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song(70)

车堵在十字路口,王耀无所事事四处张望,就看到街边的音像店墙上贴着一幅巨大的海报,林子实带着粉红色的小礼帽,笑的十分绚烂,“我喜欢的歌”五个字像音符一样飘着。

王耀想起林子实平时唱歌的样子:微微侧向一边的头,稍稍眯起的眼睛,以及随着旋律晃动的身子,一曲结束后会以右脚跟为轴打一个圈,然后左手有力地做一个结束动作。

“好长时间没见林子实了,他最近在忙什么啊?”王耀问。

“他竟然没跟你说吗?”丁一也很奇怪。

“是啊,有好几天没给我打电话了。”王耀想了想,竟然连续两天没有给自己打电话,这是怎么了?

“你要是看电视肯定能看到他。他最近总是上直播唱歌。专辑卖得很好,依姐准备给他出二辑。”

“《星星》都播过一轮了,怎么《晚风》还很火啊。”王耀问。

“《晚风》火过去了,现在火的是专辑发后好评如潮的《lovesong》。”丁一深深地看了王耀一眼,然后扔给了王耀一本杂志。

翻开后的第一张照片,是王耀和林子实一起唱《情为何物》时的现场照,两束灯光打下来,恰好将两个人罩在了心形的光亮下。

“最初听到林子实的声音,是因为王耀的《情为何物》,清澈的高音让它锦上添花。爱上林子实的声音,是因为王耀的《lovesong》,恍然间发现那样一首暖意洋洋的歌竟然也可以这样表达。

虽然两个人极力维持一副普通前后辈的模样,你还是无法忽视当初王耀把那个影子一样的声音推向灯光的努力,你也无法忽视,是林子实用这样一个方式,唤起了人们对曾经那个美少年的美好回忆。

也许王耀自己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因为《lovesong》喜欢上了他,多少人在听到《lovesong》时感到了温暖幸福。十八岁的王耀用这样一首短小而简单的歌,证明了自己的才华。如今,林子实带来了这首陌生又熟悉的《lovesong》,唤醒了人们心中最柔软的记忆。

听王耀的《lovesong》时正值初恋,再听林子实的《lovesong》,忆起初恋的各种小美好的同时,感到了一种成长以后的坚强。再过些许年,我们是不是能第三次听到这首《lovesong》那时的这首歌又会是怎样的模样,带给我们怎样的心情?”

“不论如何撇清,这辈子他身上都得有你的烙印了。”丁一说。

“不是挺好的么,何必理得那么清楚,虚虚实实,真真假假,才吸引眼球。”王耀漫不经心地说,在听到丁一说林子实这辈子都要带着他的烙印时,心底有那么一点点的欣喜。“为了这首歌跟他生了那么大会子气,不知道他唱成什么样了。”

王耀想想觉得有些好笑,幼稚的冷战起因连他自己都不太清楚。一直被他自己讳莫若深的这首歌,一被提起就会心痛,所以以为被林子实拉到光天化日之下再次暴晒,会痛的死去活来。

可是也并没有想象的那样痛。

所以那时候的别扭,其实就是为了跟林子实置气而置气吧。

为什么会想要向他发火呢?

大概是他逼得太紧了,让王耀很心慌。

林子实看起来不着调又荒唐,其实内心强大又理智;而王耀深知自己是有些怯懦软弱的,一旦被人动摇了,就把握不住自己了。

“要听吗?”丁一问。

“什么?”王耀拉回了晃出去的神。

“林子实喜欢的歌。”丁一晃了晃手中的一张碟片,封面就和窗外音像店贴的巨幅海报一模一样。

王耀接过那张碟,发现在封面上还有一串虫爬的轨迹,辨认了好一会儿才了悟那是林子实的签名:“也不设计个签名,签的这么难看。”

“你没有见过他练签名的草稿,那些有艺术感的签名画出来都像鬼画符一样,还算这个写了二十多年的丑陋签名最像样,能认出是字。”丁一说。

“你的嘴偶尔也挺毒的嘛。”王耀笑了。

丁一翻了个白眼,如果不用“丑陋”这样严肃正义的词语去打击林子实的话,普通的暗示他是不想听懂的,他会以为自己的签名独一无二的华丽,天下无双的帅气。

作者有话要说:

想吃肉的九他妈:

刚过了一天好日子,又悲催起来了,什么时候能够正常上下班,我一定三更以示庆祝!

66

66、去征服世界...

林子实这个家伙是不能想的,一想他,他就会蹦出来。

“喂,怎么了?”王耀看着“林子实”三个字在手机屏幕上闪烁,按了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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