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心跳(11)

几张折叠桌前,几对年轻的小男女正在慢慢吃着什么,相互说说笑笑。空气里飘着一股令人下意识流口水的香气,林可颂还没停车,就忍不住咽口水了。

她单脚点着地,说了声:“江先生,我们到了。王婆婆的炒肝儿,是我从小吃到大的。”

江千帆下了车,林可颂这时候才发觉李彦买了自行车却没买锁!

她只好随手将自行车靠在一旁,用餐巾纸垫在折叠椅上,请江千帆坐下,然后覆在他的耳边小声说:“因为这是小吃摊子,所以碗和筷子都是随便洗了洗之后放在热水里煮过就算消毒了。您不介意吧?”

江千帆别过脸,很明显对林可颂的靠近很不喜。

“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

林可颂开心地去找王婆婆点炒肝儿了。就连宋意然那个嘴刁的家伙都会恬不知耻地要她打包王婆婆的炒肝儿给他带去学校。她就不信这位江先生会觉得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好吃!

林可颂从王婆婆那里接过炒肝儿,小心翼翼地端到江千帆的面前,“江先生,有点烫,你小心一点。”

她将勺子靠在碗的边上,本来想带着江千帆的手去碰勺子,但想起李彦说过他不喜欢别人碰他,于是只能安静地坐在旁边。

江千帆低下头,温热的蒸汽缭绕而起,带着炒肝儿浓郁的香气。

他的睫毛很长,鼻骨十分高挺。在这样薄薄的热气之下,原本冷峻的五官也柔和了起来。

林可颂在心里感到深深地可惜。如果他看得见,大概就真的很符合女孩子幻想的总裁狂霸酷拽了吧……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谁的外形能跟宋意然那个花心大罗卜相媲美的。

江千帆吃东西的动作内敛而优雅,缓慢但不会让人觉得矫情与女气。

相反,林可颂必须承认,真的很有观赏性。

当嘴唇开启时,可以微微看见他的舌尖,碰上勺子的那一刻,这个一脸漠然的男子多了一分撩人心绪的感性。

只是他只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了。

“怎么了?是不好吃吗?”

“就食材来说,猪肝很新鲜,猪肠处理的很干净。在油熬热之后加入八角与茴香炸透之后放入生蒜。炸至金黄之后,再佐以适量的黄酱,并且熬制口蘑汤。相互融合之后勾芡。本来内脏是最不好处理的食材,但是这份炒肝儿却提炼出了猪肠与猪肝最鲜美的感觉。”

“所以你是觉得好吃了?”林可颂的眼睛亮了。

她记得江千帆说过,如果带他尝到了让他觉得美味的东西,出了一千美金的导游费之外,还有五百美金的奖励!

“普通的路边摊能做到这样的地步,确实难得。但谈不上好吃。”

林可颂囧了。哪里不好吃了?怎么不好吃啦?为什么不好吃啦?

这简直就是侮辱王婆婆几十年的手艺啊!

☆、资本家=被唾弃

“口蘑汤中加入的口蘑太多。适量的口蘑可以为猪肝与猪肠提味,但如果量多了的话,就会掩盖住这个小吃最精华的部分。”

说完,江千帆已经准备起身了。

林可颂看着那一碗几乎没被动过的炒肝儿,心疼的要命。每次自己将王婆婆的炒肝儿带去给寝室里的那群馋嘴猫,她们恨不得打包盒都给舔干净了。可江千帆却只吃了一口,还一副指点江山的口气。

林可颂不想王婆婆看见剩了这么多,赶紧就着江千帆用过的勺子,三两下吃了半碗下去,差点没把天花板给烫了。

江千帆却用盲杖敲了敲桌面,低声说:“走了。去下一个地方。”

林可颂随便擦了擦嘴,心想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合你的口味,偌大个城市,总有合你口味的小吃吧!

她扶稳了自行车,江千帆坐了上来,林可颂在心里想着下一个地方去哪里。

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个胡同。车轮下的石板路已经不那么齐全了,不由得颠簸起来。

林可颂晃荡了好几下。她本以为身后的江先生会至少抓住她或者抓住坐垫,但是他始终淡定地将双手垂落在腿上。

这让林可颂起了坏心眼。

她故意发出“啊呀啊呀”的叫喊声,歪歪扭扭地向前骑去。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按道理盲人的平衡能力是不怎么样的,可江千帆却始终稳如泰山地坐在她的身后,连一声惊呼都没有过。

“我的听力很好,林小姐。这条路上的行人很少,路面虽然并不平坦但以你的能力应该可以很好地掌控平衡。”

江千帆的声音凉凉地从身后传来。

林可颂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

她只是想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不会被扣“导游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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