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之城(60)

“咦?”我终于有点明白这屋子里正在发生一出离别的故事,“沈钦言,你要把哈利送走?”

安露弯腰从茶几上那汽车钥匙,勾在小指头上,牵着哈利往门口走去,“暂时接去我那里住一阵子,顺便给我家寂寞的小波特做伴。”

沈钦言安抚地拍拍我的肩膀,就像安慰小孩那样。

“阿梨,一会儿再跟你解释,我先把安露送走。”

他掂了掂手里的挎包,出了客厅。

怎么能让他因为我就把养了好几年的哈利送走呢?我记得他是非常喜欢这只大狗的。我坐立不安,内疚感从脚背浮起来,在蔓延到头顶之前,我站起来冲出了客厅,直奔前院。

出去的时候沈钦言正打开跑车的后备厢把挎包放进去,而那只金色的哈利已经坐在了安露敞篷跑车的副驾驶座上。它在阳光下显得皮光油亮,威风凛凛。它抖了抖毛,那威风的样子哪里是狗,简直可以去冒充狮子了。

“你真的要送走它吗?”我扯了扯沈钦言的衣袖,“那什么时候接它回来?”

沈钦言把后备厢关上,对我露出个“你放心”的笑容,“过段时间吧。”

安露冲我一乐,右手从方向盘上抬起来冲我比了个“加油”的手势,“等到你想要接回来的时候,给我打电话。”

然后这次疾驰而去,留下一抹潇洒的红色。

我觉得自己充满了愧疚感。沈钦言对哈利有很深的感情,因为那是条忠心耿耿的大狗。

因为我怕狗的原因,他在我面前,完全不谈和它相关地一切,我有时候来他家,也只是远远地看到哈利的影子,甚至连狗毛都瞧不到一根。

但男友是知名人士的好处,就是他不想告诉你的事情,总有人帮你想到帮你询问。

沈钦言绝对是个热爱宠物的人,我前阵子搜索过他的相关新闻,说他在宠物医院做过义工,捐过款——这些还可以说是宣传的策略;但还有一件事情,是好几年前又一次他接受记者访问时谈起的。那时候他还住在室内买下的第一套公寓里,有天晚上,公寓楼遭了贼,是哈利敏锐出击,将贼制服。

因为我的缘故将哈利送走,我觉得很愧疚,吃饭的时候我雄纠纠气昂昂地开口,“我觉得自己不怕狗了。”

沈钦言一脸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道:“不用逞强。”

我泄了气,垂头丧气地吃着碗里地饭,“我可以克服怕狗这个心理问题。”

“没关系,只是怕狗而已,世界上很多人都怕,我不希望你改变,”沈钦言的手搭上我的手轻轻拍了拍,“哈利在安露那里,你可以放心。”

我想起哈利对安露的亲昵,心里有点不舒服。

“哈利好像很喜欢安小姐。”

沈钦言说了句我意想不到的话:“哈利就是从安家抱来的。”

我的脸上一定出现了一个“惊”字。

“当时安家的苏牧同时生了两只小狗,分别是哈利和波特。我和她一人养了一只。”

我内心复杂地小声嘀咕:“原来如此……”他俩的感情还真是好,连狗都一人一只,要说之前没有发展出一点什么,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虽说是安家的狗,但是,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那毕竟是你从小养到大的狗呢,肯定是有感情的。”

“养育、生育……养狗没有到养孩子的分上。”沈钦言揉着眉心重复了两句,像是不明白这个话题为什么变得沉重起来,“阿梨,你肯为了我说出‘不怕狗’这种话,我非常高兴。但是我不希望你改变自己,做你自己就好。”

第十四章甜蜜生活

我和沈钦言的“恋爱过程”并不如我想象的那么顺利。

我本以为我们开始了一段恋爱,或者说是恋爱地前奏,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看的电影小说不多,但很多情况下,男女主人公在暧昧的阶段是最为困难和纠结的,等到他们在深情一吻表明心意后,前路就变得宽阔笔直,毫无困难了,故事也就可以剧终了。至于男女主人公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那不是故事的重点,欢迎读者观众们放心大胆地构思一切浪漫的桥段吧。

可是,确定关系的第二周他就因为我的原因送走了亲手养大的哈利。

我因此心怀内疚,那天晚上在沈钦言家吃饭的时候,总觉得寂寞了许多。晚上回家后,我注册了一个马甲到某人气很高的论坛发帖征求意见。不知道是不是有相同的情况的人很多,回复特别热烈,五花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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