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无名指(14)

“戒指,它代表着爱的责任,我们爱一个人,就应该让这个人快了幸福,要能令这个人感受到自己的爱。”

“戴上戒指,它时刻提醒我要给我爱的人,爱我的人我的所有。”

春日明媚的晨光中,那个人坐在校园一角的花坛边,左手高举,五指分开,无名指上的银戒被阳光映的耀眼,面孔也始终朦胧,看不清楚……

又作了这个梦,已经多少年没有梦到这个情景了,是因为宇珞送的戒指而勾起了我的这段回忆吧?那个时候我才十四岁,清涩的毛头小子,竟然已过去了近十年!

起床时是6点半,正是周末,父母已经出去散步了,并不用急着准备早饭,子琪必然还在睡觉,她没事的话可以在床上呆一整天。客厅沙发上,宇珞蜷缩在薄被里,半张脸都窝在沙发的夹缝里,头发凌乱,睡意正浓。他的确是个很好看的男孩子,尽管认识了两个月,依然会被他完美的五官震撼,他的父母一定都是容貌格外出众的人物,否则又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孩子。

“嗯,几点了?”

他被我走动的声音吵醒了,带着睡意的声音为他添加了几分孩子气,揉着眼睛,卸下所有防备的孩子更有说不出的可亲,尤其是这么漂亮的!

“不好意思,吵到你了,去我房间睡吧。”

“嗯?”

脸蛋红红的,搞不清状况,迷糊的抓着头发,他现在这个样子害我很想拍拍他的头,再在那张难得不是冷漠的脸上捏上一把,可是真这么做了他肯定会生气,他不喜欢我把他当作小孩子。

走过去拉起他,引他去我的房间睡下,为他拉上被子,左手无名指的印记又一次落入眼中,他为什么要将戒指戴在这里,戒指上仔细地用透明的细线缠绕着,说明戒指原本并不应该戴在他的手上,是别人送给他的,是重要的人吧,可又为什么要轻易送出这看来颇有些深意的戒指?

一个男孩子身上竟有让我好奇的事情,他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却令我的视线转不开,唉,早就明白不该同他走近,现在是不是已经晚了?

“阿潜,你要不要先吃点,我等会再给他们做饭。”

母亲散步回来,和蔼地望着我,笑意盈盈。

“不用了,我随便吃点就行了,让他们多睡吧。”

“约了十点吧?还早着呢。”

“还想去见见别的朋友,所以,早点去比较好。”

“好吧,你自己看着办好了,我去买菜。”

随便处理了自己的胃,我便慢悠悠的出门,最近的周末都是和宇珞在一起,没有时间做自己的事情,今天就给我放个假,也让他好好睡个懒觉。

以往周六的早上,我的固定行程是朋友的书吧,往往和在店里认识的书友聊聊读书心得,交换关于书籍的情报,平静惬意,同时也会被嘲笑提前老化,没有年轻人的活力,看着我现在的样子,已经知道我退休后的生活了。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安安稳稳的过完一辈子对多少人来说根本就是奢望。

往往在书吧内一泡就是大半天,偶尔时间短些,提前离开是和朋友们去找个干净舒适的地方吃饭喝酒,我的酒量不错,所以不排斥饮酒的行为,有时候酒精确实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今天走进书吧,朋友们便小吃了一惊,都以为我在带孩子,几个月内都不会来了,见我扔下小鬼一个人,猜测我是情绪不好。

“拜托,你们还真了解我,我都不知道自己的心情不好,你们倒知道。”

“当然,人往往看不清自己的样子,最不了解的就是自己,要不然要镜子做什么?”

“博士,今天韩老师不在,你也开始说教了?”我没有开口,旁边的林老师倒说话了。

在这里我是程老师。

我们不管年纪都是用“老师”来称呼彼此,好玩调侃是一个原因,也是每一个人都有可以指点他人的能力,三人行必有我师嘛,像博士今天所说的话。呵,他叫博士,因为他在钻研哲学,整日一副学者风范,即使只是大本毕业,却早有渊博的学问。

经常出入书吧的人很多,大家都相识,这里的经营理念是构造一个读书人的理想之家,在这里不仅可以看到喜欢的书,还可以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为你解答疑难的老师,感受到回家般的舒畅。书吧的老板是我的朋友,也是初中同学乔乐,这小子大专毕业后无所事事,凭着老爸的钱和权力开了这家店,在我们其他几个爱书人的建议下,这里就成了这个样子,而乐子把店交给女友,自己跑到外地去,不知去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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