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沙(2)

我不喜欢李立齐也是因为他这爱管闲事的性子,还有他总是想看穿我,想解读我的内心,总是以我的好朋友自居。

“南英!路路!”

“嗨,南英,过得不错?”

“南英!”

……

我一直知道自己还算小有人缘,可却没有想过可以持续这么多年,面对冲过来的人们,我心中有那么点成就感,当然他们更不可能知道如果没有路路在一旁提醒,我压根记不起他们的名字。

我多年来一直是这样的人,只是旁人根本看不穿我,我培养自己成为博学多闻,健谈风趣,易于相处的人,我很成功,我的确也喜欢聊天,喜欢和一群人在一起的感觉,我很享受掌控周围人情绪的时刻,看到他们因为我的话而激动、低落、欢笑时,我真的感到无比的快乐和满足。因为我可以轻易掌握旁人的情绪,所以我很有人缘,我从小就是人群中亮眼的一员。有的人天生就喜欢在团体中做领导者,用各种手段支配旁人,我就是这样的人,我令旁人依赖我,我掌握他们的情绪起伏。

“南英,你现在做什么?”

“耍耍嘴皮子。靠这张脸和这张嘴骗点钱呗。”

“哈哈……”

“别开玩笑了,说真的,你究竟在做什么?”

“真的是这样啊,我这么严肃认真的表情,你们就没有看出来吗?”

路路笑眯眯的走了过来,解释道:“他是广告公司公关部经理,做得十分成功呢!”

“想也知道,南英是个聪明人,我们班这么多人里,我们都看好南英!”

我浅笑,说:“别夸我,我经不住人夸的。而且我当年的成绩又不好。”

我没有喜欢过学习,从来也没有打心里渴望过上学和写作业,或许大部分的人都和我一样?但我确实可以看到有些人是真的热爱学习,李立齐就是一个,他总是像只麻雀般在我耳朵边阐述学习的无限益处和乐趣,他说他觉得有知识的人才能掌握自己的生命,所以他努力学习各种知识,这样做只是为了实现他的理想。可无论他怎么说,我还是无法用心的去上课听讲。不过我或许真的是有一些小聪明的,我的成绩一直维持在中上等,说句实话,我从来都没有努力过,可就是可以做到八十分以上。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我并不喜爱读书,可偏偏可以做到令人羡慕,而有些人一门心思都花在用功读书上了,却还是学得一知半解。

从小到大我都没有真正喜欢过什么,无论在做什么的时候,我发现自己都只要使用七、八成的力气就可以做得很好,所以我觉得从中无法获得乐趣,而我会有一时快乐感觉的只是在接触一样新事物的时候,但很快我掌握了它的大概,随即我也就抛开了它。学习于我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无法喜欢它。很自负?没错,可这是事实。不过,如今想来,也因为此,我从来没有将一样东西掌握到百分之百。

“路平,你和南英还是和过去一样好啊!”

路路在不远处和一群已婚女子聊天,她始终是她们之中最亮眼的一个,不矫情,不做作,自立自主,从不依附于他人生存。她是我的好朋友,从小到大都是。

“南英啊,只愿意和我在一起。”路路冲我抛了个媚眼,引来周围人的笑声。“可是本小姐的追求者可是多得要用车皮来计算呢。”她的话又惹来众人的笑声,还有男人们的倾慕,女人们的艳羡。

“韩南英,你这家伙永远令人嫉妒,我们学校的校花都被你得到了。”

我还是笑,用啤酒敬这个曾经如许多男生一样苦恋路路的男人。

高一一年,因为路路我成了学校内小有名气的人,“总是在路美女身边的那个欠揍的家伙”,这都成了人们都我的称呼了,而冬季的越野赛,春天的运动会,夏天的排球赛令我成了女生眼中的“运动天才”。其实我是被路路强压上阵的,始终有种误交小人的感觉。像我这样的男孩应该是很受欢迎的,运动好,成绩不错,待人友善,说话风趣,可合该有了不少与女生交往经验的我,向来只与路路有过深的交集。暗示明示说喜欢我的女孩自然不在少数,我的朋友群中男女比例也差不多是1∶1,可我至今仍是提不起恋爱的兴趣,大概是太过晚熟了。身边的哥们都谈论着女生的时候,我就躲在一旁翻看足球杂志,所以也就成了男孩中最常被嘲笑的一个。

在旁人的眼中,我的生活很无趣,而我自己觉得很惬意,什么也引不起我的兴趣,什么也无法令我想要完全掌握,但这样很好,那个时候的我想就这样过一辈子也好,洒脱自在,不需要费心费力,不需要为什么去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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