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宫失忆了[娱乐圈](257)

日历翻得很快,时间很快就到了三月四号。天还没亮,叶闪闪就跟着宫越起来了。

宫越已经穿上了一身猎装,褐绿色的上衣,翻拨领,前身的门襟用的纽扣,两个带盖口袋,再加上两个大的“老虎袋”。而后背横断,后腰身明缉着腰带,袖口处加着袖袢,两侧的肩袢上绣着古老的纹路,脚上踩的是皮质的长靴,显得潇洒利落,有一种令人惊叹的气质。

因为天气还有些冷,所以衣服用的是羊绒的料子,柔软而温暖。

叶闪闪把黑色的手套拿过来,帮他戴好,又检查了子·弹袋,最后拿过那把宫越已经用了快十年的手枪。

这把枪是由传统的制枪师打造的,手握的部分十分的光亮,枪身线条迷人,没有带上硝烟味道的时候,就像是精致的艺术品。

没有多说什么,最后把一枚微型的监探定位仪递给了宫越,又帮他戴上了隐形耳塞,叶闪闪最后亲了亲宫越的嘴角,注视着对方黑沉如深湖一般静默的眼睛,

“哥,我在家等你回来。”

※※※

宫越达到目的地的时候,天才刚刚亮起来。

古老的城堡在树林的掩映之间,不能看见全貌。早上依然很冷,尼斯湖的湖面上聚集着阵阵的白色水汽,枯木残枝倒落在浅水的地方,显得有些枯败荒凉。

马蹄踏在潮湿的土地上,受过训练的猎狐犬跟在主人的旁边,一时之间,马蹄声犬吠声,打破了树林的宁静,有成群的鸟雀被惊起飞走。

已经到了树林的边缘,十五对猎狐犬在随猎人员的指挥下,冲进了树林里。

宫泽驱着马到了宫越的旁边,“你上次说的,想对付老卡里奇的事情,我想了想,还是很可行,毕竟他已经在我们宫氏作威作福这么几十年,就算是当年跟着你爷爷,有功劳,这么多年,也算是够了。你和我联手,不怕做不成。”

他手上握着马鞭,看着身姿挺拔的宫越,叹了口气,“要是你的父母有机会能够看到你现在的模样,肯定会非常欣慰的。”

宫越坐在马背上,脊背挺直,听了这句话之后,眼里划过一丝怀念,很快又掩藏了起来,明显不想多谈这个话题,“应该是会的。”

发现宫越这样的态度,宫泽很快就换了个话题,

“这树林里有几只红狐,也不知道我们今天运气够不够好,能不能遇到。不过狩猎雉鸡也很有趣,它们的羽毛十分华丽,特别是尾羽,我年轻的时候,把猎来的雉鸡的尾羽收集起来,全数送给了凯瑟琳,到现在她都还珍藏着。”

“您和六叔母向来十分恩爱,”宫越手拉着缰绳,听着犬吠声,语气不急不慢,“上次去看望表弟,没能问候六叔母,希望下次还有机会。”

看着茂林掩映的山林间,没有等宫泽先开口,宫越直接抬手,用手里深棕色的马鞭指了指,“六叔,我们比比,谁在林子里猎到的猎物多,”

说着,显得有那么些不客气,“赌一个海湾的开发案,您敢吗?”

宫泽看着眉眼间带着淡淡挑衅意味的宫越,心道还是年轻人,就算在高位坐了这么多年,还是没有学会藏锋,半点沉不住气。不过嘴里却是爽朗的笑,开口说到,“走吧,今天六叔让你见识见识。”

夹了夹马腹,马鞭在宫越的手指尖转了个圈,他策马往前跑了两步,回头看了一眼宫泽,应了一声,

“我很期待。”

第104章 闪闪亮一零四章

过了正午之后,气温已经逐渐升高了, 林间的雾气全都散去, 远远地可以听见猎犬的叫声在回荡。

“打猎最吸引我的地方, 就是在于追捕的过程,看着被瞄准的猎物在夺命地奔逃, 那种慌乱惶急, 总是会让人心情愉悦。”宫泽骑在马上, 猎枪背在身后,表情轻松。

“这些年, 我最喜欢猎红狐,红狐一般在黄昏和清晨的时候出现,它们非常机警,而且很善于隐藏踪迹,一般的猎犬都追不上它们。但它们的气味很重,所以只要血统优良训练得很好的猎犬,还是能找到,然后一枪, 就可以得到完整的红狐。我的收藏里面, 有几只保存的很好的狐狸, 非常精美,有机会给你看看。”

马跨过低矮的灌木丛, 让宫越的身形晃了晃,他不动声色地点头,“您的狩猎技术很好, 我听很多人都称赞过。”

接着,又说到,“我记得您以前和老卡里奇,一起去英国北约克郡的古猎狐场打过猎?”

宫泽点头,笑容浮了出来,“老卡里奇也喜欢打猎,所以我和他去过几次,不过他现在身体也有些不行了,但老而不死,还把着手里的权利不放,这就让人厌烦,”

他笑着看向宫越,“不过,这些事不用太着急,你还年轻,要沉得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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