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缘(12)


王晶用力的点头。
“还有,以后我生日的时候,你随便送我张卡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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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在我家住了一个星期,始终和我睡一张床,这一是因为新保姆还没有到,所以没有人去收拾客房。我老妈是没时间,至于我?我能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好就不错了,而王晶虽然长了副小姑娘的样子,但却比我更懒,在这个星期,我好歹还打扫了次房间,而他却连抹布都没有摸过。
好在我的是个双人床,足够大,那家伙又长的那么矮小,所以也不觉得挤。在这七天里,我给了王晶一千,让他继续先前的生意--批发文具。
他过去打着我的旗号找人借钱就是做这个,在批发市场那里弄点原子笔、橡皮,然后卖给同学。以前不知道,听他说了,我才发现原来一支普通的原子笔竟有六七毛的赚头。
一支新式的、透明的、看起来非常漂亮的原子笔的批发价不过才三毛五--如果要的多的话,这个价格还有可能更低,老实说我真的非常怀疑这种笔的成本是多少,厂家不会赔本吗?
而这种笔在外面普遍卖一块,还有一些精品店能卖到两三块,虽然样式有点不同,但批发价却差不了多少,最多也不过一两毛的差价。而橡皮、钢笔和其他文具也基本上类似,总之都有非常大的差距。这完全颠覆了我原本的常识。
我们家是贩卖布匹的,真丝、棉布、第戎,不同的布价格也不同,但据我所知如果一米能加上两三毛就是非常不错的收益了,很多时候不过几分钱的利就卖出去了,而要知道布的价格总是要比笔贵的。
七八块钱的布才能赚一两毛,而一块钱的笔却能赚六七毛,我终于理解那句女人和小孩的钱最好赚是什么意思了,起码理解了后半句。
王晶的生意做的不错,或者换句话说,他几乎顶了八中附近所有的文具店。一块钱的笔他只卖五毛,如果有人要到二十根以上的话还允许赊账,只要在一星期之内还给他就好了。
而一个学生当然是无法一下子用二十根的,所以多余的大多就被他们加上一两毛卖给了其他的同学--更多的是卖给了自己的邻居,因为八中的人大多知道直接找王晶去拿笔。
然后,就这样滚雪球似的,在很短的时间内,八中附近孩子的文具基本上都是由王晶负责了。
薄利多销,很简单老套的销售手法,但附近的文具店却没办法效仿。因为他们要租店要交税,而王晶则完全不需要。别人也没有办法学,在学校里如果没有后台,做这样的事也是很危险的。
王晶最大的麻烦是老师,可是他卖的是文具,而且用他的话说,他只是帮同学稍了点文具,并不是在做生意。
偷书不为贼,好像只要和文化学习沾上关系,事情就变得雅致起来,如果王晶卖的是贴片或别的什么东西,绝对少不了要挨K,但因为是文具,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总之,我所知道的就是,在一个月之后,王晶就把那一千块还给了我,而且,还多了二百的分红。

第10章

“干杯!”
六个啤酒杯碰到一起,发出清脆的声音,泡沫四溅,每个人笑得都很开心。当然要开心,在这一个月中,我们每个人都得到不少好处,作为最大的股东,我的好处是最多的,足足二百,其他像李海、路凯之、吕光他们也有几十块。
当然,这些钱并不算什么,我和吕光就不说了,也许一天的花费都要比这多,就算是李海他们,平时帮其他人个小忙,也能有这样的外快。但是这点钱对我们来说都很重要,因为这是我们第一笔凭自己的能力挣的。
当然这么说,也有点不太确切。点子是王晶想到的,东西是他从批发市场里批出来的,是他去和那些商人搞的价,是他定的贩卖价格,也是他说可以允许赊账的。
所以,正确的说,这是他的生意。
不过在座的都有参与,都有帮忙。李海他们有帮着宣传,有帮着推广,有帮着在老师面前说好话,我和吕光也有帮着压下那些眼红的、想要敲竹杠的,想要闹事的,所以,有现在的成功,我们每个人都与有荣焉。
“真是想不到卖文具能赚这么多钱啊。”
李海再次发出这样的感慨,虽然听过很多次,但我们还是点点头。王晶道:“其实不光是文具,就算是卖冰棍也是很赚钱的,关键就看咱们能不能垄断。如果K市所有的冰棍都由咱们卖,哪怕一根只赚一分钱,也发大了。”
“垄断?”正在咬鸡翅的韩悦抬起头。
这个小姑娘很有意思,我们六个人中,只有她和王晶是二年级的,也只有她这么一个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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