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起(77)

要是换以前,合同他得看十次,数字他得数百次才下得了手。

哪像现在,看一遍之後,看没什麽出入就可以拿笔画他的名字……他自己的名字。

对,确实是他自己的名字。

不是张欢华的。

原来,张欢华早在很久前,就把这些遗产放到他名下了。

锺苟接过这些之後,麻木地想,要是早知道张欢华真这麽有钱,当初他也就不出去工作了,能在这人面前多留一秒锺就算一秒锺,就算他骂自己没用也没事,反正他厚脸皮,骂不走,也赶不走,就算打,张欢华也是休想打走他的。

当条自食其力的看家狗,还不如当条赖皮狗来得好,这样,天天跟在他身边,坐牢也跟著去,知道他有危险也能第一时间知道,他别的本事都没有,给他当温床暖被,给他跑腿逗乐,给他挡挡子弹的本事还是有的。

锺苟麻木地跟著瘳之量跟著见过世面,又被他领著回了那间巨大的办公室。

处理事情到半途,听到瘳之量在一旁的小办公桌上跟著一个秘书下指令,让他今天用合成声音去给张欢华的母亲打一个电话。

又到了给那位夫人打电话报备的时间了啊……要是被她知道了,隔几天跟她通个电话的儿子不是她儿子,而是别人经由电子合成的声音假装是他儿子在跟她说话,知道她儿子死了的她,是不是也会跟著去死呢?

恐怕会的吧,那位夫人看起来很爱张欢华的样子。

要是让他知道,他是死在他的狗身边的,可能还得打死我这条老招她心烦的!脏狗呢……想到这,锺苟嘴角翘了一点起来,文件上的数字也就没那麽冰冷得像异世界来的那样了。

钱,权……这些东西,又算得了什麽。

他要是知道自己得到这一切的这天却又还是一无所有,他宁肯从一开始就死在那条!脏的街上,也不愿意事到如今必须这样一个人硬挺著活著。

他还真希望张欢华他妈能把他打死,这样他要是下了地狱,也有好理由去继续赖著张欢华了──他可以理直气壮地对著人说:你妈打死我的,你得对我负责!

真是可惜了,他现在还不能这麽做。

锺苟冷酷地翘起嘴角,看著文件上那一长串一长串可以带来可观利益的文字──这样的速度还是太慢了,他这麽挣就算挣十年,也难以挣到瘳之量给他的数字。

初九带著众位合夥人的责骂,还有黑老三单独的慰问到了美国。

而让接待他的人,一个金发碧眼的英俊小生目瞪口呆的是,这人还带了两只活鸡过来了……活的!

怎麽过的海关,完全不知道!

它简直就是个谜,事到多年後,张欢华集团那边有人问起时,初九也只是嘿嘿两声,还是不告诉人,打算憋死那群精英孙子。

谁让他们一个个都欺负他们锺老大呢。

反正就那样,当时初九一手拿著一只鸡欢腾地出现在了金发碧眼的丹尼尔面前,背上还背了一个巨大的登山包,那高度差不多比初九本人还高……他就这样出现在了丹尼尔面前,把这个哈佛毕业的高材生吓了个半死,完全不知道自己现在头上老板的亲友到底是哪个神经病医院出来的……他是事先真的一点关於这个人的通知也没收到,如果有收到,他不会穿得衣冠楚楚地来接机,穿得还是他那套最贵的西装,三万六美刀一套的那种……总之,丹尼尔受到的惊吓不少,也就临时忘了问他是怎麽过的安检,把人领到车上,无语地开车,无语地把人带回来了他们新老板的住所。

作为见多识广的集团智囊团成员中的一员,丹尼尔当时回去就跟他们组的组长说,他又再次领教了中国人那种神秘得让人目瞪口呆的气质──穿著单独设计的手工制的衣服,手上拎著两只鸡,背著个土得掉渣,冒泡的黑色帆布登山包的货,他是生平第一次看到。

丹尼尔表示,他对这种两种冲突到极致的感觉完全不能接受,并且一点也不能适应!

当然,丹尼尔那时并没有想到那个时候他跟那个神经病院出来的人会有孽缘,如果他知道,他当时肯定会叫人跟他换班,而不是在那段时间带著这个刺瞎了他一辈子眼睛,恨不得自己真的是瞎子的人走街窜巷,初步建立了不算良好,但还算彬彬有礼的关系,以至於成就了他往後一辈子的“恶果”。

当然,这些都是後话。

初九到了锺苟根本没住过几天的住所,到了凌晨的时候才等来了锺苟的回来。

冷冰冰的,陌生的客厅里,见到了熟悉的人,锺苟好一会才意识到这是初九,他们工厂里长得最好,性格最欢快,人也最好吃的那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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