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姐快到我的碗里来(98)

沈盛年说得没错,秦红颜确实是将奚欢所赠的佛珠藏在书房的抽屉里,每天晚上,她都会取出来摩挲一番,檀香在指尖上留下幽静的气息,全是回忆的味道。

对于奚欢,她仍旧是放不开。

秘密被揭穿让秦红颜觉得像是浑身衣服被撕扯开来,她不禁恼羞成怒:“我们之间并不是情侣的关系,我怀念谁与你无关,并不需要向你解释。”

沈盛年像是要笑,然而努力许久,嘴角最终也没逼出笑的弧度。

“我唯一的愿望只是……想要你对我仁慈一点。”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一双眼睛像是敛住了所有的感情,黑得摄人魂魄。

秦红颜不敢再看,只是移目望向路旁的车。夜色太浓,只能看见三三两两的车灯快速移动,碎出光华。

久久没有得到沈盛年的回应,秦红颜再度回头,却只看见他逐渐远去的背影。

这是第一次,他率先离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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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盛年有个怪癖,他总喜欢在秦红颜看电视或者看书时贴在她身边,趁她不备抬起那双玉足,抱入怀里,随即开始为她修剪指甲。他低头的动作是那般认真,仿佛手里握着的是一尊价值连城的翡翠足。随后,打磨,刨光,涂底油,涂指甲油,一一为她细致完成。

秦红颜看着总觉得有些心惊胆战:“你有恋足癖?”

“是啊,我恋你的足,恋你的手,恋你的头发,恋你的指甲,恋你的所有。”沈盛年说着俯下&身子亲吻她,总结道:“我有恋秦红颜癖。”

他的呼吸清新带着薄荷的味道,令她闭上眼,心中暗暗想着:恋秦红颜癖,倒是个不错的新词。

☆、第四章(6)

秦红颜独自走回了家。

打开门,家里漆漆黑黑,透着冰冷与孤寂。手指摩挲到墙上的开关,“啪嗒”一声,灯便亮了。她家的灯向来瓦数很高,打开后便亮堂得直至刺眼。

稍稍闭目适应了这番刺目后,秦红颜久久站立于门边,似乎在等待着谁微笑着拿着一双舒适软绵的拖鞋走来,接过她手里的包。

等待许久,房间里也没有动静,秦红颜才恍悟,那个人在刚才已经走了。

习惯果然是可怕的东西,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如今只剩下一个,她便开始有些牵肠挂肚。

收拾起那些碎末的思绪,快快洗漱完毕,秦红颜换上睡衣躺入被褥。可刚一进&入便感觉到来自被褥那厚重的冰凉,浑身不禁打了个寒战。她怕冷,入冬之后沈盛年每每都会先她一步进&入被褥,用体温为秦红颜将被褥暖得温热。待她再进去,只觉温度适宜,遍体舒适。

可无人的被褥吸了一整天的寒冷,需要用人的体温去暖,沈盛年每次躺进去时都会颤抖着牙齿开玩笑:“搁古代,我就是那暖chuang的通房丫头,你就是那可以对我随便乱来的大少爷。”

估mo着被褥暖和了,他再对着秦红颜眨眨眼,语气暧&昧地道:“上来吧,别客气。”

当时的秦红颜只觉得哭笑不得,然而如今想来,竟是有几分怀念。

关灯后的屋子安静得过了份,她连自己的呼吸都能听得一清二楚。秦红颜睡不着,满脑子里都是回忆。

映着的全是关于沈盛年在这间屋子里的身影。

习惯确实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她想。

沈盛年离开的时候恰好是年末,公司里要总结盘点的工作很多,秦红颜忙得晕头转向。她很庆幸这段时间的忙碌,至少可以让她暂时忘记沈盛年的离开。然而上班的时间是安全了,可下班后她回到家,里面始终有沈盛年的身影:他围着围裙在厨房做菜,他蹲坐在客厅地板上玩着电脑,他趁着她工作时为她按摩脚底。

诸如此类,种种种种,全都不断在秦红颜脑海里显现。

奚欢已经从她的生命里离开,乔悄也远在他方,秦红颜精神上唯一能依赖的便是沈盛年。可是如今,就连他也不见了,秦红颜将孤独感受了个彻底。

虽然之前的秦红颜很想将沈盛年驱逐出自己的生命,然而她潜意识里却始终觉得他不会离开自己。人都是矛盾的,也是贱性的,沈盛年的这种死死纠缠虽然令秦红颜感觉到烦恼可怖,但另一方面又给予了她一定的安全感——她内心深处很确信,这个人不会离开自己。

仔细算算,自从那次在KTV分别后,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沈盛年始终没有联系她。虽然之前他们分开过更长的时间,但那时都是秦红颜将他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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