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一个人(21)


虽然着恼,蒋正璇却知道聂重之却说到了中心点上,叶英章确实没有这样子吻过自己。叶大哥的吻从来都是轻轻柔柔的一触,像蝴蝶轻触花朵,十分的小心翼翼。哪会像他那样,每次吻她,似乎都想吃了她一样。
蒋正璇对于聂重之实在是无法招架,只好恨恨侧过脸,不说话。
蒋正璇这样的反应,聂重之得逞似的笑了出来,一点点地贴近她的脸。蒋正璇仰头避开他,恨得咬牙切齿:“聂重之,你放开我。你想要怎样?我们今天说个清楚。”
聂重之修长的手指在她脸颊处轻轻地刮过,他的唇渐渐凑近,语音模糊,偏偏满是暧昧:“璇璇,你是个聪明人,知道我要什么的?”
聂重之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自从两人发生关系后,他最初的时候觉得内疚之极,恨不得揍自己一顿,怎么会染指这个小丫头。他甚至觉得自己再无脸面对蒋正楠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不对劲了。他总是在不经意间想念蒋正璇这个小丫头,想念她的一切,那种想念竟不由自己。
本来这些他还是能够控制的。但是偏偏让他遇见了好几次蒋正璇跟叶英章站一起的画面,每每见到,心里头便如同万蚁啃噬般的难受,越看越碍眼,越瞧越火。
他觉得自己快疯了。怎么可能这么地想念这个小丫头呢?于是,他尝试了一些方法,比如打拳运动,比如找人一起各种聚会HAPPY,找人一起去度假。反正只要他想玩,有的是乐子。
不行,怎么也不行!他尝试了好多好多种。某些时候他是可以忘记的,但事后却更疯狂地想她。
他忘不掉!
很多事情越过了界,便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当真是如此的!
他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这个小丫头,这个洋娃娃,这个小公主,明明是自己看着一点一点长大。然而这个刚刚长大的小丫头却要嫁给另外一个人了。
不,不行,这是不行的!他光想想就觉得心口要窒息了!
聂重之亦知道自己的想法疯了。可是他无法自控,他想继续疯下去。
他难道?一种惧意猛地袭来。蒋正璇在这阳光灿烂里头,只觉得全身发冷:“你要怎么样?”聂重之的视线定定地锁着她,嘴角轻勾:“璇璇,是你先惹我的。你忘记了吗?是你到我的酒吧,是你喝醉了,然后缠着我的……我们之间已经永远也清楚不起来了。”
这是事实。蒋正璇反驳不了。
那以后,蒋正璇发现她似一只蝴蝶跌入了聂重之编织的网中,任凭她怎么挣扎摆动,她都无法躲开聂重之。
☆、第12章
蒋正楠的复健很成功,到了第二年夏天的时候,双腿已经行走自如了,只是还得不断地服用一些药物和配合治疗定期复检。
聂重之亦有很多功劳,他几乎天天来蒋宅,不厌其烦地陪他去医院复健,陪他说话解闷消磨时光。偶尔也会叫上一群人到蒋宅打打牌聚聚会。蒋正楠的生活除了不能去公司上班外,只能在家里批阅文件外,其余的似乎并无什么改变。
母亲陆歌卿经了这件事,真真是把聂重之当成了半个儿子。在众人面前不止一次地说过:“重之这么重情重义的孩子,我真是欢喜的不得了。所谓患难见真情,朋友之间啊,只有真正遇了坎、经了事,才知道是不是真朋友的。”
每当此时,蒋正璇总是默不作声地眼帘低垂。聂重之的醉翁之意唯有她了解得最清楚。
这一年的深秋,向来和风细雨的洛海城发生了一次建国以来最大的黄金抢劫案子。经过洛海市公安局的大力部署,由叶英章为主力的专案小组在两个星期后顺利告破黄金抢劫案,叶英章也因此荣获了局里的特等功。
总算得空了的叶英章便约了蒋正璇吃饭。
叶英章因破了大案子,兴致不错,一反往常地跟她讲了很多破案经过:“作案的那人还是个大学生,平时喜欢看福尔摩斯之类的侦探书,具有很强的反侦查经验。他本人是在三元市的一家企业工作,谨慎起见,特地选了离三元颇远的洛海。实施抢劫前,特地来洛海侦查过几次,查探了珠宝店内部的人员情况,保安情况……”
蒋正璇拨着餐盘里的柠檬薰鸡ròu,浅浅微笑:“然后呢?”
叶英章:“他从三元坐大巴来洛海后,先后乘坐了三轮车、出租车、公交车、摩的等交通工具,且每次换乘都会改装。然后在八点多用枪支进入珠宝店进行抢劫……他也算我们局里碰到最具有反侦查能力的犯罪分子。”
蒋正璇从前只盼着可以和叶英章天天相处,叶英章若是滔滔不绝地跟她说案子,哪怕再血腥残忍,她也会做一个最佳聆听者,只觉得能与他相处的光景便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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