后便去点餐了。
辰风走后,清远却发现他忘记带钱包了,拿起钱包站起身,冲着他喊道:“公子~”迎面走来一个人,撞了他一下,钱包被撞在地上,摊开来,露出辰风的身份证,以及其他证件。
清远立即道歉:“啊!真是不好意思,这位公,呃,先生。您还好吧?”
来人愣在那里,竟然像他一样留了一头长发,虽然不是很长,但是足够遮住他的半张脸,清远捡起钱包,顺手扶起他。抬头却看见那人的左半边脸上竟然有一条细长的伤疤,像是被人故意划出来的一样。可惜可惜,如果没有这条伤疤,这该是多么英俊的一张脸。
那人站起身,低声说了一句:“我没事。”然后转身走了。
难怪他会留长发遮住半边脸,原来,左脸上有一条伤疤。但是那条伤疤并没有影响他的容貌,反而有一种邪异的美感。
是他太过悲观了吧!清远叹一口气,辰风却端了几样肉串回来了。
“忘记拿钱包,先吃吧!我过去给老板送钱。”
清远点点头,坐了回去。回头看看那落寞的身影,竟然莫名的有几分心酸。他摇了摇头,自嘲的笑了笑,从前就算落拓到和李总管一起吃糠咽菜的时候,他都没觉得心酸过,现在竟然会莫名的心酸了起来。只是一个伤疤啊!
清远端起一块牛排,左右端详着,却不知该如何下口。这一堆红呼呼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这里的食物,一个比一个莫名奇妙。
辰风在他面前坐了下来,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狗仔的踪影。将硕大的墨镜摘了下来,然后左手拿插,右手拿刀,示范着吃了一块牛排。
清远效访着,虽然切得有点难看,但好歹吃到肚子里去了。咂了咂嘴,清远赞道:“这里的吃的虽然有点奇怪,但是味道还不错。”声音很小,又切了一块,放进嘴里咀嚼着。
“你在嘀咕些什么?”
清远抬头笑弯了眼睛:“没有呀!”
辰风却也不再追问,切开一块牛排放入口中品尝着:“嗯!味道的确不错,还是小时候的味道。”
“公子小时候经常来这里吗?”
辰风的脸上有些落寞:“都是从前了,不提它。”眼睛看向远方,却掩盖不住脸上的失落。随即他便转移话题:
见他不想说,清远也不再问,低头吃了一口牛排,抬起头来说道:“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