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之城(43)

他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我最近都不太忙,明天后天都可以。”

是啊,他刚刚结束了一部电影,的确应该稍微歇一歇,度个假什么的。我斟酌片刻——明天的原计划是搬家,但他的需求也很紧迫,我回答道:“那就明天吧,正好是周末。”

他干脆地道:“好,我等你电话。”

我抬眼看到荣佳明的凯迪拉克从停车坪的车道中缓缓驶出,我深呼吸一口气,说:“我朋友来了,我先走了。”

他点点头,迈开脚走向另一个方向——方向的尽头,是个身段修长的女人,距离太远我看不清她的脸,但那身紫色长裙让人印象深刻。

第十章搬家

他换了深烟灰色连帽套头运动衫和同色运动裤,脚下踩着球鞋,看上去就像从哪个运动场跑出来的运动员。人家说沉默寡言的人行动力往往惊人,看来真是八九不离十。

周末早上的交通顺畅得不可思议,平时开车需要一个半小时才到达,现在只需要四十分钟。如果想感受在城市里开车的畅快,请务必在周六早晨出门!

我尽头的原计划是搬家,但因为昨晚又揽了件修电脑的活计,于是起了个大早——至少比平时早得多,然后我给沈钦言挂了个电话,问了他的地址,表示要提供上门维修电脑服务。

他似乎有些意外,但还是告诉了我地址——白莎道15号。我当时大吃一惊,心想概率就是这样影响我们的生活的。

所谓的白莎道,是一片小区的代名词,有近二十年李氏,坐落在静海市以东,应该算是本市的富人区。一栋栋大房子坐落在花木繁盛的土地上,每一栋的前后都带着大花园,有些户型还有游泳池,和车道有些距离。相邻的两栋房子之间栽着香樟树,一排排香樟树都长成了参天大树,形成了天然的屏障,很好地阻拦了邻里之间偷窥的视线。刷着白漆的铁栅栏在树下时隐时现。

我把车停在自家的车库中,随后哦组打哦15号的前院,轻轻叩了叩门,同时怀着寻找记忆的目光打量着四周——15号前院的草坪很整齐,看来有经常修剪。

不到十秒,沈钦言打开房门走出来,他穿过草坪,身子前倾为我打开院门,对我微笑,“请进。刚刚我听到车子的声音,还在想你是不是来了,”他探身往前路上看了看,“你的车在哪里?不在车道上?”

我伸手一指五十米开外的白莎道17号。

他疑惑地看着我。

我抿嘴笑,“那是我家!”

他眉梢微微上挑,这应该是他表示惊讶的表情。他绅士地接过我的挎包,领着我穿过前院的草坪,“你电话中说对这个地方很熟,是这个意思。”

“当然,”我飞快地点头,“就散我再如何宅,我在这里也住了快十年啦。不过,我怎么也没想到居然和你是邻居。你搬来多久啦?一年前我回国的时候,这里的住户好像还是别人……”

“我搬过来不久。三个月前从朋友手中买下来,又改装了一个月,两周前才搬过来。”他拉开房门,比了个手势邀请我进这间大屋,“我喜欢白莎道,空气清新,非常安静。”

白莎道每户人家的房子都是砖石建筑,外观不尽相同,颜色随着主人的喜好变化。每户人家户型都有些微差别,但大致相同,一进门就有道深深的玄关,每个房间都很宽敞,还有很多未加利用的空间。

“当然,这里比市中心确实好太多了,绝不会有什么记者,邻居们也不会因为隔壁住了个明星而成天打量。”

我边说边低下头换鞋,眼角余光看到一道金色的光芒如闪电般朝我扑来。在我做出任何反应之前,下一秒我胸前已经挂上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肩膀搭上了一直毛茸茸的前腿,我看到一只锦瑟的大狗对我张开了嘴,吐着鲜红的舌头,露出了尖尖的獠牙。

前所未有的恐惧袭来,我尖叫起来。

在我以为它下一秒就要咬上我的时候,沈钦言一把拽住了狗的项圈把它从我身上扯下来,用惊人的力气拖开那只巨大的、毛茸茸的东西。我终于看清了,那是一只体形巨大、四肢矫健、看上去足有半人高的金色长毛苏牧。

沈钦言一言不发拎着项圈,拉着它消失在玄关之外。

我听到了两声不甘愿的汪汪叫声,然后演化成呜呜的鸣叫,很快消失在空气中。

是的,我怕狗。

我非常怕狗。

后怕还未过去。我大口喘息,双腿软得像面条,瘫上地上宛如被抽了骨头的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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